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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都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一件事”集成改革 成功入选“微改革”省级项目库
时间:2023-07-13 11:3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为落实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解决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后,相关的许可证不能相应变更的问题,莲都区在全市率先推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 “一件事”集成改革,通过统一标准、流程重塑、集成服务,破解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证照变更手续繁琐、时间成本较高等难题。自今年2月27日实施以来,累计办理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一件事”464件,平均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节省办理时间50%以上。6月25日,该项改革成果成功入选全省首批营商环境“微改革”省级项目库,全市仅3个。

一是建章立制,实现变更“规范办”。2月初,组织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卫健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广局等相关部门召开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一件事”集成化办理业务讨论会,讨论相关变更事项及业务流程。出台《莲都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一件事”集成化办理实施方案(试行)》,将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申请营业执照经营者变更登记、税务登记变更和涉及的相关行政许可变更等事项整合为“我要经营者变更”一件事,按照“一窗受理、一次提交、一网申报”模式办理证照。同时,建立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一件事”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场监管局、行政服务中心、税务局、经商局、农业农村局、文广旅体局等6家成员单位组成,统筹协调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证照变更所涉难点堵点问题。

二是优化环节,实现变更“简易办”。改革前,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只能先办理原证照的注销登记,再由新的经营者提交一整套新的登记材料重新申请营业执照、许可证等,整个办理流程手续繁琐,耗时较长。改革后,以个体工商户需求为导向,构建经营者变更“一件事”综合服务体系,办理环节由4个缩减至1个。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无需先注销再新办,可通过直接申请,同步办理营业执照与食品经营许可、公共卫生许可等多项许可证变更,全面提升审批便利化水平,从而实现“准变即准营”。  

三是数字赋能,实现变更“智能办”。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浙江企业在线”应用,个体工商户申请变更登记时不需填写申请表格,直接由综合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在线采集申请人相关信息,在核查税务办结情况后,可直接办理经营者变更登记,系统自动生成文书,并通过系统自动向税务机关推送变更登记信息。办理完成后,同步发送办理结果至经营者和业务主管部门,方便申请人及时掌握办件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