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MB1848572H/2023-42496 | 文号 | 丽自然资规函〔2023〕9号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23-06-1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戴向伟代表:
您在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124号建议《关于加强山区土地要素保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我国经济从高速增长迈向高质量发展,发展方式从重规模扩张向重质量提升转变,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核心也从扩张的“增量规划”向集约的“存量规划”转型,相关控制性指标遵循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原则落地。
丽水作为“加快发展地区”,因山区独特的自然地理条件,推动经济发展、促进人口集聚、基础设施建设等带来的用地需求比较旺盛,城镇发展面临着较为严峻的空间挑战;在高质量发展前提下实现必要适度的高速增长,需要一定的增量空间,我们已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积极争取对我市规划控制性指标核定予以倾斜。通过全力争取和积极努力,我市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规划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等得到了实事求是的优化和落实,发展空间得到了有效拓展。
但总体来看,增量有限、控制趋紧。过去依靠土地要素低成本的粗放型、低效率增长模式已不可持续,为此,在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过程中,我们牢固树立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提出的土地问题“长期从紧过日子”思想,努力寻求国家控制指标与地方发展需求的最大公约数,全力推进跨乡镇土地综合整治,努力破解当前土地要素资源“紧缺”和“沉睡”之间的矛盾,进一步优化国土空间布局,为建设绿水青山与共同富裕相得益彰的中国式现代化丽水提供更强规划要素支撑。
一、用好“三区三线”规则
统筹划定三条控制线是国家重大战略,是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载体,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的有效手段。本着既贯彻落实国家确定的划定规则,又有效保障我市高质量发展需要的原则,圆满完成了五轮“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全市共划定永久基本农田150.22万亩,生态保护红线786.32万亩,城镇开发边界49.99万亩,确定了国土空间开发与保护的基本格局,做到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保护落实到位、空间矛盾冲突协调处理到位、发展空间预留到位。
在城镇开发边界按现状城镇建设规模的1.3倍划定规则下,对我们加快发展地区十分不利,但我们通过合理运用规则进行技术处理,仔细筛选内河水系、山体绿化等,未来主要用于城市生态涵养、休闲游憩、防护隔离的空间,并将其调整为特别用途区;精准识别区域设施类项目,将可以单选的项目调出边界,尽量走单独选址路径报批;细致对照区块1:500地形图、控制性详细规划,更加精细地将边界内的零碎用地、零星地块、地形条件复杂难以开发利用的用地调出城镇开发边界;对城镇开发边界进行了优化调整,争取了最大发展空间。并会同发改、交通、水利等部门反复梳理双招双引项目、重大产业平台、重大基础设施以及“十四五”项目,对各部门提供的矢量图件进行逐一核实并落图,对现阶段部门还无法提供矢量图件的,也做了相对精准的空间预留。此外,还争取了107个基础设施项目纳入省级保留清单,159个增补项目列入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省级戴帽核减永农任务2.25万亩,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落地提供了规划保障。
遂昌县按照《划定规则》核减后,共划定城镇开发边界4.05万亩,边界内除新增建设用地0.55万亩以外,还有村庄建设用地0.86万亩、批而未供用地0.34万亩;除可单独选址项目外,“十四五”重大项目已全部纳入城镇开发边界。根据已完成的建设用地报批情况,遂昌县2010年至2022年的新增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约为1.31万亩。根据近十年来遂昌县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长速度,遂昌县城镇开发边界内的新增建设用地加上批而未供等存量土地的消化利用,遂昌县未来5-10年城市发展空间是较为充裕的,近期计划项目建设空间也都有充分保障。
二、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
自然资源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物资基础和空间载体。一直以来,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围绕“节约集约利用、精准有效配置”土地利用管理要求,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的工作导向,着眼土地资源的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切实做好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土地供应保障服务。
聚焦“双招双引”战略性先导工程、重大产业平台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等,全力做好服务保障,确保重大项目落到哪里,服务保障就跟到哪里。在全力争取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基础上,坚持项目为王,以要素保障的变革,建立市级重大项目库,对新增建设指标进行市域统筹,把有限的增量指标用在刀刃上,保重大牵引性项目和节点项目。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出台《丽水市经济运行“四个体系”土地指标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建立“指标池”,统筹市区和县(市)各50亩土地指标(共450亩),纳入“指标池”统筹使用,按照“共同统筹、激励先进”原则,激励综合考核前三的县(市、区);出台《丽水市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统筹制度》,进一步加强我市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调控能力,提高全市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执行率,根据执行率上收的计划指标由市政府统筹调剂使用,优先保障市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省重大产业项目,推动资源利用效率的最大化。
三、加大存量用地盘活力度
当前我市批而未供土地总量不小,既有我市积极争取各类指标保障地方发展,但是由于项目用地需求相对有限,造成批而未供土地总量逐年积累的原因,也有长期以来存在的项目谋划深度不够、项目落地精度不高、政策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等导致的存量土地外延扩张、零星破碎、长期闲置及土地资源“供需错配”的问题。且相较于省内其他地市,我市土地利用效率较低。因此,存量空间资源盘活利用是未来城市发展的必然且是主要途径,要把目光高度聚焦到现有已经报批回来的批而未供和低丘缓坡土地上。
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坚持向存量要空间,出台《丽水市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方案》,重点对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等,全力挖掘存量土地潜力,在加快批而未供土地处置的同时,进一步做大土地供应总量;向低效要资源,结合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加大反向倒逼、拆违治乱等工作力度,推动低效企业退低进高、退散进集,推动低效用地再开发,为新产业、新业态腾挪更多可用空间。全力谋划跨乡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争取入选国家跨乡镇土地综合整治试点,争取存量要素盘活的最大政策红利,加大城乡存量建设用地资源空间腾挪和有效利用,核心解决资产闲置和低效利用问题。
四、全力打好土地综合整治攻坚战
基于我市“九山半水半分田”的自然地理格局,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交错分布、布局碎片化的问题比较突出,土地综合整治是优化国土空间布局、破解高质量发展要素瓶颈制约的重要抓手。2022年,浙江省成为全国唯一跨乡镇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全市自然资源系统高度重视,全力谋划跨乡镇试点,全省共谋划实施第一批33个跨乡镇试点,其中丽水入选3个。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跨乡镇开展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的意见》(浙政发〔2022〕32号)文件规定,要求每个试点项目区需建成1个以上“百千万”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工程,并逐步建成高标准农田。根据《关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连片集中连片整治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厅函〔2021〕389号)“平原、盆地区域项目区坡度在6度以下,低丘缓坡、山地丘陵区坡度在15度以下”“百亩方集中连片耕地不少于500亩”等文件要求,工程实施以来,虽然各县(市、区)已根据自身资源情况,完成相关年度工作任务,但丽水地处浙西南山区,以山区丘陵地带为主,耕地集中连片度较低,符合条件资源已相对稀缺。
我局持续针对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向省自然资源厅反馈并建议优化标准,4月24日省自然资源厅下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下达2023年度“百千万”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任务的通知》(浙自然资源厅〔2023〕404号)文件,文件中明确“山区26县(市、区)百亩方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项目连片耕地面积下调至300亩”。
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将坚定不移推进土地综合整治,通过高水平推进土地整治修复和高效利用,带动城市片区开发、城市有机更新。
非常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国土空间规划处 吴昀晖
联系电话:0578-2668261 传 真:0578-2668019
邮编:323000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