索引号 | 113325000026508328/2023-12690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发改委、丽水市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3-01-0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一、方案编制过程
为全面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新发展理念,根据省、市相关要求,经市发改委立项和委托第三方竞争性磋商,于2020年6月18日由丽水市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竞得《规划》项目编制。编制小组多次对接各相关部门、赴各地调研,并咨询专家意见,形成征求意见稿后,共收到各部门、各县(市、区)反馈意见38条,基本全采纳,并修改和完善,于2021年7月13日正式印发。
二、主要内容
整个文本包括现实基础、面临机遇、总体要求、重点工作、实施保障、重点项目等六个部分。
(一)总体要求
到2025年,全面构建绿色生态、智慧高效、安全韧性的丽水建设事业现代化发展格局,努力实现全域美丽建设、城市有机更新、城乡基础设施网络、住房市场和住房保障体系、建筑产业、建设事业治理能力的全方位突破性发展,推动丽水城市品质进一步提升,城乡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建设事业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重点工作
——加快城乡融合发展,实现全域美丽新格局
积极推动美丽城市和美丽乡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提升整体城市风貌,加快推进全域美丽。到2025年,不少于40个小城镇创建美丽城镇省级样板镇,其他小城镇达到以“十个一”为标志的美丽城镇基本要求,启动50个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提升城市绿化水平,县级以上城市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90%。
——深化城市有机更新,实现城市品质新提升
加强城市景观风貌设计和管控,同步推进“城市微改造”,彰显山水生态元素,提炼地方文化元素,注入时尚浪漫元素,重塑关键节点,提升城市品质,形成具有鲜明辨识度的城市形象。实施城市有机更新工程,推进城市生态优化、功能完善、低效用地再开发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系统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打造全国领先的未来社区、邻里中心样板,优化城市功能单元,营造创新集聚街区。
——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城乡功能新提质
进一步加快市政道路、供水排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改造与建设,到2025年,力争新建和改造道路长度60公里,新建城乡绿道长度500公里,建立连通市域的高品质的瓯江绿道网络;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在9%以下,市区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8%以上,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85%以上,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建设韧性城市,现存易涝点消除率达100%,市区海绵城市建成区面积达到55%以上,县城达到25%以上;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基本实现全覆盖,城乡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100%,各项指标处于全国领先水平。
——均衡住房体系发展,创新住房发展新模式
到2025年,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小于49平方米,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受益覆盖率达到25%左右;城镇危旧房基本消除,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实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房地产业增加值占GDP比例稳定在5%左右,年均房地产业增加值不大于10%;市区与县域中心城镇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专业化物业覆盖率达到100%。
——秉承绿色生态理念,实现建筑工业化新发展
重点扶持区域性龙头骨干企业,初步培育形成本土绿色建筑产业集群,继续保持建筑产业在丽水国民经济中的支柱产业地位。到2025年,建筑业产值达到500亿元,建筑业增加值占全市GDP保持在5.5%以上;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5%以上;特级建筑企业实现零的突破,甲级资质建筑企业50个,培育1家以上具有全过程咨询能力的咨询企业。
——强化智慧赋能,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
进一步完善以“智慧工地”为核心的建筑产业“互联网+”智慧监管平台体系建设,形成城市治理“一张网”,全力融入地方“城市大脑”智慧系统。到2025年,市域范围内实现 “三个100”,既县级以上数字城管平台与当地城市大脑对接率100%,市县建设管理平台联通共享率100%,市区与县域中心城镇建设智慧化管理覆盖面100%。
三、重大项目
本规划共编制了五大类重大项目,总投资约831亿元。
四、解读机关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关: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咨询方式:0578-2117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