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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预算 发布机构 丽水市残疾人托养中心
成文日期 2023-04-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残疾人托养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
发布时间:2023-04-04 15:38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残疾人托养中心

目录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3年丽水市残疾人托养中心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丽水市残疾人托养中心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丽水市残疾人托养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丽水市残疾人托养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丽水市残疾人托养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丽水市残疾人托养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丽水市残疾人托养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丽水市残疾人托养中心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丽水市残疾人托养中心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丽水市残疾人托养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3年丽水市残疾人托养中心单位预算表

(一)2023年市本级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3年市本级单位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3年市本级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3年市本级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3年市本级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3年市本级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3年市本级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3年市本级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3年市本级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3年市本级单位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丽水市残疾人托养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为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养护、教育培训等托养服务。

2.指导全市残疾人托养机构建设。

3.完成市残疾人联合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丽水市残疾人托养中心为丽水市残疾人联合会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事业编制9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二、2023年丽水市残疾人托养中心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丽水市残疾人托养中心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丽水市残疾人托养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丽水市残疾人托养中心2023年收支总预算665.49万元。

(二)关于丽水市残疾人托养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残疾人托养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665.4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12.64万元,下降14.5%,主要是精神残疾人医养结合专区改造工程(基建)项目和中心修缮、设施设备配置项目均已结束,本年无需安排预算资金。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6.67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占65.6%;事业收入221.28万元,占33.3%;其他收入7.54万元,占1.1%。

(三)关于丽水市残疾人托养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残疾人托养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665.4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12.64万元,下降14.5%,主要是精神残疾人医养结合专区改造工程(基建)项目和中心修缮、设施设备配置项目均已结束,本年无需安排预算资金。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5.9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52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78.79万元,占26.9%;日常公用支出16.38万元,占2.5%;项目支出470.32万元,占70.7%。

结转下年0.00万元。

(四)关于丽水市残疾人托养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丽水市残疾人托养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36.6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436.67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7.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52万元。

(五)关于丽水市残疾人托养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丽水市残疾人托养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36.6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54万元,增长0.6%,主要是人员经费因干部职工正常晋级晋升较上年增加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27.15万元,占97.8%;卫生健康(类)支出9.52万元,占2.2%。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9.9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缴纳养老保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4.9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项)411.6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干部职工基本工资等人员经费支出,福利费、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支出以及派遣人员劳务费、物业服务费等单位日常运行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0.5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9.5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职工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六)关于丽水市残疾人托养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丽水市残疾人托养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5.1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8.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16.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丽水市残疾人托养中心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丽水市残疾人托养中心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105.98万元,主要是精神残疾人医养结合专区改造工程(基建)项目和中心修缮、设施设备配置项目均已结束,本年无需安排预算资金。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丽水市残疾人托养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丽水市残疾人托养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残疾人托养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41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2023年因公出国(境)预算由财政统留管理,未编列到年初部门预算中。根据市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经批准同意因公出国(境)的,所需指标由财政按实追加部门年度“三公”经费预算额度。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41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接待省、县(市)区残联来丽对接交流残疾人托养服务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丽水市残疾人托养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3.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3.20万元。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丽水市残疾人托养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3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丽水市残疾人托养中心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1.5万元,一级项目2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3.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4.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施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施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项):反映残疾人联合会用于残疾人就业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标准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附件: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丽水市残疾人托养中心).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