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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1.生产总值增长6%以上,高质量前提下能快则快。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2.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3.研发投入强度达到2.3%。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4.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体局、市卫生健康委(除标注“分别牵头”外,列第一位为牵头或汇总单位,下同)
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5%,外贸出口增长5%。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6.城乡居民收入增速保持全省领先、农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
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农业农村局分别牵头
7.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8.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以内。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9.城镇新增就业、节能减排降碳完成省定任务。
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发改委分别牵头
二、重点抓好六方面工作
(一)全力以赴拼经济稳增长促发展。
10.实施招商引资“百千”行动,每年招引亿元以上制造业项目100个,带动未来五年制造业投资1000亿元以上。
责任单位:市双招双引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各县(市、区)政府、丽水开发区管委会
11.紧盯“中字头、国字号、500强”推动招大引强再上新高,力争引进20亿级项目不少于12个、50亿级项目不少于2个,努力实现百亿级重大产业项目接二连三再突破,莲青缙松遂龙要在50亿级、云庆景要在20亿级项目招引上取得突破。
责任单位:市双招双引办、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丽水开发区管委会
12.围绕产业链聚合创新链、构建人才链、重塑招商链,引进产业链项目100个以上。
责任单位:市双招双引办、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各驻外招引中心,各县(市、区)政府、丽水开发区管委会
13.与专业招商机构、投资公司、咨询公司等广泛开展合作,探索中介招商,继续推进“飞地招商”,鼓励行业协会、在外商会、广大乡贤发挥优势抓招商,打造更有战斗力的驻外招商“桥头堡”。
责任单位:市双招双引办、市工商联、市科技局、市侨联、市台办、市外办、市国资委,各县(市、区)政府、丽水开发区管委会
14.持续抓好“一把手”五亲招商,优化招商赛马晾晒比拼机制,把“人人都是招商员”和“全市一盘棋”工作理念落实到全年任务上、传导到责任链条上。
责任单位:市双招双引办、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丽水开发区管委会
15.做实“双招双引”主题基金,更好发挥政府产业基金引导作用,助力招强引优蓄动能。
责任单位:市双招双引办、市财政局
16.动态完善市域统筹招商项目信息库,实行签约项目盯引落地清单制度,健全落地项目达产达效评估机制。
责任单位:市双招双引办、市经信局
17.着眼提高招商引资“含智量”和招才引智“含金量”,以产业为基进一步打通“双招双引”考核体系,探索人才订单式、一站式、团队式引进。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双招双引”办、市人力社保局
18.深入推进“绿谷”系列人才引育计划。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局、市民政局、市科协
19.深化“智汇丽水·发展同行”系列引才活动。
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20.深入实施技能人才共富能力提升、技工教育提质增量、“技工院校联百企”三大行动,开展“金蓝领”、“农三师”、职业教育等共同富裕能力提升培训14万人次以上,新增技能人才2万人。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
21.实施扩大有效投资“百千”行动,精准对接全省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每年滚动推进建设1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100个,带动有效投资1000亿元以上。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市金融办、市林业局、人行丽水中心支行
22.确保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增长15%以上,水利、能源等结构性投资指标增速快于面上投资增速。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水利局、市发改委分别牵头
23.完善项目全过程管理机制,市县统筹安排6亿元以上做实做细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前期,扎实抓好400个年度重点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统计局
24.狠抓要素保障深度破题,争取更多专项债券项目、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项目,争取更多上级用地保障指标,争取市域能耗统筹试点,集中优势要素保重点,决不能因为要素保障不力影响重大项目推进。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分别牵头,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丽水开发区管委会
25.努力为重大项目建设提供个性化、保姆式服务,加强多跨协同、专班运作、集成攻坚,确保新建项目一季度开工率达30%、二季度达60%、三季度达85%。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统计局
26.着眼补齐短板弱项、凸显自身优势,更高水平组链成群,加快打造“浙南硅谷”,加速晶睿电子、同创特材等特色半导体产业链重点项目达产达效。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丽水开发区管委会
27.着眼转型升级与规模扩大并重,高起点导入精密制造新产业新业态,争创龙泉汽车空调、丽水开发区滚动功能部件省级“新星”产业群。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双招双引办,龙泉市、青田县、缙云县、遂昌县政府、丽水开发区管委会
28.着眼打造浙江现代中医药大健康产业新高地、长三角中医药康养目的地、全国植物提取科创高地,启动实施中医药大健康产业发展三年行动,重点加快丽水开发区健康医药产业园、莲都美丽健康产业园、庆元生物科技产业园、龙泉灵芝产业园、遂昌石练健康产业园等一批园区建设,抓二产带一产促三产,推动灵芝、三叶青、黄精、铁皮石斛等“处州本草丽九味”全链条融合发展。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林业局、市医保局、市文广旅体局、市双招双引办,莲都区、庆元县、龙泉市、遂昌县政府、丽水开发区管委会
29.着眼提质发展,以丽水开发区时尚产业、青田休闲鞋服、庆元竹木家居等为重点,打造时尚产业生态圈。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青田县、云和县、庆元县政府、丽水开发区管委会
30.把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作为弯道超车、换道超车的重点,用好“三园一基地”、“天工之城”等平台,持续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确保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增长12%以上。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双招双引办、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丽水开发区管委会
31.深入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行动,建成木玩、剑瓷、钢铁产业大脑,规上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覆盖面达70%以上。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双招双引办、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丽水开发区管委会
32.积极引育元宇宙、智慧交通、新型储能、区块链等未来产业,争创青田省级元宇宙产业发展县域试点,抓好松阳省级智慧交通产业发展试点。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双招双引办、市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政府、丽水开发区管委会
33.我们要以链长制为主抓手抓好产业培育,持续推进生态工业发展倍增行动,加快实现千亿级产业平台、千亿级产业集群、千亿级工业强县零突破。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双招双引办,缙云县政府、丽水开发区管委会
34.实施农业主导产业发展行动,建立农业全产业链“链长制”,跨县统筹培育茶叶、食用菌等6条农业全产业链。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35.加快推进雾耕产业基地、领源现代农业示范园等农业重大项目。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36.“一县一品”培育缙云茭白、庆元甜桔柚、云和雪梨、遂昌长粽等“丽水山耕”拳头产品,加快构建“市域全品+县域单品+企业精品”协同发展格局。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37.以瓯江山水诗路为纽带推进文旅深度融合,转化山水优势构建“丽水山景”旅游服务体系、提升“丽水山居”示范项目。
责任单位:市文广旅体局
38.力争云和梯田成功创5A。
责任单位:市文广旅体局,云和县政府
39.加快创建丽水瓯江风情、景宁畲族风情国家旅游度假区,加快打造世界一流生态旅游目的地和中国山地休闲度假目的地。
责任单位:莲都区政府、景宁县政府分别牵头,市文广旅体局
40.加快培育数字影像、剑瓷、石雕、木玩、文体用品五大百亿文化产业集群,文化产业增速保持全省前列。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体局、各县(市、区)政府
41. 深入推进林业振兴,以国家储备林项目投融资撬动金融、社会资本“上山入林”,实施森林康养发展专项行动和高效笋竹、木本粮油、珍贵树种与大径材“接二连三”专项行动,全链融合打造百亿现代林业产业集群。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42.大力发展水经济,市县联动实施共富水网、健康水业、绿色水电、幸福水旅、产业平台“五个百亿工程”。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发改委、市文广旅体局、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市城投公司、市文旅公司
43.进一步打造“丽水山泉”优质饮用水品牌,让更多人一想喝水就想喝“丽水山泉”,一喝“丽水山泉”就能够想到“秀山丽水”。
责任单位:市城投公司
44.高水平建设中国(丽水)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改革试验区。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自贸区联动创新区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45.高水平建设浙江自贸区丽水联动创新区。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自贸区联动创新区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46.积极申报综合保税区。
责任单位:丽水开发区管委会、市商务局,市自贸区联动创新区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47.开展万宗产品销全球行动,推进“店开全球”计划,实施“百名全球商贸大使、百个全球贸易基地”培育工程,邀请千名采购商、千名投资商来丽水商务考察,组织国际贸易对接活动20场以上、企业参加境内外国际性展会300家次以上,助力企业“走出去”拓市场、抢订单。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丽水开发区管委会
48.以外贸保稳提质带动产业转型升级,深化中德丽水、缙云国际产业合作园建设。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缙云县政府、丽水开发区管委会
49.组织百场活力消费促内需、“畅链助企拓市场”活动,精准发放消费券2亿元以上,拉动消费超百亿。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各县(市、区)政府、丽水开发区管委会
50.推动世界红酒中心、全国咖啡集散中心建设。
责任单位:青田县政府,市商务局
51.打造2个百亿级电商产业,新增3个省级县域商业体系试点,积极培育“处州万象宴”等特色消费品牌。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丽水开发区管委会
(二)全力以赴保民生优服务促共富。
52.用好全国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现场会成果,坚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着力构建“红绿金”融合协调发展新格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体局
53.全链条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推动农民收入跨越3万元大关。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54.开展“扩中”“提低”行动,落实开发式扶持举措,让更多劳动者通过自我发展实现稳定增收、进入中等收入群体。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残联,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55.深入谋划城乡居民增收新变量,盘活农村资源要素激发财产性收入潜力,创新“租金+薪金+分红”利益联结机制,在提高收入水平、缩小收入差距上加快形成丽水示范。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56.畅通城乡要素流动,新建“共富驿站”610个、“共富工坊”150个,新增流动供销致富车山区服务线路25条。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分别牵头,各县(市、区)政府、丽水开发区管委会
57.绘就“大搬快聚”共富新图景,做好搬后富民安居后半篇文章,完成新搬迁3万人。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58.深入推进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建设,新增未来社区3个、创建未来乡村15个。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分别牵头,各县(市、区)政府、丽水开发区管委会
59.实施“红耀绿谷、强基共富”工程,落实“一县一团、一村一组、一户一策”新型帮共体制度。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
60.深化“共富123”行动乡镇试点。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
61.推动强村公司高质量发展,确保村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行政村达到360个。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
62.围绕抓好就业民生之本,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完善灵活就业综合保障体系,提升“丽创荟”创业服务品牌影响力,积极推动创业带动就业,确保就业创业规模持续扩大。
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63.统筹发布工作岗位3万个,新增创业担保贷款1亿元,实现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帮扶全覆盖。
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64.围绕抓好社保民生之要,着力构建共富型大社保体系,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持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
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65.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功能,推进“浙里惠民保”增设长期护理责任。
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
66.实施村卫生室智慧医保互联互通覆盖工程。
责任单位:市府办、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
67.加强住房保障,坚持“房住不炒”,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力度,扎实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68.推动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69.围绕抓好健康民生之基,加快建设高品质健康丽水,深入实施“健康60”行动,创成省级健康促进县3个。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政府
70.推进国家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攻坚,推动“221”高水平市级医院建设,实施县级公立医院等级“登攀”工程,推动缙云、青田县级医院申报创建三级医院。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政府
71.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点村卫生室增配医疗设施,新增一体化健康小站100台以上,新改扩建规范化村级医疗机构40家,努力让群众看大病重病少出市、一般疾病不出县、日常小病不出村。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政府
72.扎实推进全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点联系城市试点,落实《丽水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着力破解山区农村养老难题。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73.深入实施“浙丽长寿·山区颐养”厅市合作专项行动,打造乡镇(街道)康养联合体100个,建设示范型城市社区银发助餐点20个。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74.建成养老机构“阳光厨房”25家。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75.推进新、旧住宅小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按标准配建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
76.全面推进老年健康专项行动,创建老年友好型卫生健康服务环境,推动各级中医医院发挥中医优势参与老年疾病预防、治疗和康复。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77.新增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床位300张。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78.落实生育支持政策,新增托育机构4个、普惠性婴幼儿托位300个,构建全周期善育服务链。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79.关爱农村留守儿童。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80.康复援助孤独症儿童300人。
责任单位:市残联
81.平台为青年重塑,联动建设“青年丽水”科创园、青年人才创业孵化基地,打造青年创新创业服务综合体,构建“创业园+孵化基地+导师”青年创业孵化体系,支持青年乡村创业项目100个。
责任单位:团市委、市数发公司、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社保局,莲都区政府、丽水开发区管委会
82.实施大学生留丽计划,推进产教融合、校区合作,打造“专业—就业—产业”最短通道,力争在丽高校毕业生留丽率达到33%。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
83.政策向青年倾斜,推出“青创贷”、“电商贷”等更多符合青年实际需求的普惠性金融产品,青年人才入选市重点人才工程比例不低于50%。
责任单位:团市委、市金融办、丽水银保监分局、人行丽水市中心支行、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
84.环境为青年营造,推动构建青年发展型城市视觉形象系统,建设十大潮玩基地、百家青年名店,打造“青创市集”主题街区。
责任单位:团市委、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市数发公司
85.建设一批“拎包入住”青年公寓。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团市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城投公司
86.建设一批服务来丽求职青年的青年人才驿站。
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团市委、市财政局
87.关注青年交友交流等各类公共服务需求,最大限度集聚“丽水发展合伙人”。
责任单位:团市委、市人力社保局
(三)奋力提升内生发展驱动力。
88.坚定“强市必先强教,育人必先兴学”的信念,增强“山区也能办好教育”的信心,全面实施教育跃阶攀高行动。突出质量导向抓基础教育,加快推进教育项目“双百亿”工程,新增学位1.48万个。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89.狠抓义务教育优质均衡,鼓励城区优质学校集团化办学,确保符合条件的义务教育段随迁子女100%在家长常住地入学。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90.优化学前教育资源供给,进一步提高公办园在园幼儿比例。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91.突出应用导向抓高等教育,支持丽水学院加快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丽水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升本和“中高本企”一体化改革先行,统筹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协同创新。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92.深入实施“来浙丽、育新人”绿谷名教师引育工程,招引教师中研究生占比达30%,正高级教师等名优教师比例提高到全省平均水平。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
93.力争科技企业倍增提质计划“十四五”目标提前完成,新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50家、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480家。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94.聚焦主导产业“卡脖子”技术瓶颈,组织实施市级重点攻关项目20项以上,推荐申报“尖兵”、“领雁”攻关项目30项以上,力争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零突破,全域推广科技成果“先免费试用、后付费转化”模式。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95.实施“两清零一提高”专项行动,逐步实现产值1亿元以上制造业企业无研发活动清零,5亿元以上制造业企业无研发机构清零,确保规上工业企业中开展研发活动企业比重达50%以上。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
96.实施平台提质“双十”行动,集中优势要素、优势资源赋能产业发展。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丽水开发区管委会
97.持续落实“整合、转型、赋能、开放、改制”十字方针,深入推进十大生态产业平台“二次创业”行动。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丽水开发区管委会
98.培育“千亿级规模、百亿级税收”高能级产业主平台。
责任单位:丽水开发区管委会、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市金融办
99.组织开展市级部门专项对接服务活动,强力助推丽水开发区加快向全国50强迈进。
责任单位:市府办、市发改委、丽水开发区管委会、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市金融办
100.加大旗帜性产业项目招商力度,强“芯”延“链”培育青田、缙云、遂昌等500亿级产业平台。
责任单位:市双招双引办、市经信局,青田县、缙云县、遂昌县政府
101.统筹打好布局优化、空间拓展、产业引育、腾笼换鸟组合拳,加快实现百亿平台县(市、区)全覆盖。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各县(市、区)政府
102.实施十大科创开放平台提能升级行动。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各县(市、区)政府、丽水开发区管委会
103.加快打造浙西南科创中心,完成产业园主体工程建设,力争实现国家级众创空间零突破。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丽水开发区管委会
104. 争取丽水高新区纳入国家高新区创建名单。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缙云县、莲都区、遂昌县、松阳县政府
105. 着力推动上海张江生物医药科创飞地项目在丽实现产业化,推动杭州数字经济科创飞地视觉AI、新能源智慧出行产业链加快成型,推动宁波智造科创飞地起好步。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松阳县政府、丽水开发区管委会
106. 统筹抓好杭电丽水研究院、中国药科大学中医药科创发展中心、浙大萧龙科创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分别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龙泉市政府
107. 推动浙江(青田)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结出更多硕果,抢抓金丽温开放大通道建设机遇,谋项目、畅通道、兴产业、促发展。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青田县政府
108. 启动实施财税固本强基行动。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政府、丽水开发区管委会
109. 分批次分行业建立高质量高成长企业培育清单,“一业一策”支持生物医药等优质税源行业做大做强。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双招双引办、市金融办、市税务局
110. 深入推进新一轮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落实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加大普惠小微企业贷款投放,实现县域小微企业园区专业运营机构全覆盖,切实为小微企业打造更好成长空间。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人行丽水市中心支行、丽水银保监分局、市经信局,各县(市、区)政府
111. 打好企业梯度培育、上规上限增量攻坚组合拳,联动实施“雏鹰”、“雄鹰”、“凤凰”行动,大力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隐形冠军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单项冠军企业、上市企业,力争新入选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60家以上,新增上市企业2家、省级以上“隐形冠军”企业2家、规上企业115家。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金融办、市发改委、市科技局
112. 实施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一揽子政策体系,压缩一切不必要财政开支,整合资金18亿元以上,实打实支持企业稳产保链、提质发展。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局
(四)奋力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
113. 以争取设立百山祖国家公园为龙头,建设全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引领区,打造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典范。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别牵头
114. 发布生物多样性指数,建设国家级生物多样性综合观测站。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115. 完成瓯江山水工程中期评估。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
116. 聚焦城乡风貌提升、幸福河湖、未来乡村等关联载体,迭代升级大花园旗帜性工程,确保创成省大花园示范县、耀眼明珠各2个,建设美丽林相65万亩以上。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林业局分别牵头,市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体局,各县(市、区)政府
117. 完善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预警、响应机制,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建设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治水办,各县(市、区)政府、丽水开发区管委会
118. 全域深化“污水零直排区”建设。
责任单位:市治水办、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市城投公司、市文旅公司,莲都区、青田县政府
119. 全域深化“无废城市”建设。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政府、丽水开发区管委会
120. 突出抓好扬尘、秸秆焚烧、餐饮油烟等大气污染源管控。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各县(市、区)政府、丽水开发区管委会
121. 扎实推进生态环保督察、长江经济带警示片、“保生态、护正气”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长江办)、市自然资源局(市砂管办)分别牵头,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执法局、市税务局、市电业局、市大数据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农投公司,各县(市、区)政府、丽水开发区管委会
122. 着眼增强高端要素、高端产业、高端功能集聚能力和人口承载能力,谋划推进北城联城路湾、开发区白岩四都、莲都区碧湖白桥“三江口”协同发展区综合开发,推进路湾大桥等基础设施先行项目,统筹抓好白岩创智谷、白桥双创园等重点项目。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三江口”指挥部)、市发改委、市建设局、市财政局,丽水开发区管委会、莲都区政府
123. 加快打造高铁新城。
责任单位:市高铁新城指挥部
124. 加快打造空港园区。
责任单位:丽水开发区管委会
125. 实施城市基础设施补短提升项目34个。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城投公司、市文旅公司、市交投公司
126. 开工建设创新金融中心一期。
责任单位:市交投公司、市创新金融中心一期项目指挥部、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国动办
127. 加快建设鲜花公园、科技公园、自然科普文化基地。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科协分别牵头,市城投公司
128. 加快推进海潮河老旧小区改造暨历史街区改造项目。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文旅公司
129. 申报城市更新省级试点片区(项目)2个。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
130. 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26个,新建改造城市口袋公园20个,全域推进城乡无障碍环境建设。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残联,各县(市、区)政府、丽水开发区管委会
131. 迭代升级“小县大城”战略,实施县城综合承载能力提升项目58个。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建设局
132. 扎实推进缙云县城新型城镇化国家试点。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建设局,缙云县政府
133. 加快推动壶镇、温溪、碧湖达到小城市培育标准。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建设局,缙云县、青田县、莲都区政府
134. 以“千万工程”实施20周年为新起点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全方位开展“十带风情、百镇景区、千村花园”示范创建,新增城乡风貌样板区4个以上,新建花园乡村200个。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建设局分别牵头,各县(市、区)政府
135. 健全“铁公水空”统筹谋划、协同推进机制,实行专班化运作、清单化管理、节点化攻坚,大干快上重大交通项目,力争综合交通投资增长30%以上。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铁委办、丽水机场指挥部、市交投公司、市文旅公司
136. 开工丽水机场跑道工程,完成航站楼主体工程建设。
责任单位:丽水机场指挥部
137. 全线开工衢丽铁路二期,力争杭丽铁路完成可研审查、温武吉铁路完成工可批复、丽云宁铁路纳入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深化金南铁路研究。
责任单位:市铁委办
138. 开工义龙庆高速、528国道龙泉段、638国道景庆段,加快完成青文高速工可批复、合温高速缙云段工可审查等重大项目前期。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139. 实施“红绿金”融合共富农村路创建三年行动,新改建农村公路370公里。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文广旅体局
140. 实施“地瓜经济”提能升级“一号开放工程”,与时俱进推进新时代华侨要素回流工程,大力推进人才回乡、智力回归、资金回流、企业回移、项目回迁。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华侨产业城指挥部、市侨联、市发改委,青田县政府
141. 加快落地华侨创业基金,积极布局海外华侨投资贸易平台,切实做大华侨总部经济,加快青田进口商品城、海外仓发展。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142. 争创华侨经济双循环发展试验区。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143. 用好世界丽水人大会、侨博会等平台载体,既引消费又引外资,既重进口又重出口,既重三产更重二产,打造更多华侨经济文化合作标志性成果。
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市侨办)、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侨联,青田县政府
144. 规范提升小超市、小宾馆、小水电“三小”产业,促进丽水经济与市外丽水人经济融合发展。
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超市办)、市市场监管局、市工商联、市水利局分别牵头,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消防救援支队、人行丽水市中心支行、丽水银保监分局、市数发公司、市工商联、市电业局
145. 着力打造“问海借力”升级版,主动接轨国际市场通行规则,在扩大制度型开放上迈出实质性步伐。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侨联
146. 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以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对口合作、山海协作、接轨上海和东西部协作等为抓手,以产业引育为重点推进合作共赢。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市革命老区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领导小组、市山海协作领导小组、市对口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147. 实施山海协作产业合作项目100个以上、到位资金100亿元以上,建设山海协作乡村振兴示范点,深化拓展教育、医疗、文旅等领域合作。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山海协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148. 进一步探索在深圳等地布局新的飞地、飞楼。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双招双引”办、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
149. 塑造城市品牌,加快建设宜居之城、畅通之城、清洁之城、绿色之城、花园之城、书香之城。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治堵办)、市文广旅体局分别牵头,市综合执法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
150. 化育城市精神气质,以深入弘扬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为推动,守好“红色根脉”,实施“德润处州”行动,打造“诚信丽水”,深化文明典范城市创建。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151. 深耕城市文化,新建“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200个、城市书房15家、乡村博物馆22家、文化驿站8家、省级基层体育场地设施74个,争创红绿融合发展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
责任单位:市文广旅体局、市体育发展中心分别牵头
152. 争创红绿融合发展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
责任单位:市文广旅体局
153. 扩大城市影响力,办好“仙都黄帝祭典”、丽水摄影节、世界青瓷大会、中国畲乡“三月三”、丽水马拉松等大型活动。
责任单位:缙云县政府、市委宣传部、龙泉市政府、景宁县政府、市体育发展中心分别牵头,市文广旅体局,莲都区政府
(五)着力推进更深层次改革攻坚。
154. 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
责任单位:市委改革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委统战部
155. 持续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用法治为企业安心创业保驾护航。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公安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商联、各执法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
156. 持续优化产业、金融、物流生态,用好“双链长+专家团+服务专员”产业链服务团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金融办、市发改委
157. 扩大首贷、信用贷、无还本续贷规模,新增制造业贷款110亿元以上,促进企业融资综合成本稳中有降。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人行丽水市中心支行、丽水银保监分局
158. 持续打造“丽即兑——政策找企业”服务品牌,直达快享为企业降本减负70亿元以上,常态化开展营商环境政商恳谈活动,与企业沟通,为企业解难。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159. 深化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集成改革,加强营商环境“无感监测”。
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放管服办)、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
160. 设立营商环境“市长热线”。
责任单位:市信访局
161. 持续推进更多涉企政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做实企业投资项目极简审批、“拿地即开工”,进一步推动“全程帮办”服务向企业设立和竣工验收两端延伸。
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放管服办)、市自然资源局、市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局
162. 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完善企业信用修复机制,落实首违不罚、轻微免罚等柔性执法制度,审慎监管平台经济、总部经济,让企业既感受到“有力度的执法”更感受到“有温度的服务”。
责任单位:市综合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
163. 拓宽生态产品价值转化路径,做实项目级GEP核算及应用,不断拓展GEP核算及应用领域。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164. 组建市级生态资源资产运营公司,培育壮大“两山合作社”等市场主体,拓宽生态权益市场化交易通道,推动各县(市、区)至少完成2个品类生态资源收储、10宗交易。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农投公司,各县(市、区)政府
165. 建立生态保护补偿“一本账”,建设生态保护补偿数字化平台。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166. 以建设中国碳中和先行区为重要载体,持续深化林业碳汇试点,实施森林固碳增汇强基行动,争取丽水碳汇产品参与杭州亚运会碳中和交易,深化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省级试点,充实完善气候投融资试点项目库,持续深化“碳效贷”等新型金融产品创新,加快重组华东林交所。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丽水银保监分局、市发改委分别牵头,市农投公司、市金融办、市经信局、市统计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
167. 研究出台“一带三区”市域一体化协同发展政策包,在产业共育、平台共建、服务共享、环境共创上加快突破。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双招双引”办、市经信局、人行丽水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办、市交通运输局、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水利局,有关县(市、区)政府
168. 完善腊西区块跨区域联动机制,推动遂昌云峰-松阳赤寿跨县域产业平台、云景同城化取得实质成果。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遂昌县、松阳县、云和县、景宁县、青田县政府、丽水开发区管委会
169. 提档升级市域一体化“双招双引”合作机制,按市场化原则加强重大招引项目市域统筹安排,探索跨区域利益分配模式。
责任单位:市双招双引办、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丽水开发区管委会
170. 完善“共富基金”市域一体化统筹运营机制。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
171. 推进融资担保市域一体化县域全覆盖。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办
172. 探索人才跨区域跨层级跨所有制流动机制,最大限度发挥人才效用。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人力社保局、市科技局,丽水开发区管委会
173. 协同深化跨乡镇土地综合整治工程、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抓好整村搬迁项目谋划、宅基地复垦、“一户多宅”和低效工业用地整治、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加快实施莲都、云和、松阳跨乡镇土地综合整治省级试点工程,盘活存量用地4000亩以上、新增工业供地6000亩以上。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丽水开发区管委会
174. 坚持一切砂石资源属国家所有,市县协同推动砂石行业走上绿色环保、布局科学、供需平衡、价格合理、优质高效的高质量绿色转型发展之路。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砂管办)
175. 着眼急用先行、实战实效深化数字化改革,强化基层智治、场景应用、工作体系综合集成,推动平台、数据、应用全面贯通。
责任单位:市委改革办、市委办、市府办、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大数据局
176. 全面建设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构建多层次普惠金融银行服务体系、广覆盖农村保险体系,争取涉农贷款余额达到2200亿元。
责任单位:人行丽水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办
177. 加快创建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推进标准地改革+品质农业、宅基地改革+花园乡村等集成改革。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78. 实施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做大国企盘子,提升自我发展能力。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
179. 深化“大综合一体化”改革,加快构建全覆盖整体政府监管体系、全闭环行政执法体系。
责任单位:市综合执法局
180. 着眼扩大改革成果应用面,省市政策同向发力促进景宁探索高质量发展新路子。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181. 深入推进莲都村级议事协商国家级创新实验点建设,支持云和深化农业人口市民化改革、庆元探索生态“一件事”综合集成改革、青田在涉侨改革上多点突破,巩固深化龙泉“益林共富”、松阳“拯救老屋”、缙云“缙情帮”、遂昌“搬迁无忧”等改革成果。
责任单位:市委改革办,各县(市、区)政府
(六)着力推进更高水平安全发展。
182. 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金融办、人行丽水市中心支行、丽水银保监分局
183. 加强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房地产等领域风险的监测、排查、预警和处置。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金融办、市建设局分别牵头,市公安局、人行丽水市中心支行、丽水银保监分局
184. 加强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力争实现松材线虫病疫点数量、疫情面积、病死树数量“三下降”。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185. 保障粮食安全,做实耕地保护“田长制”,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10.4万亩以上、总产量稳定在8.26亿斤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
186. 抓实抓细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建强卫生健康服务体系,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187. 纵深推进“除险保安”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深化危化品、工矿商贸、道路交通等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突出抓好高层建筑、经营性自建房等消防高风险场所隐患排查治理,做到隐患即知即改、动态清零。
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建设局、市文广旅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188. 完成城市防涝、环卫、住房专项“体检”,保障燃气管道、供水管道等“城市生命线”安全运行。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市供排水公司,各县(市、区)政府、丽水开发区管委会
189. 着力提升山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全面建设浙西南综合雷达探测网。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
190. 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防汛防台抗旱、森林防火等防灾减灾工作。
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气象局、市林业局
191. 深入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构建“浙食链+丽水溯源”智治体系,加强全链条药品闭环监管。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食药安委会成员单位
192. 强化社会治安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依法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黄赌毒”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193. 奋力创成全国首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合格城市。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平安办成员单位
194. 全力夺取全省首批二星“平安金鼎”,打好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维稳安保攻坚战。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平安办成员单位、市亚运维稳安保协调组各成员单位
195. 深化“枫桥经验”,完善三级矛调体系,推动基层治理“141”体系强功能强服务。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委办
196. 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深化诉源、警源、访源三源治理。
责任单位:市信访局、市法院、市公安局
197. 深化“幸福共生·丽享家园”现代社区建设,开展“365天不打烊”、“爱心系列”服务。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现代社区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98. 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等人民团体广泛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扎实做好民族宗教、外事侨务、档案、保密等工作。
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红十字会、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市外办、市委统战部(市侨办)、市档案馆分别牵头
199. 我们要继续发展妇女儿童、残疾人事业,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和“双拥”工作,关爱环卫工人队伍、快递外卖小哥等新业态群体,让丽水城市变得更有温度。
责任单位:市妇联、市残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建设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分别牵头
200. 我们将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中筑牢忠诚之基,建设为民政府换来群众有感,建设整体政府实现高效协同,建设务实政府促进担当有为,建设清廉政府推动干净干事。
责任单位:市府办、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丽水开发区管委会
201. 我们将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抓严抓实审计监督、统计监督,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责任单位:市府办、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丽水开发区管委会
202. 重点指向“争先劲头不足、破题担当不够、协同效率不优、专业水平不高、风险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实”六类问题,实施好差评案例定期复盘通报机制,深化争先进位大比拼、遗留问题大销号、进村入企大服务。
责任单位:市府办、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丽水开发区管委会
203. 重点整顿清理非必要论坛活动仪式、非必要调研发文会议、非必要统计报表,集中精力办好打基础、惠民生、增动能、画句号、利长远的实事要事。
责任单位:市府办、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丽水开发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