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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002645232j/2023-42712 文号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 发布机构 丽水市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3-07-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财政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34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7-27 10:38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财政局

纪伟勇委员:

您在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 345号提案《关于调整丽水市生态经济产业基金政策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产业基金投资收益的一般性要求

浙江丽水生态经济产业基金(以下简称“生态基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分类管理、防范风险”的原则进行运作管理,以股权投资方式助力我市创业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与银行贷款这类债权融资相比,产业基金在投资风险、收益确定等方面有着较大差异。银行贷款合同一般同时附加抵押、担保等保障措施,安全性较高,按照收益与风险对等原则,要求的回报率即利息也较低。股权投资虽有机会获得企业经营利润和增值价值,但面临较大投资风险,市场化投资基金要求收益率普遍在10%以上。生态基金作为政府产业基金,要求的收益率低于市场化投资基金。一般来说,在被投资企业完成对赌目标情形下,实控人可以以较低的收益率(年化5%左右)回购基金持股,基金给予让利;若企业未完成对赌目标,实控人需以稍高一些的利率回购,一般介于市场化投资基金与银行贷款利率水平之间(年化8%左右)。

二、委员建议落实情况

关于您提出的“调整基金保底收益率核算模式,实际结合政策调整采用浮动计算方式”的建议。对于生态基金已经实施投资的项目而言,投资协议各相关方在签署协议时,已经对未来市场风险(包括利率变动)和未来企业价值等方面的判断达成了一致意见,协议规定的投资回报率锁定了各相关方的风险和收益,对各相关方均有约束效力。同样的,在企业进行银行贷款融资时,一旦双方签订贷款合同,贷款利率也已固定。假设基金投资采用浮动收益率,在触发回购的时点若出现基准利率升高的情形,企业实控人回购压力会进一步加大,因此,采用浮动利率并不一定有利于降低回购成本。

关于您提出的“适当延长还款还息期限,缓解企业经营压力,为企业纾困解难”的建议。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也一直在积极践行。已经到期的投资项目在退出过程中,生态基金基本上给予了一定宽限,如先还本、利息分期归还,或者本息一起分期归还,尽可能缓解回购人压力。

三、下步工作

我们将以此提案办理为契机,继续探索政府产业基金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方式。一是在相关基金管理办法允许的范围内探索更多灵活的投资退出方案,给予企业更多选择;二是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形成合力,助力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三是推动产业链协同发展,提升区域产业整体竞争优势。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赵珊(丽水市财政局企业处)

联系电话:2669250        传真:2131058

邮编:323000

丽水市财政局

2023年7月24日

抄送:市府办、市政协提案委、开发区管委会、市金控公司。

丽水市财政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345号提案的答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