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6894/2024-42803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成文日期 | 2024-11-0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丁宇代表:
您在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第36号建议《关于进一步落实工信部“信号升格”专项行动的建议》收悉,经我局认真研究,结合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建设局等单位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今年4月浙江省通信管理局等十八部门印发《浙江省“信号升格”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实施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以提升移动用户端到端业务感知为主要目标,以公共场所、工业园区等七大领域重点场景为着力点,加快弥补网络覆盖、网络质量和业务服务方面的薄弱环节,统筹推进移动网络信号升格,为广大用户提供信号好、体验优、能力强的高品质网络服务。
一、关于继续加强对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扶持方面
(一)我市积极响应落实部署省级文件精神,市经信局会同市通发办起草拟定丽水市贯彻落实方案并两轮征求意见后,5月11日由丽水市通发办、丽水市经信局等十四部门联合印发《丽水市关于进一步深化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促进“双千兆”网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我市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双千兆”网络建设环境进一步优化,农村杆线梳理取得积极进展,跨行业共建共享深化拓展数字化手段保障有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水平显著提升。
(二)自2020年以来,我市各级部门贯彻落实《丽水市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丽经信〔2020〕66号)、《关于贯彻落实<建设工程配建5G移动通信基础设施技术标准>工作的通知》(丽建发〔2021〕45号)等文件要求。一是在土地划拨、出让时,在地块规划条件出具过程中对照各地批复的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和所在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具体要求,会商铁塔公司和各通信运营商共同明确5G通信基础设施配建要求并纳入规划设计条件中。二是在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时,要求将配建式通信基础设施纳入主体工程项目设计方案,并邀请铁塔公司参与审查。三是在通信建设领域,自然规划、建设、执法、水利等职能部门开展联合踏勘、联合会审等机制顺畅,有力保障了全市5G基站等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规范管理、有序推进,通信基础设施与工程项目主体“四同步”相关要求目前执行情况良好。四是5G工作联席会议每年对公共区域免费开放等方面的重要站点以交办单、督办单等形式常态化开展推进,同时指导各通信运营商在5.17电信日等时间节点开展通信科普宣传活动。
二、关于政府牵头深入推进网络共建共享方面
(一)丽水市5G联席办和5G新基建专班自2019年设立到2023年的4年多时间,为全市5G基站规模部署攻坚任务起到了一定保驾护航作用。目前5G联席办例会机制以非常态化、按需召集方式运行。2024年一季度召开3月例会并以市5G基站网络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名义下达2024年度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建设任务目标。
(二)自2021年以来丽水市电力部门建立基站用电报装绿色通道,已将部分5G基站用电纳入电力市场化直接交易范围。据不完全统计,2021年至今全市已完成5G基站转供电改直供电88个、压降供电76个;2023年全市通信领域间接参与市场化交易的兜底购电用户总户数7783户转化为直接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比例达30%以上。发改部门将完善能源要素市域统筹机制,跨县(市、区)、跨年度统筹使用“十四五”时期能耗指标,积极用好可再生能源、原料用能等能耗抵扣政策,深入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能预算管理、能效诊断工作,腾出存量用能空间。电力部门承诺积极配合开展涉及通信设施的电力配套事宜,如有重大需协调事项可一事一议。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信号升格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联系人:市数字经济发展中心 程俊杰
联系电话:2095092 传真:2095041
邮编:323000
丽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