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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002645419H/2022-40828 文号 丽发改能监〔2022〕512号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2-12-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丽缙智能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区域节能报告审查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3-01-06 15:3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缙云县发改局、丽缙智能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

缙云县发改局《关于对丽缙智能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区域节能报告进行节能审查的请示》(缙发改〔2022〕92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区域节能审查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浙发改能源〔2021〕42号)等规定,我委组织有关专家对《丽缙智能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区域节能报告书》(下称节能报告)进行了评审,原则同意该节能报告。审查意见如下:

一、缙智能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规划总面积33.14平方公里,分为二个产业平台:苍山产业平台(包括苍山区块、高铁区块等),重点发展健康医疗、智能家电、数字经济、服务业等产业,打造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丽水联动创新区缙云片区,发展外向型企业和中德曼斯特小镇;锦绣产业平台(包括壶镇镇锦绣工业园区和西山沿区块、姓汪区块、东方镇东方工业区块等),重点发展高端装备、数字经济等产业,其中锦绣工业园区打造特色锯床产业园区等,姓汪区块谋划金属新材料产业园区,重点发展金属制品产业。目前园区共有规上企业113家,以钢压延加工、设备制造行业为主,2021年工业总产值192.03亿元,工业增加值27.02亿元,年综合能耗44.09万吨标准煤,工业增加值能耗为1.632吨标准煤/万元。

二、区域采用的主要能源种类为电力、天然气,预测“十四五”期末区域规上企业年用电18.59亿千瓦时,天然气5063万立方米,年综合能耗为68.88万吨标准煤(等价值),比2021年增加24.79万吨标准煤,所需能源均能在当地有保障供应。

三、预测“十四五”期末区域规上企业工业总产值为300亿元,工业增加值为42.20亿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为1.340吨标准煤/万元(等价值),比2021年下降0.292吨标准煤/万元。

四、缙智能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区域用能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基本符合缙云县“十四五”期间能源控制指标要求。

五、区域节能管理要求

1.结合区域产业发展规划制订和完善区域负面清单,严格按照负面清单内容开展项目节能管理工作,根据区域产业定位制订和完善区域能效标准,域内企业和单位在设计、施工和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区域节能报告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能耗指标和节能措施。

2.域内企业和单位在设计及实施过程中,应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机电产品能效标准、节能产品(设备)导向目录的要求,选择先进的节能、环保设备。按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 2006)等标准要求,完善能源计量装置配备,加强能耗计量与考核。

3.域内企业和单位应严格按照用能单位要求进行各项节能管理工作,制定节能管理制度、部门能耗定额指标,并完善各项监督考核措施,严格节奖超罚,达到节能降耗和降低成本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