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MB1647295F/2024-38287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应急管理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4-03-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为充分发挥优秀案例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升全省应急管理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依据《浙江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试行)》,突出“案例新颖、办理规范、示范引领”原则,经各地推荐、集中评比,省应急管理厅确定10个案例为2023年度全省应急管理执法优秀案例。其中丽水市遂昌县应急管理局查处浙江春蓝纳米新材料有限公司未制定试生产方案、未确认试生产条件和未对安全设备定期检测案成功入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