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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前三季度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
时间:2023-11-17 11:2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农业农村局

截至9月底,我市实现集体经济总收入11.09亿元,经营性总收入7.7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24%和34.85%,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集体经济强村441个,完成年度任务的122.5%。

制定出台《关于促进强村公司高质量健康稳步发展的意见(试行)》,支持各强村公司根据地缘相近、业缘相连等因素开展党建联建,强化统筹协调,优化资源配置。改革资金存放方式,通过规范程序,推动竞争存放,累计转存大额闲置资金19.7亿元,为村集体增收超5000万元。开展村小组资金监管试点,进一步挖掘存量资金潜能。累计实施集体经济发展优质项目278个,预计带动集体经济增收0.78亿元。

总体来看,丽水农村集体经济基础条件差、起步晚,但点上有亮点、总体很努力、数据较真诚、进步较明显。下一步,我们探索以强村公司为核心,联合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新型农业主体、共富工坊等乡村经营主体抱团发展的路径,努力缓解乡村青壮年大量外出、“386199”现象普遍带来的生产经营人才短缺难题。在坚持村经济合作社控股的前提下,鼓励强村公司以合资、控股、参股等形式加强与国企、大型民营资本合作。依托强村公司平台,抓好“联合共富”“小微工程”“集成改革”新三件的探索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