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
概况:
丽水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前身为丽水县自来水厂,创建于1965年。2001年,丽水市政府批准成立国有独资企业—丽水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自来水的生产供应,污水的处理,供排水管道、节水设备、小型供水设施供应及安装维修,水表检测和维修,水资源开发,水力发电,质检技术服务等。供水用户约18.8万户,供水管网总长度约1300公里。
2008年7月2日,丽水市政府与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丽水市水务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将供排水公司70%产权按评估价转让于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30%产权划转市国资委持有。水务项目合作的范围包括原供排水公司从原水、制水到现有及拟新建的经营性资产。
丽水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营业分公司,主要负责为丽水市约166平方公里、18.8万用户、1300公里管网,提供供水服务和管网维护等工作。下设白云营业所、水阁营业所、府前营业所、管线所、抢修所、信息所和水表检定中心七个部门。
白云营业大厅(联系电话0578-2121241)位于丽水市莲都区中山街32号,主要承担联城街道、白云街道和岩泉街道等区域供水服务,业务涵盖水费业务、对公业务、水表报装业务以及水表检测和维修等业务,负责用户用水过程中的投诉、服务工作,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政策性规费收缴工作。
水阁营业大厅(联系电话0578-2866307)位于丽水市莲都区绿谷大道218-2号,主要承担丽水市经济开发区、南明山街道原水阁镇区域、碧湖区块部分区域等供水服务,业务涵盖水费业务、对公业务、水表报装业务、水表检测和维修等相关供水业务。
服务理念:解决用户用水难题,温暖用户、塑立企业形象。
服务宗旨:便民、规范、务实、高效、优质。
服务准则:热情周到、耐心解答、及时处理、高效服务。
服务内容:
1、解答用户有关安装程序、一户一表改造流程、抄表收费等方面的咨询;
2、指导用户有关节约水能源方面的知识和家庭如何节水的方法;
3、现场安排相关工作人员义务前往有修理需求的用水户家中进行处理。
领导班子成员信息:
陈如勇 | 总经理 | 0578-2810018 |
吴瑛瑛 | 党总支书记、工会主席 | 0578-2132771 |
朱华君 | 副总经理 | 0578-2131500 |
吴 军 | 副总经理 | 0578-2178161 |
罗 华 | 副总经理 | 0578-2232168 |
“最多跑一次”供水服务规范
一、过户申请业务
1、适用范围:过户是指用户因买卖等原因,需要将水表使用权转让给其他用户的行为。
2、手续办理所需资料证明:
2.1 个人用户
2.1.1房屋产权人身份证原件;
2.1.2不动产权证证件或房产证和土地证原件。
2.2单位用户
2.2.1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2.2单位《授权委托书》
2.2.3法人身份证
2.2.4代办人身份证
2.2.5如需要办理托收的,另需提供银行开户资料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3、业务申请受理
3.1用户填写过户申请表;
3.2提交相关资料证明;
3.3结清水费;
3.4签订供用水协议。
4、办理时限:即办件。
二、供水报装业务申请
1、适用范围:是指需申请新安装水表的用户。
2、手续办理所需资料证明:
2.1居民用户
2.1.1房屋产权所有人身份证原件;
2.1.2不动产权证证件或房产证和土地证原件。
2.2非居民用户
2.2.1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2.2施工许可证;
2.2.3设计文件(含初步设计文件、总平面图、水气设施图) ;
2.2.3法人身份证;
2.2.4代办人身份证。
3、业务申请受理
3.1用户填写申请表;
3.2提交相关资料证明;
3.3签订供用水协议。
4、办理时限:4个工作日(不含施工时间)。
三、报停、销户业务申请
1、适用范围:报停是指客户因停业、破产等原因,需要暂时锁闭计量水表,停止供水的行为。销户是指客户因拆迁、破产等原因,需要暂时拆除计量水表,永久停止供水的行为。
2、手续办理需资料证件:
2.1 个人用户
2.1.1房屋产权人身份证原件;
2.1.2不动产权证证件或房产证和土地证原件。
2.2单位用户
2.2.1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2.2单位《授权委托书》;
2.2.3法人身份证;
2.2.4代办人身份证。
3、业务申请受理
3.1填写申请表;
3.2提供所需资料证件;
3.3结清水费。
4、办理时限:即办件。
四、停水复接申请业务
1、适用范围:停水复接是指用户因用户申请暂停导致暂停拆表的水表进行恢复供水计量的行为。
2、手续办理需资料证件:
2.1 个人用户
2.1.1房屋产权人身份证原件;
2.2单位用户
2.2.1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2.2代办人身份证。
3、业务申请受理
3.1填写申请表;
3.2重新签订供用水协议。
4、办理时限:即办件。
五、水表验表申请业务
1、适用范围:验表是指客户对使用的贸易结算表计量标准性有异议,需有第三方对水表准确性做检定,解决计量纠纷的行为。
2、手续办理需资料证件:
2.1 个人用户
2.1.1房屋产权人身份证原件;
2.2单位用户
2.2.1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2.2代办人身份证。
3、业务申请受理
3.1用户提出申请;
3.2提供所需资料证件。
4、办理时限:即办件。
六、合表、增加人口用水量业务
1、适用范围:合表是指城乡居民自建房屋用于出租居住或户用水人口超过4人的用户享受合表价格;增加人口用水量是指居民一户一表用水户用水地址对应的用水人口在4人(不含4人)以上用户办理增加基本阶梯水量的行为。
2、手续办理需资料证件:
2.1.房屋产权人身份证原件;
2.2不动产权证证件或房产证和土地证原件;
2.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所在地址与房屋产权证地址不一致的,需社区公示无异议后,凭公示单、户口簿或街道社区证明)。
3、业务申请受理
3.1用户提出申请;
3.2提交所需资料证件。
4、办理时限:即办件。
七、用户信息变更申请
1、适用范围:用户信息变更是指因用户联系电话等发生变化需变更原用户信息的行为。
2、手续办理所需资料证件:
2.1提供用户号。
3、业务申请受理
3.1提交所需资料证件。
4、办理时限:即办件。
八、用水性质变更申请
1、适用范围:用水性质变更是指用户的用水性质发生变化(如非生活用水变成生活用水等)需要办理变更用水性质手续的行为。
2、手续办理所需资料证件:
2.1个人用户:房屋产权所有人身份证原件。
2.2单位用户: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业务申请受理
3.1用户填写申请表;
3.2提交所需资料证件。
4、办理时限:即办件。
九、水费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业务
1、手续办理所需资料证件:
1.1申请单位的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1.2申请单位的开票资料。
2、业务申请受理
2.1提交所需资料证件。
3、办理时限:即办件。
客服热线、抢险电话:963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