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市民政局 >> 政策文件及解读 >> 其他文件
索引号 113325000026452082/2023-42345 文号 丽民〔2023〕40号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丽水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3-06-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丽水市慈善领域“共富同行”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07 08:5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民政局

各县(市、区)民政局、南明山街道:

现将《丽水市慈善领域“共富同行”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丽水市民政局

2023年6月27日


丽水市慈善领域“共富同行”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

为深入贯彻《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浙江省慈善领域“共富同行”计划实施方案》要求,紧紧围绕全面打造“善行浙江”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更好发挥慈善作用,推动丽水各县(市、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助力共同富裕先行和市域现代化先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省市党代会精神,围绕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聚焦缩小地域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以发挥慈善作用为核心,进一步畅通慈善资源配置对接通道,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贡献慈善力量。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慈善主体力量显著壮大,全市慈善组织总数达65家,社区发展基金会数达到5家;慈善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全市培训慈善人才900人次,赴市外跟班锻炼不少于10人;慈善品牌项目精准有效,形成一批慈善帮扶困难弱势群体、助力共同富裕的慈善品牌项目,通过互联网募捐平台发布一批有山区辨识度的公益项目。

三、工作任务

(一)慈善人才培育助富行动

1.聚焦慈善力量储备,深入发掘基层慈善工作人才,加强对市慈善人才库的动态管理,着眼慈善人才“增值培优”,开展慈善从业人员专业化培训,市县每年自行开展或组织参加省级慈善培训2次以上,市本级及各县(市、区)年参训人数均不少于30人。

2.积极构建人才成长“快速通道”,市县与省级结对单位建立慈善人才培育互动机制,开展慈善人才双向互派交流锻炼;市县择优选派慈善人才参加省级跟班锻炼;组织开展全市慈善人才跟班实训,到市外公益慈善组织进行师徒结对式跟班锻炼;到2025年,全市慈善人才跟班锻炼不少于10人。

3.各县(市、区)以慈善组织负责人和参加跟班锻炼人员为骨干,组建慈善人才库,1个县(市、区)结对1名由慈善领域专家学者、头部慈善组织负责人等组成的省级慈善“智囊团”成员,推动本地慈善人才梯度发展,打造“1+1+n”慈善人才培育链。

(二)慈善资源融合助富行动

4.持续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募集善款开展助老、助医、助学、助困、助残等服务,积极引进省级“慈善一日捐”支持项目。开展好“浙里有福”即开型福利彩票销售工作,积极争取省级福彩公益金支持我市公益慈善事业发展。

5.各县(市、区)主动对接省级结对单位慈善资源,通过互联网募捐平台发布一批有山区辨识度的公益慈善项目。引导慈善组织广泛联系电商平台、爱心企业等,线上线下公益助销农优产品,为各县(市、区)优势产业特色产品增产增收。

6.加大慈善信托宣传推广力度,持续开展慈善信托政策和实务宣讲推介活动,鼓励支持企业家等高净值人群以慈善信托方式助力我市发展。鼓励信托公司与我市慈善组织开展合作,引导慈善信托资金实施助力我市发展的公益慈善项目。

(三)慈善阵地赋能助富行动

7.有效发挥省级结对单位的慈善人才优势,通过专业人员定期上门指导和线上常态指导,孵化培育一批慈善组织,提供政策咨询、规范指导、能力提升等服务,充分发挥慈善组织助力慈善事业发展的主体作用。

8.市县民政部门以慈善基地为平台,以社会工作站为纽带,打造和优化一批慈善阵地,探索乡镇(街道)慈善基地建设,完善慈善服务网络。推动各县(市、区)与省级结对单位开展慈善阵地提质交流,形成慈善阵地提升清单,每年至少进行 1 次慈善阵地现场交流。

9.构建“慈善+救助”模式,与基层助联体联动,以“浙里有善”平台数字赋能,通过镇、村级站点摸排、归集当地慈善需求,县级平台拆解、分类,鼓励当地慈善组织优先认领需求、谋划项目,着力实现救助提供方、需求方、服务方有效对接。主动对接“同心向善”行动,积极争取匹配慈善资源。

(四)慈善服务共享助富行动

10.坚持需求导向,引导慈善组织积极关注济困、救孤、助残、养老、教育、医疗等慈善领域,聚焦“一老一小一残一弱”等慈善项目,组织开展全市公益慈善项目展示大赛,邀请省级结对单位现场观摩,各县(市、区)争取得到省级结对单位支持,每年引进落地、开发培育1个以上慈善项目。

11.积极争取省级慈善资源定向帮扶发展效果好、范围广、影响深的慈善项目,争取在年度浙江省慈善事业引导资金评定中得到支持,到2025年,打造1个以上在省域内有一定影响力的慈善帮扶弱势群体、助力共同富裕的慈善品牌项目。

12.鼓励律师、会计师、医护人员、应急救援队等专业人士积极配合慈善组织,为“一老一小一残一弱”等群体提供专业性志愿服务,每年开展志愿服务不少于10次。

(五)慈善文化厚植助富行动

13.争取一批为本地慈善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单位以及慈善项目、慈善信托,在各级慈善奖评选中获奖。争取一批志愿服务个人、组织、项目获评全国学雷锋志愿服务“四个100”和全省志愿服务“五个20”先进典型。

14.市县要结合“中华慈善日”“99公益日”“国际志愿者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举办“慈善周”“慈善月”系列活动,弘扬慈善文化、汇聚慈善力量,市本级每年至少谋划1个帮扶各县(市、区)的慈善活动。

15.积极组织参与“西湖论善”“之江公益沙龙”等活动,共同探讨山区县慈善促富发展的理论和实践方案。加强市县慈善总会与浙江工商大学等高校产学研合作,打造校地合作基地,驻点开展慈善助力共同富裕主体研究和实践。

四、保障措施

16.加强组织领导。市县民政部门要切实提高站位,坚决扛起使命担当,把慈善领域“共富同行”计划作为当前重点工作之一,对标对表、压实责任,建立上下联动、高效协同的贯彻落实机制。充分发挥捐赠人、志愿者等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慈善助力共同富裕提供有生力量。

17.明确工作任务。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将“共富同行”计划作为推进慈善领域共同富裕的重大举措,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以省市方案为指引,主动对接省级结对单位,共同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具体推动举措,积极推动解决发展过程中的突出问题。

18.强化考核评价。树立考核评价风向标,“共富同行”计划实施情况作为对各县(市、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重点关注慈善组织培育、慈善人才培养、慈善项目孵化、慈善资源流动等方面情况。加强典型宣传,积极推广特色亮点工作,市县每年至少有1篇相关工作信息在本级及以上媒体刊登,提升工作影响力,努力打造更多慈善助力山区县共同富裕的样板。


附件:“共富同行”计划结对帮扶安排表

序号

设区市

帮扶对象

组长单位

协作单位

1

丽水市

莲都区

义乌市民政局

江北区民政局

浙江省微笑明天慈善基金会

2

龙泉市

萧山区民政局

秀洲区民政局

浙江省微笑明天慈善基金会

3

青田县

平湖市民政局

嵊州市民政局

宁波市善园公益基金会

4

云和县

北仑区民政局

吴兴区民政局

宁波市善园公益基金会

5

庆元县

嘉善县民政局

长兴县民政局

浙江九阳公益基金会

6

缙云县

富阳区民政局

德清县民政局

浙江九阳公益基金会

7

遂昌县

南湖区民政局

象山县民政局

浙江省亲亲公益基金会

8

松阳县

余姚市民政局

安吉县民政局

浙江省亲亲公益基金会

9

景宁县

海盐县民政局

宁海县民政局

浙江蚂蚁公益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