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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决算 发布机构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3-09-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3-09-05 17:07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一、概况.............................................(1)

(一)部门职责...................................(1)

(二)机构设置...................................(5)

二、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6)

(二)收入决算表(分单位)...........................(7)

(三)收入决算表(分科目)...........................(7)

(四)支出决算表(分单位)...........................(8)

(五)支出决算表(分科目)..............................(8)

(六)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9)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10)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11)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11)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12)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12)

三、2022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1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2)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1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7)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8)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8)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8)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20)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21)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21)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21)

四、名词解释........................................(43)

五、附件............................................(48)

一、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总)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有关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扶持个体、民营经济发展。   

3.负责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建设。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4.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相关文件精神,指导推进全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指导县(市、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指导落实将商务执法、盐业执法整合纳入市场监管执法,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   

5.负责反垄断相关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授权,承担相关反垄断执法工作。指导丽水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6.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并与相关部门建立沟通协作机制,规范商品交易市场、农贸市场秩序,指导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和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消费维权工作和消费环境建设。指导和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7.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协调推进区域品牌建设,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统一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8.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组织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9.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1.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实施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行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12.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3.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并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依法组织制定地方标准。依法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   

14.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5.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6.负责知识产权监督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政策、规划,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公共服务体系,指导商标专利执法,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   

17.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交流与合作。按照规定承担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18.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定相关政策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国家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管理和服务政策。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标准、技术规范和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医疗机构制剂质量标准和地方药材标准。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9.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注册相关工作。按照规定权限,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环节许可以及药品经营许可,指导并监督实施质量管理规范。指导药品、医疗器械行业生产经营企业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   

20.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监督实施产品召回制度。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抽查检验。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督促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21.组织制定检查制度,并依职责组织实施。依职责组织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经营环节的违法行为,组织查处跨区域和重大复杂案件。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投诉举报的处理工作。推进专业化、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   

22.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监督管理执业药师注册工作。   

23.推进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信用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检验检测、审评和监测机构业务工作。   

24.指导监督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   

2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总)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总)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2.丽水市特种设备检测院 

3. 丽水市食品药品与质量技术检验检测院 

4.丽水市知识产权服务管理中心

二、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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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2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18,178.92万元,支出总计18,178.92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各增加1321.64万元,增长7.84%。主要原因是:2022年局本级增加中央服务业发展(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资金332.5万;市质检院经营性收入增加320.63万,“优质”粮食工程项目增加46.42万,2022年市场监管补助资金增加34万,2022年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增加50万,检验检测补助增加56万,房租(原药监局)增加60.8万;市特检院2022年度经营事业收入增加74.29万元等项目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7,737.56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3,101.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101.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73.8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3,265.31万元,占收入合计18.41%;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1,370.64万元,占收入合计7.7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6,574.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95.73万元,占75.39%;项目支出4,078.96万元,占24.6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3,101.61万元,支出总计13,101.61万元,与2021年相比,各增加486.09万元,增长3.85%。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增加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中央服务业发展(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资金332.5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12968.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02%,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中人员经费因社保基数调整增加了人员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101.6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9.05%。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87.33万元,增长3.86%。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增加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中央服务业发展(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资金332.5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101.6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225.2万元,占85.68%;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275.72万元,占2.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42.85万元,占6.43%;卫生健康(类)支出425.34万元,占3.25%;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332.5万元,占2.54%;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968.91万元,支出决算为13,101.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02%,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中人员经费因社保基数调整增加了人员经费支出。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5418.5万元,支出决算为5657.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4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调整增加了人员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年初预算为33万元,支出决算为32.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在于节支使预算数略有结余。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年初预算为260万元,支出决算为248.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有由于节支使预算数略有结余。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3064.95万元,支出决算为29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1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在于节支使预算数略有结余。 

(5)一 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知识产权事务(款)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66.5万元,支出决算为159.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5.5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在于节支使预算数略有结余。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344.26万元,支出决算为343.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9%,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87.67万元,支出决算为287.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43.83万元,支出决算为143.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31.31万元,支出决算为31.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400.82万元,支出决算为400.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1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年初预算332.5万元,支出决算为33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36.48万元,支出决算为36.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24.52万元,支出决算为24.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148万元,支出决算为2148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15)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76.58万元,支出决算为275.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9.6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在于节支使预算数略有结余。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304.9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318.21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986.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28.77万元,支出决算为26.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2.46%,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节约开支三公经费支出减少。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21年度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2021年和2022年都没有人员因公出国(境),所以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持平都为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7.21万元,占64.7%,与2021年度相比减少6.55万元,下降27.57%,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减少了公务用车相应减少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同时厉行节约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39万元,占35.3%,与2021年度相比,减少1.71万元,下降15.41%,主要原因是2022年上级及兄弟县市来丽重大政策调研、考察、经验交流、检查工作等人员批次减少,同时厉行节约减少了公务接待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没有人因公出国(境),所以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9.27万元,支出决算为17.2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89.31%。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减少了公务用车使用相应减少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同时厉行节约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9.27万元,支出决算为17.2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89.31%。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减少了公务用车使用相应减少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同时厉行节约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主要用于专项检查、执法办案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1辆。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9.51万元,支出决算为9.3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8.74%。国内公务接待138批次,累计965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兄弟县市来丽重大政策调研、考察、经验交流、检查工作等支出。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上级及兄弟县市来丽重大政策调研、考察、经验交流、检查工作等人员批次减少,同时厉行节约减少了公务接待支出。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外宾接待0批次,累计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9.39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及兄弟县市来丽重大政策调研、考察、经验交流、检查工作等接待138批次,累计965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1042.31万元,支出决算为934.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6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节约开会自,减少了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2021年度减少126.88万元,下降11.9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节约开支,减少了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10.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8.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51.9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22.9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2.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22.93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2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7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业务用车;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1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45个,共涉及资金11725.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

组织对“品牌创建与质量建设(产业提升)专项资金”“2022年知识产权认定奖补(科技创新)项目”“丽水市本级企业信用建设财政专项资金”等4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6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从评价情况来看,按照财政统一部署,按照“谁用钱、谁评价”原则,组织对2022年所有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一是对所有预算项目进行整理,明确需要进行绩效评价的所有项目,明确重点绩效自评项目3个,一般自评项目25个,拟制全局绩效自评工作落实方案,对项目名称、实施单位、评价类型、文本格式等内容进行细化分解和明确。二是绩效自评工作布置后,及时做好跟踪、督促和审核。对处室报送的自评材料,及时进行审阅,及时反馈修改意见,把好自评报告审核关。所有项目自评材料如期报送,3个重点绩效自评项目、25个一般自评项目经过自评,优秀23个,良好3个,中2个。

本年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组织对本部门下属“丽水市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等1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636.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一是提升计量检定能力。全年完成强检计量器具检定数量31694台,非强制检定31307台;新建角膜曲率计检定计量标准1项、改造天平检定装置1项;积极筹建充电桩、绝缘电阻测试仪和发射光谱仪检定装置等项目;投入30多万元,对燃气表、水表检定装置进行技术升级,提高燃气表、水表计量检定能力,为“二检合一”提供强有力的计量技术保障。二是提升食品、药品、工业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全年检测食品2267批次,其中委托类任务1125个批次,监督类任务1142个批次;完成粮油检测任务703个批次;省级药品监督计划任务995批(其中药品监督500批,药品快检400批,省级基本药物40批,质量风险考核55批);总计完成药品检验报告1786批,其中药品监督类597批,委托检验1113批,药品注册检验8批,内控类68批;工业产品检测1449批次,其中监督检验521批次,委托检验928批次。三是标准化技术支撑作用突出。完成全市标准化统计监测市级审核1383家,其中规上工业企业1239家,限上服务业企业55家;积极参与各类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在企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国家标准等各类标准多点开花,其中“浙江制造”标准发布7项,市级地方标准发布7项;对云和、松阳、青田三县开展产业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开展技术帮扶。 四是加强风险预警,不良反应监测工作高效推进。全市不良反应(不良事件)报告总数,药品3217份、医疗器械1087份、化妆品443;百万人口报告数(人口数以2.514百万计),药品1279.6份、医疗器械432.4份、化妆品176.2份;扎实推进产品质量安全伤害信息监测工作,全市报送产品伤害信息和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79条;开展消费品缺陷调查及召回工作,指导辖区内5家涉缺陷产品企业召回相关工作。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详见附件5《丽水市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随决算公开2022年度本部门(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件)。其中,品牌创建与质量建设(产业提升)专项资金项目和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奖励(产业提升)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具体情况如下:见附件1:《品牌创建与质量建设(产业提升)专项资金财政政策绩效评价报告》和附件2:《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奖励(产业提升)专项资金财政政策绩效评价报告》。

(1)品牌创建与质量建设(产业提升)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90万元,执行数为29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我市评选政府质量奖3个,创新奖3个;筹建市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个。;二是制定发布市级地方标准26个,制定浙江制造团体标准14个;三是筹建市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个。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项目可持续发展能力评价不够。例如市级地方标准的推广实施方面未发挥明显成效。2019年以来,我市开展了“百大标准”创制行动,全市企事业单位的标准研制热情空前高涨,近三年每年的市级地方标准发布了量达30项左右,标准总量剧增。但是标准发布后,各部门实施推广的力度不够,标准化推动生产、经营取得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作用还不够明显。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评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对企业奖励扶持评价审核过程中,在评估企业或项目现有成果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对企业或者项目可持续发展能力的评估。二是注重评估企业是否具有产业发展前景和市场中的核心竞争力及自主品牌的科技创新能力,注重评估项目的时效性、实用性、可持续性,确保扶持政策的科学合理和扶持资金的安全高效。例如在标准实施成效评估上,要出具主管部门的实施推广证明,并附相关的成效证明材料。

财政政策重点自评情况表

政策名称:品牌创建与质量建设(产业提升)

一、政 策 基 本 概 况

政策负责人

王俊杰

联系电话

0578-2661052

地     址

莲都区丽阳街689号

邮编

323000

政策起止时间

2020年12月1日至今

年初预算金额(万元)

290

实际支出金额(万元)



290


其中:中央财政


省财政


市财政

290

其它


二、支出明细情况

支出内容(经济科目)

预算安排数

实际支出数

其他对企业的补助

290万

290万

支出合计

290万

290万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绩效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评选政府质量奖3个,创新奖3个;制定市级地方标准9个,制定市级团体标准10个;建设市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1个。通过市政府质量奖评选,为全市质量工作树立了标杆和榜样,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引导更多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追求和实现卓越的经营绩效,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通过大力鼓励、扶持企业积极参与标准的制定和标准化活动,以先进标准推动技术创新、产业创新、模式创新,产品质量和企业竞争力不断提高。

2022年,丽水市坚定不移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标准强市、品牌强市”战略,以标准化建设为引领,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现质量整体水平稳步提升,精心培育丽水品牌,全市质量、标准、品牌发展水平得到全面提升,品牌创建与质量建设(产业提升)专项资金绩效全面高效完成。我市评选政府质量奖3个,创新奖3个;制定发布市级地方标准26个,制定浙江制造团体标准14个;筹建市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个。

政策绩效评价指标

评价维度(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标准

分值

三级指标

标准

分值

评价维度实际得分

评价维度等级

经济性

(10分)

政策合理性

6

依据充分性

3

3

绩效指标明确合理

3

3

政策科学性

2

目标科学

2

2

2

政策举措合理

2

2

效率性

(10分)

政策执行效率

6

政策符合度

3

3

计划完成率

3

3

政策管理效率

4

业务管理效率

2

2

资金管理效率

2

2

有效性

(10分)

政策效果

7

项目绩效

7

7

满意度

1

项目实施方满意度

1

1

1

项目受益者满意度

1

1

公开性

1

政策普惠性

1

1

自评结论

四、评 价 人 员

姓名

职称/职务

单   位

签  字

叶时扬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王俊杰

质标处处长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蓝  熠

质标处工作人员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单位(评价机构)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2)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奖励(产业提升)专项资金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5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通过公布的企业主动植入信用管理理念,把信用管理融入企业发展战略,建立健全企业信用管理机制,形成了一整套较为完善的信用管理体系,树立起“为社会、客户、企业、员工负责”的核心价值观;二是通过信用管理提高企业社会效益。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按照《浙江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获得公布为“浙江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称号的单位,应信用管理效益明显、社会信用形象优良、具有典型示范作用,而我市相较其他经济发达地市的企业在信用积累和信用能力等方面竞争力相对较弱,所以在申报成功的数量上不好把控;二是部门公示信息的公示共享存在滞后现象。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在培育和申报过程中,要鼓励和督促企业把申报公布工作作为完善企业内部管理,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强者更强、弱者变强,打造“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的重要手段和主要路径;二是继续加强与部门间的协调沟通,完善部门间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工作机制,促使企业和全社会形成诚信经营、守约践诺的良好风气。

财政政策重点自评情况表

政策名称: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奖励(产业提升)专项资金

一、政 策 基 本 概 况


政策负责人

赖立富

联系电话

0578-2123231


地     址

金融大厦10楼1031办公室

邮编

323000


政策起止时间

2013年12月31日~


年初预算金额(万元)


实际支出金额(万元)



10 



其中:中央财政



省财政



市财政

10


其它



二、支出明细情况


支出内容(经济科目)

预算安排数

实际支出数


其他对企业补助

10

10


支出合计

10(万元)

10(万元)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绩效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对获2022年“市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市本级2家,浙江小马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丽水市叁国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专项奖励资金各5万元。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培育引导企业加强内部信用管理,增强信用观念,提高企业的风险防范能力和市场竞争水平,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浙江小马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丽水市叁国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已领取专项奖励资金各5万元。通过公布的企业主动植入信用管理理念,把信用管理融入企业发展战略,建立健全企业信用管理机制,形成了一整套较为完善的信用管理体系,树立起“为社会、客户、企业、员工负责”的核心价值观,通过信用管理提高企业社会效益。




政策绩效评价指标


评价维度(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标准

分值

三级指标

标准

分值

评价维度实际得分

评价维度等级


经济性

(10分)

政策合理性

6

依据充分性

3

3

10


绩效指标明确合理

3

3


政策科学性

2

目标科学

2

2


2

政策举措合理

2

2


效率性

(10分)

政策执行效率

6

政策符合度

3

3

10


计划完成率

3

3


政策管理效率

4

业务管理效率

2

2


资金管理效率

2

2


有效性

(10分)

政策效果

7

项目绩效

7

6.5

9.5


满意度

1

项目实施方满意度

1

1


1

项目受益者满意度

1

1


公开性

1

政策普惠性

1

1


自评结论

优秀                                 


四、评 价 人 员


姓名

职称/职务

单   位

签  字

何乐君

副局长

市市场监管局


赖立富

处长

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处


项贇

副处长

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处


项目单位(评价机构)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3.2022年无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022年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和“2022年药品安全监管专项自评”结果。详见附件3:《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专项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附件4:《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药品安全监管专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报告》。

(1)2022年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4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35.3万元,执行数为558.42万元,完成预算的87.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数量指标:①食品生产企业“阳光工厂”建设数年度指标值7家,全市实际完成7家(市本级无);②农村家宴放心厨房建设数量年度指标值≧1家,实际完成1家;③“阳光餐饮街区”建设数量≧0条,全市实际完成9条(市本级0条);④放心农贸市场创建家数≧0家,实际完成全市13家(市本级1家);⑤五化市场提升年度指标值≧0家,全市实际完成2家(市本级无);⑥星级乡镇食安办创建数年度指标值≧0家,全市实际完成52家(市本级1家);⑦放心消费单位创建数年度指标值≧320家,实际完成全市8234家(市级本级350家);⑧调处专利纠纷年度指标值1000件以上,实际全市完成1360件,(市本级106件);⑨新建省级知识产权联盟年度指标值1家,市本级0家,全市实际完成2家;⑩新增为主或参与制定国际、国家、行业及省地方标准年度指标值≧10项,全市实际完成22项(市局本级5项);⑪新增国家级、省级和市级标准化试点项目年度指标值≧5项,实际完成16项(市局本级2项);⑫省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批次年度指标值≧354批,实际完成354批次;质量指标:①学校食堂“阳光厨房”覆盖率年度指标值100%,实际完成100%;②抽检任务批次完成率年度指标值100%,实际完成100%;③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年度指标值100%,实际完成100%;④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年度指标值2.6件,实际完成4.3件。二是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经济效益指标:①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化解企业融资难年度指标值不断提升,实际完成不断提升(完成专利质押融资7.3亿元);②区域知识产权示范创强能力年度指标值不断提升,实际完成不断提升(认定各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12家。);社会效益指标:①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年度指标值有效提升,实际完成有效提升依托“浙江知识产权在线”平台,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全链条改革;②食品安全风险预警能力体系年度指标值进一步完善,实际完成进一步完善。可持续影响指标:①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年度指标值明显改善,实际完成明显改善全国159个地级市中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绩效评价第14位。三是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公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年度指标值≧80%,全市食品安全的满意度实际为90.23%。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我局已基本或超额完成年初设定绩效目标,但资金使用过程中执行率偏低,2022年下达市局本级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总计635.3万元,实际支出558.42万元,结余76.88万元,执行率87.9%。主要原因为 22年度部分已启动项目暂未结算,部分项目根据合同需分期支付。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明确年度工作计划,合理编制绩效目标。编制预算绩效目标,是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源头和基础,是监控、评价财政支出绩效的重要依据。年初我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编制绩效目标,提升绩效目标申报质量。在制定各项指标前,紧紧围绕全局工作任务,合理编制绩效目标,确保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全面性、可行性;二是强化工作机制,健全绩效目标管理。我局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开展跟踪自查,对能实现预期项目绩效目标的项目予以肯定,对进展缓慢、预期绩效目标较差的项目,及时进行协调并提出改进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工作正常运行,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专项

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2年)

专项名称

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专项资金

自评得分

地方财政部门

丽水市财政局

地方主管部门

丽水市人民政府

96

预算执行情况

预算数:

635.3

执行数:

558.42

8

其中:省级补助资金

635.3

其中:省级补助资金

558.42


地方资金/其他资金


地方资金/其他资金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9

目标1: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根据工作职能,重点任务全面完成,部门职能作用日益突出。

目标2:以后厨从封闭化、隐蔽化变成公开化、透明化为目标,不断扩大“阳光厨房”覆盖面,全面提高餐饮食品安全水平。

目标3:运用视频 AI 分析、物联感知等技术手段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加工过程和质量安全进行管控,打造智慧化食品安全“阳光工厂”。

目标4:完成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体系;提升食品安全公众满意度。

目标5:推进市场提升。

目标6:对食品相关产品、钢筋、水泥、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等继续实行许可证管理的产品进行监督检查。

目标7:对电动自行车进行抽检,通过抽查发现问题。

目标8:对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集成改革工作进行宣传,提升老百姓的知晓率和支持率。

目标9:新建省级知识产权联盟1家;

目标10: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4.9件。


目标1: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根据工作职能,重点任务全面完成,部门职能作用日益突出。

目标2:开发区1家新办幼儿园食堂、4家养老机构食堂、1家大型餐饮、1家农村家宴放心厨房建成“智能阳光厨房”,每家接入4个视频监控点位和3个温湿度物联感知监控点位,实现加工过程实施全程智慧化管控。

目标3:开发区2家集体配送餐单位、4家学校食堂饭、1家幼儿园食堂实现“智能阳光厨房”设备WIFI版更换4G版服务。

目标4:完成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体系;提升食品安全公众满意度。

目标5:推进市场提升。完成商品市场接入视频监控并运用视频 AI 分析市本级完成1家”五化”市场提升

目标6:对食品相关产品、钢筋、水泥、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等继续实行许可证管理的产品进行监督检查。

目标7:全市今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生产企业中新发证14家,换发证6家。证后监督检查企业共45家。

目标8:在全市范围内针对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开展专项抽查工作,抽查电动自行车56批次,充电器5批次,电动车用铅酸电池10批次。

目标3:全市淘汰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49.3万辆,任务完成率为92.75%,通过摆摊宣传、电梯视频、电梯框架广告、公交视频的方式宣传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集成改革工作。提升老百姓的知晓率和支持率。

目标9:新建省级知识产权联盟1家;

目标10: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4.3件。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69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食品生产企业“阳光工厂”建设数

7家

7家


农村家宴放心厨房建设数量

≧1家

1家


“阳光餐饮街区”建设数量

≧0条

9条


放心农贸市场创建家数

≧0家

1家(全市13家)


五化市场提升

≧0家

0家(全市2家)


星级乡镇食安办创建数

≧0家

1家


放心消费单位创建数

≧320家

350家(全市8234家)


调处专利纠纷

1000件以上

1360件


新建省级知识产权联盟

1家

2家


新增为主或参与制定国际、国家、行业及省地方标准

≧10项

22项


新增国家级、省级和市级标准化试点项目。

≧5项

16项


省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批次

≧354批

354批


质量指标

学校食堂“阳光厨房”覆盖率

100%

100%


抽检任务批次完成率

100%

100%


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

100%

100%


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

4.9件

4.3件


时效指标









成本指标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化解企业融资难

不断提升

不断提升完成专利质押融资7.3亿元


区域知识产权示范创强能力

不断提升

不断提升认定各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12家


社会效益指标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

有效提升

有效提升依托“浙江知识产权在线”平台,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全链条改革


食品安全风险预警能力体系

进一步完善

进一步完善


可持续影响指标

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明显改善

明显改善全国159个地级市中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绩效评价第14位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公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

≧80%

90.23%


是否商同级财政部门

√是,已商同级财政部门    (((((((((((否,未商同级财政部门


组织绩效自评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10

(2)2022年药品安全监管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21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08.7万元,执行数为370.58万元,完成预算的60.8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数量指标:①“两品一械”抽检(检验)任务完成率:省级药品抽检品种任务完成率,省级药品抽检品种任务计划40批次,实际完成40批次完成率100%。②“两品一械”企业监管任务完成率:完成“两品一械”企业监管任务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主体全覆盖检查,化妆品生产企业全覆盖检查、经营单位抽查5%比率计划1498家,实际完成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主体全覆盖检查,化妆品生产企业全覆盖检查、经营单位抽查5%比率任务,共完成市场主体监督检查3205家次,排查处置风险隐患95个,责令改正到位176家次,行政立案90件;③宣传任务完成率:计划完成“两品一械”安全宣传任务10场次,实际完成69场次。宣传任务完成率100%。④计划完成省级药品质量风险考核品种抽检55批次,实际完成55批次;⑤计划完成省级基本药物抽样80批次,实际完成80批次。⑥完成浙江省中药炮制规范标准升级计划2个品种,实际完成2个品种;质量指标:①药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置率:按要求处置药品安全投诉举报事件2022年全市药品安全投诉举报总数69 件,实际药品安全投诉举报有效处置数69件。②“两品一械”不合格产品处置率:按相关规定对“两品一械”不合格产品进行处置对检测不合格产品处置率100%,实际完成医疗器械2批次,化妆品1批次,处置率100%。③“两品一械”企业监管工作质量:计划监督检查企业比例和频次均达到要求“两品一械”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900家,检查比率100%;化妆品生产企业8家检查比率100%,化妆品经营主体11832家,抽查比率5%。实际超额完成抽查任务,全年共完成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主体监督检查100%;完成化妆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100%,经营主体监督检查比率10%;时效指标:①完成国检任务及时性:及时完成抽检(检验)任务。②抽检“两品一械”不合格产品处置及时性:及时处置“两品一械”不合格产品数计划医疗器械2批次,化妆品1批次,实际“两品一械”不合格产品处置数医疗器械2批次,化妆品1批次,及时处置率100%;产出成本:①成本控制:药品抽检成本、仪器购置成本、在岗人员培训成本按年初预算安排进行控制和支付,实际没有超预算支出;二是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社会效益:假冒伪劣“两品一械”制售案件数:计划假冒伪劣“两品一械”制售案件数逐年下降,实际化妆品2022年34件,2021年66件。医疗器械2022年51件,2021年51件。医疗器械化妆品案件较往年下降48%。往年案件发生数较高,评价年度明显下降;可持续影响指标:①“两品一械”安全监管能力建设:“两品一械”检验仪器设备购置计划完成“两品一械”检验仪器设备购置任务。计划完成仪器购置104台,实际完成 96台。②人员队伍建设,计划参加培训人数300人,实际参加308人(化妆品医疗器械160人次,药品检查员培训50人次,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培训98人次)。“两品一械”安全监管能力建设通过“两品一械”安全抽检装备配置和人员培训,化妆品监管水平、“两品一械”安全监管能力不断提升;三是满意度指标:①我市2022年度公众对“两品一械”监管满意度计划≥80%,实际为92.5%②公众对化妆品监管满意度计划≥80%,实际为92.5%。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执行率偏低,主要原因一是设备更新不及时。未及时更新药械化监管设备。二是药品监管设备等采购事项开展时间较晚,资金未能按计划支付。三是部分项目尚未完成,支付要在2023年完成支付。如化妆品“双随机、一公开”信用监管智慧平台优化升级工作总费用为19.75万元,因乙方建设工作尚未完成,根据合同约定先预付70%(13.825万元),待建设工作完成验收后支付尾款5.925万元。2022年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建设40万元使用期限为2022-2023年,按一般序时使用安排,2022年使用20-30万,2022年实际使用为8.6万,与资金序时使用比例差距较大的主要原因有二:一是2022年因疫情和检查中心工作人员减少、“双五”竞赛工作量激增等原因,全市检查员集中培训未能组织,改采取网络培训形式进行,减少了培训支出费用。二是检查员参加省市各级培训和调派检查的差旅费,由在差旅费中列支,未在本项目中开支,减少了支出费用。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大预算执行督促力度,要求药品监管部门科学合理制定执行计划,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化结转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预算执行按时完成。二是加大人员培训力度,提升药品监管部门专业人员相关业务能力及绩效管理水平。三是根据上年执行情况,结合当年实际,科学合理制定年度绩效目标。部分2022年未购置设备的县局拟在2023年购置,药品执法办案设备采购计划正在进行中。23年计划购置一批5g执法记录仪、采样设备和其他执法办案设备。2023年随着疫情开放和市药品检查中心人员调整,我们将组织多途径、多形式的集中培训、实训,结合省“尖兵引领”工程,以“扩容提能”为目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深化落实方案,线上线下共同推进,理论实操相互结合,大班小班按需组织,教学练检一体,以多途径、多形式的培训提能活动,着力提升检查员专业素质和检查能力,推进我市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建设。

2022年药品监管专项

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2年)

专项名称

2022年药品监管专项

自评得分

地方财政部门

丽水市财政局

地方主管部门

丽水市人民政府

98.21

预算执行情况

预算数:

608.7

执行数:

370.58

8.21

其中:省级补助资金

370.58

其中:省级补助资金

370.58


地方资金/其他资金


地方资金/其他资金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0

目标1.加强医疗器械、化妆品企业安全监管力度;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主体全覆盖检查,化妆品生产企业全覆盖检查、经营单位抽查5%比率计划1498家。

目标2.聚集安全风险,加强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抽验工作;“两品一械”抽检(检验)任务完成率省级药品抽检品种任务计划40批次。目标3.完成省级药品质量风险考核品种抽检55批次。目标4.完成省级基本药物抽样80批次。目标5.完成浙江省中药炮制规范标准升级2个品种。目标6.开展科普宣传,提高化妆品安全科普知识传播力和受众面。科普宣传受众≥7万人次 。                                                            目标7.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严防不良反应聚集性事件。目标8.药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置率100%。                  9.“两品一械”不合格产品处置率100%                                       目标10.及时处置“两品一械”不合格产品数计划医疗器械2批次,化妆品1批次。 目标11.假冒伪劣“两品一械”制售案件数逐年下降。                   目标12.“两品一械”检验仪器设备购置104台 。                                     目标13.目标13.公众对医疗器械监管满意度≥80%。                                    目标14.公众对化妆品监管满意度≥80% 。                                        目标15.不断加强人员队伍建设,参加培训人数300人次 。                              目标16.不断加强化妆品和医疗器械、药品监管水平。                               目标17.宣传任务“两品一械”安全宣传任务10场

目标1: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力度不断加强;完成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主体全覆盖检查,化妆品生产企业全覆盖检查、经营单位抽查5%比率任务,共完成市场主体监督检查3205家次,排查处置风险隐患95个,责令改正到位176家次,行政立案90件。

目标2:已完成省级监督抽检任务和市本级抽检计划;“两品一械”抽检(检验)任务省级药品抽检品种任务40批次。完成率100%。

目标3:完成省级药品质量风险考核品种抽检55批次。

目标4:完成省级基本药物抽样80批次。

目标5:完成浙江省中药炮制规范标准升级2个品种。

目标6:圆满完成化妆品科普宣传周、医疗器械科普宣传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安全用药月等宣传活动。科普宣传受众≥10万人次。 目标7:全年持续有序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全市未发生不良反应聚集性事件。

目标8:药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置率100%。投诉69件,处置69件处置率100%                                                         目标9.“两品一械”不合格产品处置率100%。                                                         目标10.“两品一械”不合格产品处置数医疗器械2批次,化妆品1批次,及时处置率100%。                                               目标11.假冒伪劣“两品一械”制售案件数逐年下降化妆品2022年34件,2021年66件。医疗器械2022年51件,2021年51件。医疗器械化妆品案件较往年下降48%。                                        目标12.“两品一械”检验仪器设备购置96台  。                      目标13.公众对医疗器械监管满意度≥92.5% 。                         目标14.公众对化妆品监管满意度≥92.5%。                                    目标15.不断加强人员队伍建设,参加培训人数308人次                     目标16.不断加强化妆品和医疗器械、药品监管水平。                   目标17.计划完成“两品一械”安全宣传任务10场次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71.79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两品一械”企业监管任务

省级药品抽检品种任务计划40批次

实际完成40批次完成率100%。


指标2:“两品一械”抽检(检验)任务完成率

55批

55批


指标3:完成省级药品质量风险考核品种抽检

80批

80批


指标4:完成省级基本药物抽样

2个品种

2个品种


指标5:完成浙江省中药炮制规范标准升级

计划完成“两品一械”安全宣传任务10场次

实际完成69场次。宣传任务完成率100%


指标6:宣传任务完成率

≥7万人次

≥10万人次


指标7:科普宣传受众

省级药品抽检品种任务计划40批次

实际完成40批次完成率100%。


质量指标

指标1:药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置率

100%

按要求处置药品安全投诉举报事件2022年全市药品安全投诉举报总数69件,实际药品安全投诉举报有效处置数69件,处置率100%


指标2:“两品一械”不合格产品处置率

按相关规定对“两品一械”不合格产品进行处置对检测不合格产品处置率100%。

实际完成医疗器械2批次,化妆品1批次,处置率100%。


指标3:两品一械”企业监管工作质量

监督检查企业比例和频次均达到要求“两品一械”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900家,检查比率100%化妆品生产企业8家检查比率100%,化妆品经营主体11832家,抽查比率5%。

超额完成抽查任务,全年共完成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主体监督检查100%;完成化妆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100%,经营主体监督检查比率10%。


指标2:“两品一械”不合格产品处置率

100%

4.3件


时效指标

指标1:完成国检任务及时性

及时完成抽检(检验)任务

及时完成抽检(检验)任务


指标2:抽检“两品一械”不合格产品处置及时性

及时处置“两品一械”不合格产品数计划医疗器械2批次,化妆品1批次

“两品一械”不合格产品处置数医疗器械2批次,化妆品1批次,及时处置率100%。


成本指标

指标1:成本控制

药品抽检成本、仪器购置成本、在岗人员培训成本按年初预算安排进行控制和支付

药品抽检成本、仪器购置成本、在岗人员培训成本按年初预算安排进行控制和支付实际未超预算。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指标1: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严防不良反应聚集性事件

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严防不良反应聚集性事件

全年持续有序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全市未发生不良反应聚集性事件。


指标2:假冒伪劣产品制售行为

假冒伪劣“两品一械”制售案件数逐年下降

化妆品2022年34件,2021年66件。医疗器械2022年51件,2021年51件。医疗器械化妆品案件较往年下降48%。往年案件发生数较高,评价年度明显下降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1:化妆品监管水平不断加强

长期

长期


指标2:医疗器械监管水平不断加强

长期

长期


指标3:人员队伍建设,参加培训人数

300人

308人


指标4:“两品一械”检验仪器设备购置

104

96




指标1:公众对医疗器械监管满意度

≥80%

≥92.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2:公众对化妆品监管满意度

≥80%

≥92.5%


是否商同级财政部门

√((((((((((((是,已商同级财政部门    ((((((((((((否,未商同级财政部门


组织绩效自评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10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反映反垄断、价格监督、反不正当竞争、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网络交易监管、广告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综合执法等市场秩序执法专项工作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反映食品安全监管等专项工作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安全监管(项)反映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质量监管专项工作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3.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科技奖励、核应急、转制科研机构)各项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 一 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知识产权事务(款)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知识产权 事务方面的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3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2.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

五、附件

2022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清单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预算单位

项目名称

自评结论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品牌创建与质量建设(产业提升)专项资金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2022年知识产权认定奖补(科技创新)项目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丽水市本级企业信用建设财政专项资金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2021年缉私经费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2021年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专项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2021年市场监管事业专项补助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2022 年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专项资金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2022年药品监管补助资金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2022年度药品安全监管专项资金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2022年缉私经费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2022年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2022年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第二批)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2022年市场监管事业补助资金(中央转移)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2022年药品安全监管专项资金(第二批)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20年市场监管事业专项补助--制服购置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反走私专项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公共集中监管仓运维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公共监管仓建设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公用经费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公用经费-行政租车费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公用经费-业务费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资金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丽水市特种设备(电梯)应急处置平台运维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市场监管和能力提升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专项资金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市场监管检测监测(含疫情防控、食品、药品、产品等)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物业维护管理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中央服务业发展(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资金

丽水市知识产权服务管理中心

公用经费

丽水市知识产权服务管理中心

公用经费-业务费

丽水市知识产权服务管理中心

知识产权保护与服务专项

丽水市特种设备检测院

特种检验

丽水市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

丽水市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丽水市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

“优质粮食工程”项目

丽水市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

2020年药品科研项目(结余资金)

丽水市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

2022年市场监管补助资金

丽水市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

2022年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专项资金

丽水市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

2022年药品安全监管专项资金

丽水市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

2022年药品监管补助资金

丽水市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

房租(原药监局)

丽水市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

基于轨道阱高分辨质谱确证技术建立高效液相色谱-质谱法同时测定多种食品基质中罂粟壳生物碱的研究与应用

丽水市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

基于卫星接收机的时间间隔发生器的研制

丽水市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

检验检测补助

丽水市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

人员经费

丽水市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

质量技术基础(常见食品生产保存工艺对食源性病菌的VBNC状态透导与其应对策略研究

 

附件1:品牌创建与质量建设(产业提升)专项资金财政政策绩效评价报告.wps

附件2: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奖励(产业提升)专项资金财政政策绩效评价报告.doc

附件3:市场监管专项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提纲丽水市市局本级.docx

附件4:2022年药品监管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docx

附件5:丽水市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