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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保护地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3-10-07 17:2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综合办公室
部门名称 丽水市林业局(丽水市森林碳汇管理局) 负责人 宋志东
联系电话 0578-2188067 办公时间 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法定节假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办公地址 丽水市莲都区括苍路158号
主要职责

          拟订全市自然保护地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提出设立、调整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指导自然保护地规划编制和生态系统修复,指导各自然保护地开展相关业务工作。提出自然保护地有关规划和建设项目申报、审批的建议。承担市绿化与自然保护地委员会自然保护地办公室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