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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7679903292/2024-42555 文号 丽综执复〔2024〕14号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 发布机构 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24-10-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19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10-21 15:39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毛伟华、陈志和委员:

您在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98号提案《提供一双明亮眼睛,让盲道真正无障碍》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建设与管理并重,切实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工作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始终以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为指引,将无障碍环境的建设管理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作为常态化的业务工作予以落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市容环境大整治工作方案》和《2024年度市容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均将人行道(盲道)管理作为重点内容进行了具体部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则把人行道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作为每年的常规项目列入年度工作,并予以资金上的预算保障。

二、因路施策,高标准设计、建设和维护无障碍设施

(一)全面改造老旧城市道路,逐步解决盲道设置不合理、不规范等问题。城区街道的盲道问题主要存在于老旧道路。为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从2007年开始就全面对城市老旧道路的盲道缺失、断头等盲道设置不合理、不规范问题进行逐步改造。2023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城区花园路、丽阳街等9条主干道的无障碍设施进行了标准化改造提升,全面解决了缘石坡道口高度不规范、盲道铺设不规范、盲道设施磨损缺失等问题。2024年,还将结合城区污水管网改造建设项目等工程,对解放街等老旧道路的无障碍设施进行优化提升。

(二)优化设计并规范建设新建城市道路,科学落实无障碍设施建设标准。高标准规划新建道路,优化新建道路无障碍设施的设计方案,通过拓宽树池宽度(进而增加树池之间的单车停放区域宽度)的方式来满足摩托车和电动车的停放需求,同时采用隐形井盖解决井盖隔开盲道问题。2023年以来,丽水城区共有东地路(丽阳街-东港路)、人民路(开发路-和平路)、好溪路(灵山大桥-丽阳街)等14条新建道路建成投入使用。在接管上述新建道路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照最新的无障碍设施相关规范和建设标准进行现场验收,对不规范的问题要求予以整改并复查,保障新建道路的无障碍设施全面符合新标准。

三、因地制宜,铁腕执法,全力保障盲道畅通无阻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坚持日常监管和集中治理相结合,完善长效机制,持续开展人行道盲道畅通保障工作,关心、关爱、服务残障人士。

(一)加大部署力度,确保责任落实。制定《丽水市区侵占人行道盲道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各项整治任务及局各处室、执法队责任,要求各执法队加大路面巡查力度,每周至少开展一次整治行动,立查立改,及时有效处置侵占人行道盲道违法行为,保障城市主要街道人行道盲道通畅无阻,以强有力的举措做好助残服务工作。

(二)加大处罚力度,强化执法保障。针对人行道违法停放机动车、电动车侵占盲道行为,以常态化和集中化整治结合的方式,重拳出击,连续治理。2023年以来共开展清障整治行动162次,共劝导规范停车4269辆,劝离3012辆,违停采集73929辆;规范非机动车停放4598辆,拖移623辆。全力保障盲道无障碍。

(三)加大管控力度,形成长效机制。以工作时段、非工作时段结合的形式,形成占用盲道违法停车整治长效机制。除日常工作时间段巡逻整治、开展违停劝离处罚外,各街道执法队均安排值班组、违停整治专班组,在夜间、节假日常态化开展人行道违停整治,日均采集、劝离违法停车200辆以上。尤其是市区丽阳街、花园路等主要道路,经整治后违停现象有较大改善(日常整治工作相关图片资料附后)。

        (四)加大疏导力度,源头治理乱象。全面排查53

主要街道的盲道设置情况,摸清被人行道车位、窨井、摊贩疏导点(亭)、公交站台等基础设施侵占造成盲道不贯通情况,会同建设部门通过修复、改造盲道、搬迁疏导点等方式整改点位1097处,取消人行道车位40余个。对花园路等车流量大又适合采用隔离桩、隔离墩等硬隔离措施的人行道进行硬隔离,有效的控制了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为进一步提高社

会公众对盲道管理工作的认识,通过发放“门前三包”责任书、宣传册、宣传典型案例等方式开展宣传活动,积极向广大市民宣传城市人行道管理法律法规及盲道建设维护的重要性,2023年以来共组织宣传活动21次,发放宣传册1000余份。同时,还通过在《老白谈天》和局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大力宣传盲道专项执法整治行动情况,提升市民的文明意识,形成不占用盲道,营造良好市容的舆论氛围。

    下一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单位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优化提升城市道路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确保盲道等城区无障碍设施畅行无阻,充分保障残障人士的合法权益,共建人人共享的文明和谐新丽水。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梅守拯,联系电话:13567635599

 

 

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6月27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附件:丽综执复〔2024〕14号  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198号提案的答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