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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002645419H/2023-42825 文号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 发布机构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3-08-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30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8-06 12:13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雷蕾代表:

您在市五届人大次会议提出的第302建议《关于科学设置规范管理新能源汽车充电车位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认真研究您的建议,结合市建设局会办意见,现将有关意见答复如下:

一、我市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新能源电动汽车保有量激增,从2021年的0.73万辆到今年62.03万辆有力推动了公共充电需求的快速增长作为全市充电设施发展工作的牵头单位,我委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公共领域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截至今年6月,全市已投建充(换)电站356座,充电桩12325个,其中公共领域充电站284座、充电桩1743个,公交专用充电站64座、充电桩637个,个人自用充电桩9945个,基本形成满足需求、快慢结合、智能便捷的公共充电设施网络。当前,莲都和丽水经开区已投建充(换)电站120座、充电桩5981个,其中公共充电站82座、充电桩829个,公交专用充电站36座、充电桩281个,个人自用充电桩4871个。

二、关于科学规划和标准化建设公共充电设施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充电设施建设工作,于20225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工作专班),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并明确各家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分工。

(一)优化充电设施规划布局。根据国家和省关于新能源电动汽车下乡的工作部署,我委在原充电设施规划基础上,正以县(市、区)为基本单元,组织开展全市的公共充电设施布局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优化充电设施布局规划的总体原则为城市地区大力推进充电基础设施与停车设施一体规划,实现城市各类停车场景全面覆盖,重点突出两区”(居住区、办公区)三中心(商业中心、工业中心、休闲中心),推动城市充电网络从中心城区向城区边缘有序延伸;农村地区按照梯度推进,辐射布局的方式,优先布局县城中心区域,实现公共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公共充电桩乡乡全覆盖”,基本形成布局合理、智能便捷、快慢互济的城乡半小时充电圈。截至目前,全市本轮公共充电基础设施规划累计新增规划充电枪1168个,其中城市区域562个、乡村区域606个,计划8月份完成规划编制,报经省能源局审核确认后发布实施。

(二)加快研究出台充电设施管理办法。市发改委已牵头研究起草《丽水市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该办法主要以加强和规范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为目标,针对规划布局、建设管理、运营管理、安全管理、职责分工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目前已向各县(市、区)政府、丽水经开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等39家单位征求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发流程尽快印发实施。同时,我委将会同财政部门研究出台丽水市充电设施建设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支持政策,积极推动充电设施建设加快发展。

(三)强化标准化建设落实当前,国家已陆续出台《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技术导则》(NB/T 33009)、《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GB 50966)等系列规范标准,在全市充电设施建设中,我委一直督促项目单位严格落实相关标准,推进充电设施的标准化建设。下一步,我委将进一步加强督促指导,切实抓好相关规范标准的落实。

三、关于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车位的使用效能

部分公共充电设施利用率不高,是困扰其快速发展的主要问题之一。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四方面:一是存在车找桩现象,各类充电桩没有充分接入统一的服务平台,市民对找桩平台途径知晓率不高;二是公共充电桩的车位被燃油车占用的现象普遍,尤其是免费停车位的这类问题更为突出;三是个人自用桩电费较公共桩充电费用便宜很多,公共充电桩一般主要作为纯电动出租车日间充电补充,但目前我市此类出租车数量较少;四是因充电设施网络整体布局需要,在利用率低但确有需要的点位上适度超前建设。为此,我们采取三方面措施提高充电桩利用率:

(一)数字赋能加强管理。据初步统计,丽水现有充电运营商除电力部门外,另有卓一新能源汽车、中石油、中石化、浙石油等10家社会运营商。电力部门在丽水投建的公共及公交充电站约占我市总量75%,这类充电桩市民均可通过“e充电手机APP、微信小程序以及手机、电动车导航地图等进行查找。为加强找桩途径的普及,市供电公司通过与电动车销售商合作在4S店门店发放纸质充电桩站点、使用指导等宣传册普及“e充电等找桩软件的应用和使用指导。同时,在国网智慧车联网技术有限公司等公众号上推广宣传充电桩站点的相关优惠活动等,让更多市民知晓找桩途径。其他社会运营商投建充电桩基本也都可以通过手机地图、充电运营商APP进行查找。为进一步破解车找桩问题,我委已牵头搭建丽水市充电基础设施智能服务平台(市级平台),并积极配合省能源局推广浙里办的一键找桩应用(将作为全省统一的充电设施规划、建设、运营服务平台),逐步建成横向协同、纵向贯通省市两级的充电设施服务体系,实现导航、预约充电等功能,更为有效解决找桩难问题。目前,全市电力系统及部分社会运营商投建的充电桩已接入丽水市充电基础设施智能服务平台,中石化、中石油、浙石油等6家主要的社会运营商及部分电力部门投建的充电桩已接入一键找桩应用,数据接入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待平台数据相对完善后,我委将及时组织一键找桩应用宣传推广工作,让更多市民了解利用一键找桩应用找桩。

(二)落实运营商主体责任。按照谁投建、谁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日常维护保养、应急处理等管理工作。积极推进问题发现、通报、整改、反馈的充电桩运营全链条、闭环式管理,督促充电设施运营商及时清理离线桩、故障桩、僵尸桩。鼓励充电运营等企业接受业主委托,推动开展居民区等区域充电设施统建统服(统一提供建设、运营、维护等服务),提升用户充电体验。

(三)加强政府监督管理。市综合执法局根据职能依法查处流动摊贩占道经营、违法占用人行道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车位行为,劝导燃油车、非充电新能源车占用人行道公共充电车位行为,宣传引导市民文明停车、规范停车。4月以来,市综合执法局共劝导占用人行道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车位车辆121辆次,取得一定成效。下一步,我委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强监督充电车位管理,通过加装智能管理设备,疏导停车占位问题。

四、关于探索解决充电桩车位占位问题

城市道路等公共区域的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桩车位被燃油车占用是全国性普遍问题,也是全省新能源汽车充电难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我市高度重视,多次组织专题会议进行研究破解,进一步压实充电运营商主体责任,督促指导其采取措施加强公共充电桩车位规范管理,尤其是占位问题最为突出免费停车位。

针对燃油车占用充电车位问题,去年我委会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司法局、市综合执法局等有关单位多次商议,曾考虑推动立法计划,在相关地方条例中明确充电桩专用泊车位管理条款,但由于地方立法层面对设立惩罚性措施条款的要求较为严格,现阶段推动立法条件还不成熟,难度大,过程较为漫长。经市政府同意,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决定暂缓开展该项立法工作,先行采取市场化经济手段加强充电车位管理,以解决燃油车占用充电车位等问题。

经指导督促,针对公共充电车位被占用及公共充电桩无法正常使用等问题,我市电力部门逐个摸排充电站点,并制定出一站一策分类处置方案,提升车位管理措施。重点对涉及免费停车位的173个充电站,分类采取设立提醒告示牌、设置车位标识、增设入口道闸、划定专用车位线、安装视频监控、加强专人巡查劝导,将部分路边密集的免费停车位纳入智慧停车管理系统等,引导广大车主文明停车。根据电力部门充电设施车位提升措施方案,下阶段全市拟设立103块告示牌、喷涂602个充电专用车位标识、在云和检察院公共充电站等处安装入口道闸,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针对充电桩维护不到位问题,电力部门已对莲都区范围内的56个充电站、306台充电桩实施全天候监控运维检修情况,按照一般缺陷两小时内的要求开展充电桩维护工作,确保日常巡查问题即时处理,保证充电设施正常运行。同时市供电公司已着手研究制定充电停车收费系统建设(改造)工作方案,加快推动市场经济化手解决燃油车占位的进程。

下阶段,我委将继续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进一步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相关政策文件制定工作,争取尽快发布实施。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同、市县联动、政企合力,统筹加快推进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下乡工作,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充电服务市场,切实解决电动汽车充电难问题。

最后,再次感谢雷蕾代表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程凯曙综合能源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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