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惠民助企 >> 政策进万家进万企相关活动
莲都区推行农村赶集一件事改革打造农村集贸市场规范化治理样板
时间:2023-11-30 15:5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办公室

莲都区作为山区26县之一,农村集市是区域范围内农村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方便群众生活、活跃地方经济、传承乡村文化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农村集市由于摊贩流动性强、常态化监管缺失,给假冒伪劣、缺斤少两等违法违规行为提供了滋生的土壤。为进一步强化农村集市管理,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推出农村赶集一件事改革,多措并举推动农村集市规范发展,在保障农村消费安全的同时塑造公平良好的营商环境,展现乡村振兴新面貌。

一、明身份,让赶集人有所归属。一是破题办理难题。农村集市经营者无固定经营场所,且其中有大量非本地户籍摊主,部分人面临营业执照无处落地的问题。莲都区率先出台《莲都区农村集市经营管理规范》,由集市管理方与摊主签订集市摊位租赁合同,营业执照住所(经营场所)确定为集市所在地,使赶集户“名正言顺”拥有正式身份。二是配套一站服务。将窗口前移、服务前移,在集市设置临时办照点,通过网上办、掌上办为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的摊主现场受理设立登记申请,同时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等信息共享平台采集相关信息,进一步缩减办照时间,现场实现“受理、核准、发放”一体化操作,助跑市场准入“最后一公里”。截至目前,莲都区共设立集市办照点4次,为乡镇集市经营者办理个体营业执照360余份,其中161份为现场代办。三是规范身份公示。为确保监督有力、管理规范,要求农村集市固定经营者按照规范悬挂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等证照,食品及餐饮摊点经营者办理健康证明并公示,实现亮照经营。目前已有5个集市的经营者按照规范进行亮照经营。

二、讲规矩,让常态经营合法合规。一是压实多方责任。召集各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农村集市负责人共同召开农村集市规范化管理工作推进会,针对集市负责人制定集市食品安全和消费调解等市场管理制度,完善消费承诺备案机制,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等专项培训,切实压实主体责任。截至目前,召开农村集市工作推进会2场,开展食品安全集中培训4场,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1000余份。二是前置消费维权站。设立全市首个农村集市“消费维权站”,融合镇政府、人大联络站、村两委等力量,承担日常巡查和科普宣传等工作,现场处理消费争议、投诉,并由乡镇人大代表工作站共同参与调解,督实消费维权站职责。截至目前,参与消费咨询、纠纷调解20余次,调解成功率100%。三是强化动态监管。定期开展“亮身份、护权益、送服务”进集市活动,破除假冒伪劣、缺斤少两等现象,定期对农村集市开展食品快检,并开展“你点我检”入集市活动,根据群众投票选择抽检食品类型,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参与与监督作用。完成农村集市食品快检294批次,开展“你点我检”4次,抽检农村集市产品9批次。

三、谋发展,探索农村集市发展路径。一是建立农村集市“红黑榜”制度。根据农村集市现场巡查情况和消费者反馈结果,在集市中悬挂“红黑榜”榜单,每月动态更新榜单,对优秀经营户给予挂牌奖励,针对问题较多的经营者进行公示和约谈整改,激励赶集者良性竞争,目前已开展农村集市“红黑榜”公示2期。二是探索“想创就创”创业青年进集市模式。设立“想创就创”创业扶持机制,为有创业意愿的青年提供农村集市摊位,建立导师帮带制度,由有经验的赶集人进行“传帮带”。在扶持青年创业的同时,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扎根农村,目前已组织10名创业青年进集市。三是创新农村赶集多维发展路径。线上线下收集“网红赶集者”“网红摊位”信息,在各直播平台、融媒体等渠道宣传具有莲都区特色的赶集内容,并与地方特色产业结合,打造“云赶集”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融入“丽水山系”共富工坊系列品牌,拓展“丽水山耕”+“山货集市”发展路径,推动农村集市多维健康发展。截至目前,已扶持3个集市相关赶集账号开展了7场次直播带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