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5663/2023-41231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预算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慈善总会 |
成文日期 | 2023-04-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3年丽水市慈善总会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丽水市慈善总会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丽水市慈善总会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丽水市慈善总会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丽水市慈善总会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丽水市慈善总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丽水市慈善总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丽水市慈善总会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丽水市慈善总会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丽水市慈善总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3年丽水市慈善总会部门预算表
(一)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3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3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3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3年市本级部门预算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筹募善款。建立、筹募和管理符合本会宗旨的创始基金和各项专项基金;接收个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捐赠;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社会募捐活动。
(2)扶贫济困。组织各种社会活动,扶助弱势群体;开展扶贫救济的抚恤工作。
(3)赈灾救助。开展赈灾救助工作;接收、分配国内外通过本会捐赠的资产;抚慰救灾勇士。协助政府开展救灾工作。
(4)慈善救助。开展安老、助孤、帮残、济困的各种慈善救助活动,资助和兴办社会慈善福利事业以及服务于慈善事业的实业,推动社会福利社会化,为弱势群体提供物质帮助和精神抚慰。积极参与其他社会公益性慈善援助活动。
(5)对外合作与交流。开展同国内外及港澳台地区慈善机构的交流与协作,为在我市兴办慈善事业的人士、企业及各种机构提供帮助和服务;参与省内外的慈善援助活动。
(6)其他工作。组织志愿者队伍,承担本会慈善项目的实施和开展各种形式的慈善活动。指导团体会员开展慈善活动,加强与市内各公益机构的往来,反映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为政府制定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提供咨询性意见。
(7)组织慈善宣传,普及慈善意识,编撰有关慈善事业的书刊、资料,研究和介绍国内外慈善事业的理论、方法和经验。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丽水市慈善总会预算为市慈善总会本级预算。
二、2023年丽水市慈善总会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丽水市慈善总会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丽水市慈善总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丽水市慈善总会2023年收支总预算161.29万元。
(二)关于丽水市慈善总会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慈善总会2023年收入预算161.29万元,与上年执行数减少7.37万元,下降4.36%,主要是人员经费减少。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1.29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占100.0%。
(三)关于丽水市慈善总会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慈善总会2023年支出预算161.2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7.37万元,下降4.36%,主要是人员经费减少。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8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5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57.42万元,占35.6%;日常公用支出13.87万元,占8.6%;项目支出90.00万元,占55.8%。
结转下年0.00万元。
(四)关于丽水市慈善总会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丽水市慈善总会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1.2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61.2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8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5万元。
(五)关于丽水市慈善总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丽水市慈善总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1.2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7.37万元,下降4.36%,主要是人员经费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4.88万元,占40.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4.06万元,占58.3%;卫生健康(类)支出2.35万元,占1.5%。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64.8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公用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46万元,主要用于本会基本社会保险缴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23万元,主要用于本会基本社会保险缴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90.37万元,主要用于基本社会保险缴费支出和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35万元,主要用于本会基本社会保险缴费支出。
(六)关于丽水市慈善总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丽水市慈善总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1.2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7.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13.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丽水市慈善总会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丽水市慈善总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慈善总会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2023年因公出国(境)预算由财政统留管理,未编列到年初部门预算中。根据市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经批准同意因公出国(境)的,所需指标由财政按实追加部门年度“三公”经费预算额度。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本会各项公务活动接待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丽水市慈善总会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30万元。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丽水市慈善总会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3.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丽水市慈善总会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0.00万元,一级项目2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补助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的补助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事业单位工伤等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指用于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的医疗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