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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处 (法规处)
发布时间:2023-10-07 17:2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综合办公室
部门名称 丽水市林业局(丽水市森林碳汇管理局) 负责人 麻建清
联系电话 0578-2122575 办公时间 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法定节假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办公地址 丽水市莲都区括苍路158号
主要职责

         拟订全市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林业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起草以及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森林防火巡护、野外用火管理、防火设施建设和火情早期处理。负责林业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市本级并指导国有林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和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市本级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监督、协调、指导全市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执法检查和执法业务培训。负责林业法制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承担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协同调处林权权属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