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451w/2024-42492 | 文号 | -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4-09-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县(市、区)教育局、特殊教育指导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特殊教育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示范性资源教室建设工作,提高我市特殊教育随班就读工作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全市示范性资源教室评估认定工作,同时对已认定的示范性资源教室的运行情况开展“回头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4年10月20日前。
二、评估时间
2024年11月。
三、申报办法
(一)评估认定
由丽水市教育局组织相关专家评估认定。
(二)评估认定内容
1.现场查看:资源教室建设、使用情况,资源教师授课等相关情况。
2.资料查阅:自评材料、随班就读学生个案管理、资源教师团队建设情况、工作成效等相关材料。
四、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对资源教室进行一次自查自评。在此基础上,根据《丽水市“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中提出的“到2025年,资源教室全部创成市级示范性资源教室”的要求,报送参加示范性资源教室评估验收推荐名单。
2.各申报学校要按照评估细则(见附件)要求,围绕领导与管理、教师队伍建设、资源教室建设、资源教室个案管理及教育效果等4个方面做好迎检工作。
3.每个县(市、区)随机抽取一所已认定的示范性资源教室开展“回头看”,请已被评为示范性资源教室的学校做好准备。
4.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将推荐名单汇总表及推荐学校的申报自评表电子稿(加盖单位公章)于2024年10月20日前报丽水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俞娱,联系电话:15925731024。
附件:丽水市示范性资源教室评估细则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