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2082/2023-42602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07-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蓝忠华代表:
您在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293号《关于提升儿童服务队伍能力的建议》收悉,根据您的建议,我们会同市妇联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市政府出台相应的管理和激励机制,给予儿童主任一定的岗位补贴”的建议,我们加强基层工作力量配备,乡镇(街道)儿童福利工作站配置1名儿童督导员,村(社区)设立1名专(兼)职儿童主任。目前,全市配备儿童督导员214人,儿童主任1918人。每年分层级、全覆盖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儿童福利服务能力和水平。根据《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中办发〔2011〕21 号)以及《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农业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加强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监督管理的意见》(浙农经发〔2014〕9 号)文件,按照中央和省有关规定落实村干部的报酬和误工等补贴,各地根据行政村规模大小、集体经济发展状况、工作职责和实绩等制订相应标准。严禁违反规定巧立名目发放各类补贴、津贴、奖金,严禁在专项资金中列支或负债发放村干部补贴。因此,我市儿童主任一般由村(社区)女委员兼任,他们已经获得一定的补贴,妇女儿童方面的工作作为本职工作,不再另外发放补贴。
二、关于提升儿童队伍服务能力建议,我们予以采纳,会同妇联等部门,创建妇女儿童综合服务驿站,打造“一站式”暖心服务平台,制定《丽水市关于实施妇女儿童综合服务驿站三年行动计划(试行)》,以妇女儿童需求为导向,打造“一县一亮点、一站一特色”工作品牌。延伸臂膀,在西班牙、捷克、法国巴黎等地建设海外妇女儿童驿站,提供“家门口”暖心服务。截至目前,已建成三星(省级示范型)10家,二星(市级示范型)61家,一星(县级示范型)129家。聚焦儿童心理健康问题,构建“市妇联+县妇联+爱心协会+街道社区+社会企业+乡贤”等关爱未成年人心理健康保护网络,通过实地走访,了解未成年人身体健康及心理健康问题以及造成心理健康问题的源头因素,以“现场办公”的快节奏,帮助解决实际困难问题,截至目前,共走访了980户儿童家庭,解决了78件困难问题,共发放价值30余万元的慰问物资。同时,组织开展寒暑假儿童关爱服务活动,通过“学中玩、玩中学”儿童喜爱的活动形式,开展一系列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的关爱活动。累计举办活动695场次,志愿者人数3556人次,共走访慰问儿童6122人,结对帮扶留守孤困儿童2984人。
最后,再次感谢您在建议中提到关于提升儿童服务队伍能力的举措,并欢迎您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联系人:杨婷婷(社会福利救助处)
联系电话:2091580;传真:2091576
邮编:323000
丽水市民政局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