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生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丽政发〔2021〕2 号)以及《丽水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丽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生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丽文广旅体〔2021〕36号)文件精神,经相关旅游企业申报,我局对新评定的五星旅游级饭店、市本级品牌饭店、市本级品质旅行社奖励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已达到旅游专项奖励的条件,奖励金额共计240万元(其中五星级旅游饭店奖励200万元、市本级品牌饭店奖励20万元、市本级品质旅行社奖励20万元)。现予以公示,如有意见或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附件:1.全市五星级旅游饭店奖励情况表
2.市本级品牌饭店奖励情况表
3.市本级品质旅行社奖励情况表
联系人:梅李萍; 联系电话:2091349。
地址:莲都区寿尔福北路6号 邮编:323000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7日
附件1.
全市五星级旅游饭店奖励情况表
企业名称 | 金额(万元) | 备注 |
缙云莲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缙云锦江国际大酒店) | 200 | 五星级旅游饭店 |
附件2.
市本级品牌饭店奖励情况表
企业名称 | 金额 (万元) | 备注 |
丽水威尔斯置业有限公司 (叁拾伍艺舍酒店) | 20 | 银树叶级绿色旅游饭店 |
附件3.
市本级品质旅行社奖励情况表
企业名称 | 金额 (万元) | 备注 |
丽水市蓝天旅行社有限公司 | 20 | 四星级品质旅行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