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请各单位根据美丽丽水建设工作职责及年度工作要点(附件3),对本部门2024年度美丽丽水建设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建议总结内容包含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年度工作亮点、下步重点工作思路),并填报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监督评价指标表(附件2),于12月27日前反馈工作总结和指标表,总结需加盖公章。联系人:刘颖鹏 2098880。
附件:1.市级有关单位名单
2.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监督评价指标表
3.2024年度市级成员单位美丽丽水建设重点工作任务书
附件3:2024年度市级成员单位美丽丽水建设重点工作任务书.doc
丽水市生态文明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2月23日
附件1
市级有关单位名单
市人大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林业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气象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审计局、市委网信办、市信访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人行丽水市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