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232j/2023-43849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10-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梅小平代表:
您在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闭会后提出的006号《关于帮助云和争取区域协调专项激励资金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政策基本情况
2023年,省财政厅组织实施了新一轮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政策,该政策三年一轮(2023-2025年),主要支持山区26县加快发展地区,联动推进农业“双强”、乡村建设、农民共富三大行动,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持续擦亮浙江“三农”金名片。
该政策资金的分配方式为:在山区26县开展竞争性申报和分配。由省财政厅下发实施方案,组织布置申报工作,相关县级人民政府按要求编制申报方案,省财政厅按照竞争性分配评审程序组织专家现场评审,从26县中择优选取15个县作为区域协调政策激励对象。
该政策资金的奖励标准为:综合排名前10位的县(市、区)作为第一档,给予每县(市、区)平均每年1.5亿元激励补助资金;11-15位的5个县(市、区)作为第二档,给予每县(市、区)平均每年1.2亿元激励补助资金。
新一轮竞争分配情况为:2023年3月,省财政厅经过组织现场评审,经过激励的竞争,我市最终有6个县(市)入围,其中龙泉市、青田县、缙云县、松阳县等4个县(市)获得第一档激励补助,遂昌县、景宁县等2个县获得第二档激励补助。
二、关于“帮助云和争取区域协调专项激励资金”建议
我省实行的是“省管县”财政体制,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政策资金是由省财政厅部署山区26县开展的竞争性奖补机制。一直以来,在每一轮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资金竞争评审过程中,市财政局都积极加强联络、主动对接、摸清政策、指导县(市、区),努力为全市争取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资金做好统筹协调工作。此外,市财政局还注重加强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资金日常政策研究,如:去年,市财政局撰写了全市区域协调资金执行情况汇总报告,梳理落实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向省财政厅报送并争取支持。今年,省财政厅建立了《省财政厅财政支农联系点制度》,其中对丽水的联系点主题就是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资金,7月12日,省财政厅专门到青田县开展了相关工作调研和部署。经市、县共同努力,云和县争取到2023年绿色转化财政专项激励政策,获得每年1亿元的竞争性专项激励资金。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持续加强与省财政厅的工作对接,争取省财政厅对云和在下一轮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分配时的倾斜支持。同时推动各县(市、区)建立完善的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资金竞争和落实工作机制,积极展示和宣传项目建设成果,为下一轮全市争取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资金营造良好的氛围。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程军(丽水市财政局农业处)
联系电话:2669009 传真:2131058
邮编:323000
丽水市财政局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