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347Q/2024-38610 | 文号 | 丽水利〔2024〕12号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4-04-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有关电站::
为加强农村水电站安全监管,确保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安全度汛,按照《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小水电站安全生产和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浙水办农电〔2024〕9号)文件要求,现将丽水市本级2024年度农村水电站安全管理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如遇人事调整,相应新任者即为责任人。
附件:丽水市本级2024年度农村水电站安全管理责任人名单
丽水市水利局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