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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MB1960337R/2023-44228 文号 丽卫〔2023〕85号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 发布机构 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3-07-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6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11-23 10:37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卫生健康委

吴峰芬代表:

您(你们)在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262号建议《关于加大对龙泉市人民医院“三乙”创建工作扶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大经费支持

根据《丽水市中央财政支持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实施方案(2022-2024年)》,我市实施县级医院等级登攀工程,制定实施“一院一策”计划,按照“创建一批、辅导一批、培育一批”的原则,通过激励3家、辅导3家、培育7家、支持4家县级医院等级“登攀”,推动3家创建三级乙等综合医院、辅导2家达到三级乙等综合医院水平、做强7家县级综合医院。具体内容包括:一是重点支持缙云、青田、龙泉等有条件的县级医院争创三级乙等医院,并设立资金池,按照先创先得的原则,2022年和2023年两年公立医院改革发展示范项目资金已安排了1700万元支持龙泉市人民医院创三乙。二是组织成立综合医院评审专家库,随时协助各创建单位开展三级医院创建工作。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丽水市已出台文件在全市推行百千青年博硕成长计划和“双招双引”政策,加快推进卫生健康人才科技高质量发展。

三、推进智慧医院建设

市卫生健康委积极依托国家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推进“健康大脑+”体系建设(院内互联互通建设、智慧服务体系建设、医院智慧管理建设),目前已经在推进过程中。  

总之,市卫生健康委将依托国家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全力推进市、县公立医院实现高质量发展,到2024年力争100%的县级人民医院医疗服务能力达国家推荐标准,2家县级医院达三级乙等能力水平,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占比达38%以上,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重达46%以上,实现收支平衡的公立医院占比达90%以上,为全国山区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提供示范样板。

感谢您对丽水市卫生健康服务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欢迎进一步多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陈汤琳(医政医管处)

联系电话:2091292    传真:2091295

邮编:323000     



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