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障我市政府采购项目远程异地评审活动科学、规范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起草了《丽水市政府采购项目远程异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一、公开征求意见情况
2023年8月14日起至2023年8月21日,向各县(市、区)财政局、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市本级单位征求意见。
2023年8月8日-9月7日,征求意见稿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言献策”栏目全文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反馈意见及采纳情况
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5条,部分采纳吸收1条。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建议。
具体反馈如下:
序号 | 反馈人 | 反馈意见 | 采纳情况 | 原因说明 |
1 | 龙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1.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六条:远程异地评审项目的专家评审费用按主场标准计算,由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规定支付专家评审费用。更改为第二十六条 远程异地评审项目的专家评审费用按主场标准计算,由采购人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规定支付专家评审费用。 | 不采纳 | 《浙江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规定集采项目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由集采机构支付。集中采购项目评审专家的劳务报酬由集采机构负责。 |
2.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七条:远程异地评审过程中,评审专家需要用餐保障的,集中采购项目由主、副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评审专家的用餐保障并支付费用,分散采购项目由采购人或者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主、副场评审专家的用餐保障并支付费用。更改为第二十七条 远程异地评审过程中,评审专家需要用餐保障的,集中采购项目由主场采购人负责评审专家及相关工作人员的用餐保障并主场文件规定支付费用,分散采购项目由采购人或者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主、副场评审专家的用餐保障并支付费用。 | 不采纳 | 《浙江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规定,评审专家的食宿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集中采购项目评审专家的用餐保障由集采机构负责。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本场所参加评审集中采购项目评审专家用餐保障有利于管理。 | ||
2 | 缙云县行政服务中心 | 1.针对第四条中,对隔夜评审项目、需现场查看样品的项目、原则上不采用远程异地评审。涉密项目不得采用远程异地评审。建议修改为:评审时间跨度较长,需现场查看样品,采用框架协议,涉密项目采购,不适用远程异地评审的其他情形除外。修改理由:与《丽水市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审操作指引》 相一致,增加不适用范围。 | 部分采纳 | 采纳增加不适用远程异地评审的其他情形 |
2.针对第十四条中,对在评审过程中,按照采购文件要 求需要演示、讲解的,由采购人或者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 构邀请相关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演示、讲解建议修改为:在评审过程中,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需要演 示、讲解的,由采购人或者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邀请相关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演示、讲解;如需提供样品并演示、讲解的项目,供应商可到达现场进行演示、讲解。修改理由: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更加合理。 | 不采纳 | 第四条已经明确需要查看样品的项目,原则上不采用远程异地评审。 | ||
3 | 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原文:第二十七条 远程异地评审过程中,评审专家需要用餐保障的,集中采购项目由主、副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评审专家的用餐保障并支付费用,分散采购项目由采购人或者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主、副场评审专家的用餐保障并支付费用。修改建议:据了解,各县多数交易中心并未安排专家餐费经费,特别是副场项目交易中心没有项目实施情况,报销经费手续繁琐,认为由项目实施单位报销餐费较为合理,因此建议集中采购项目也应当由采购人负责用餐保障并支付费用,副场交易中心配合点餐及提供用餐保障。 | 不采纳 | 《浙江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规定,评审专家的食宿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集中采购项目评审专家的用餐保障由集采机构负责。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本场所参加评审集中采购项目评审专家用餐保障有利于管理。 |
丽水市财政局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