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市农业农村局 >> 建议提案 >> 政协委员提案
索引号 11332500MB1664458R/2023-44369 文号 丽农提复〔2023〕13号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 发布机构 丽水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3-07-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6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11-30 10:04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农业农村局

李小军委员:

您在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65号提案《关于加强我市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结合市财政局、市水利局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统一规划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的建议

(一)丽水市农田灌溉发展规划编制

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浙江省农田灌溉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浙水农电〔2022〕27 号)要求,我市高度重视,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于2023年2月成立了丽水市农田灌溉发展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开展全市农田灌溉发展规划编制工作。莲都、龙泉、青田、缙云、遂昌、松阳等六个县要编制县级农田灌溉发展规划,其他庆元县、云和县和景宁县三县配合做好表格填报和图件标绘。规划编制任务主要包括客观评价现状、开展形势分析,摸清灌溉需求、评估发展潜力,合理制定目标、明晰总体布局,明确建设任务、建立保障机制等。本次规划采取“省-市-县”上下联动机制,采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上下结合方式,协调确定规划目标任务。

目前正在根据国土调查成果,统计各县(市、区)现状基本农田面积,分析大、中、小型灌区运行情况,对灌溉面积、地类等进行两轮自下而上统计;确保灌溉地块上图位置明确、面积准确、地类正确、做好现状灌溉能力判断工作。结合耕地后备资源、可灌溉水量等,逐步开展农田灌溉新增规划工作。计划于7月底前,完成市、县(市、区)规划审查。

(二)丽水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

2023年全市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田(粮食生产功能区)7.5416万亩,其中新建高标田3万亩,改造提升高标田(粮食生产功能区)4.5416万亩,统筹发展高效节水灌溉0.4216万亩。截至6月底,共建成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172万亩。

二、关于加大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力度的建议

(一)资金投入情况

2022年,全市投入中型灌区建设,小水库、山塘等水源改造建设,农业水价改革、农田建设等各级财政资金2.19亿元,积极保障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投入农业、水利防灾减灾救灾等资金1.10亿元,不断强化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加强旱涝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和农业生产防灾救灾保障。     接下来,市财政部门将通过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继续支持农田水利建设,同时,积极配合市农业农村部门,向上争取更多的农田水利设施项目和资金补助,切实提高相关领域的保障能力,助力发展高品质现代生态农业。

(二)2022年旱灾受灾救灾情况

2022年全市在田主要农作物受灾面积为12.1万亩,成灾面积5.86万亩,绝收面积1.75万亩。财政部门共安排农业生产救灾资金7600万元,其中支付687万元用于农业灌溉、清理沟渠,购置抽水机、水管等设备;支付31.5万元购买种子(苗),改种补种水稻、小麦、水果、中药材、食用菌、茶叶等农作物。

安排水利生产救灾资金15354万元,其中支付2696.8万元用于抗旱设备购置;支付7978万元用于抗旱水源建设;支付1404.2万元用于引调水。

三、关于强化山塘水库蓄水能力,筑牢用水安全防线的建议

(一)全市水库规划建设情况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水库工程建设,编制了《浙西南大中型水库建设研究》等相关课题,推动建设形成浙西南水库群。自2018年至今,我市已开工建设水库17座,总投资约37亿,其中中型水库2座,小(一)型水库3座,小(二)型水库11座。截止2022年底,全市已建水库工程395座(含瓯江干流河床式水电站5座),总库容68.02亿m3。其中大型水库2座,库容55.83亿m3,中型水库30座,库容7.42亿m3,河床式水电站(库容相当于中型水库)5座,库容1.82亿m3;小(一)型78座,库容2.06亿m3,小(二)型280座,库容0.89亿m3。     

未来五年,以丽水水网建设为契机,我市将统筹市域水资源空间均衡配置,优化水源供给格局,尤其加强大中型和重要小型水库建设,目前计划2027年前新建及改扩建重要水库25座,总投资约325亿元,其中大型水库1座,中型水库17座,重要小型水库7座,全面保障农村饮用水、农田灌溉及河道生态流量需求。

(二)山塘建设管理

丽水现有注册山塘1179座,其中高坝山塘140座,屋顶山塘92座,普通山塘947座。2021年经安全评定,共有317座病险山塘,2021年至2023年期间共完成了134座病险山塘的整治,截至目前还有183座病险山塘,计划在2025年底前完成183座病险山塘的整治工作。

每年汛前公布山塘四个责任人,明确责任人安全管理职责,每个山塘设置巡查员,按汛期日常3天一次、暴雨期1天1次的规定进行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对山塘进行日常蓄放水、养护、除锈等工作,以达到安全管理的目标。

(三)全市中型灌区建设管理情况

丽水市共有中型灌区5处,其中重点中型灌区4处,分别是莲都区碧湖灌区、松阳县江南灌区、江北灌区和缙云县的好溪灌区;一般中型灌区为遂昌县的金竹灌区。

我市高度重视中型灌区建设,以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为契机,“十三五”已实施的碧湖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工程概算总投资2856.55万元。松阳县江北灌区于21-22年续建与配套改造,核定工程总投资 10198.23 万元。缙云好溪灌区列入了23-24年续建与配套改造,4月底已开工建设,核定工程总投资为 10195 万元。另外,遂昌金竹灌区和松阳江南灌区改造项目入选全国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实施方案。

抓建设的同时必须强管理,每年开展中型灌区运行管理监督检查,组织全市中型灌区的排查,督促排查发现问题落实整改,对上年督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

(四)更新改造灌溉设施

2018年以来,我市高度重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市政府批准成立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和《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发改、财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履职。以“农业灌溉工程更新升级行动”、“八个一”村级改革巩固提升活动为抓手,促进农村水利高质量发展。编制完成了《丽水市“十四五”农业灌溉工程更新升级实施方案》,全市规划更新升级机埠泵站、堰坝水闸任务1200多座。21年以来至今已完成390多座。23年计划完成312座。  

下一步,我市通过农业灌溉泵站机埠、堰坝水闸更新升级工程的提升,促进保障粮食安全、农业节水减排、节水增效,节水惠民。向上争取更多资金补助,用于农业灌溉中购置引水管、接头、阀门等设备,提升农田防灾抗旱能力。

(五)持续提升农村饮用水工程

实施城市水厂延伸村内管网建设,可以充分利用城镇水厂优质的水质水量,完善城乡供水格局,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是一劳永逸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重要途径。根据《丽水市农村供水保障行动计划(2022-2024年)》,按照“能延则延、能并则并、能扩则扩”原则,计划到2024年底,投资8.62亿元,新增改造主干管网908.82公里,改造村内管网2469.65公里,新建区域水厂核减原有水厂64个,进一步提升中小型供水工程水源互济调配能力,实现城镇管网延伸的村全部纳入延伸并网建设,并入户到位,最大限度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实现城乡居民饮用水“同网、同质、同价、同服务”,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王雅宁(市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处)

联系电话:0578-2091021  传真:0578-2026726

邮编:323000




丽水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25日


丽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65号提案的答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