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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002645451w/2024-42492 文号 -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09-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示范性资源教室评估认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16 17:0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各县(市、区)教育局、特殊教育指导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特殊教育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示范性资源教室建设工作,提高我市特殊教育随班就读工作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全市示范性资源教室评估认定工作,同时对已认定的示范性资源教室的运行情况开展“回头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4年10月20日前。

二、评估时间

2024年11月。

三、申报办法

(一)评估认定

由丽水市教育局组织相关专家评估认定。

(二)评估认定内容

1.现场查看:资源教室建设、使用情况,资源教师授课等相关情况。

2.资料查阅:自评材料、随班就读学生个案管理、资源教师团队建设情况、工作成效等相关材料。

四、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对资源教室进行一次自查自评。在此基础上,根据《丽水市“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中提出的“到2025年,资源教室全部创成市级示范性资源教室”的要求,报送参加示范性资源教室评估验收推荐名单。

2.各申报学校要按照评估细则(见附件)要求,围绕领导与管理、教师队伍建设、资源教室建设、资源教室个案管理及教育效果等4个方面做好迎检工作。

3.每个县(市、区)随机抽取一所已认定的示范性资源教室开展“回头看”,请已被评为示范性资源教室的学校做好准备。

4.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将推荐名单汇总表及推荐学校的申报自评表电子稿(加盖单位公章)于2024年10月20日前报丽水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俞娱,联系电话:15925731024。


附件:丽水市示范性资源教室评估细则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4年9月30日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示范性资源教室评估认定的通知.pdf

附件:丽水市示范性资源教室评估细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