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专题 >> 扎实做好“六稳”工作 全面落实“六保”任务 >> 政策文件
丽水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修订丽水市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1 11:26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卫生健康委

莲都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修订后的《丽水市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丽水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4年4月3日


丽水市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高水平医疗联合体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7〕116号)、《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浙卫发〔2020〕4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18号)等文件精神,现结合丽水市区实际,在《丽水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丽医改联席办〔2021〕16号)基础上修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落实城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提升区域服务能力、完善双向转诊机制为重点,持续优化医联体组织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逐步建立不同级别、类别医疗卫生机构间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公平有效、联系紧密的分工协作机制,努力构建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现发展方式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

(二)工作目标。

在城市医联体网格化全覆盖基础上,调整优化重组,完善网格布局,到2025年,城市医联体管理体制更加科学,运行机制更加完善,市区优质医疗资源更加充裕和可及,服务模式更加优化,市、区、乡、村四级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有效落实,居民就医需求不断得到满足。

(三)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坚持政府主导,根据区域医疗资源结构布局和群众健康需求,按照“规划发展、分区包段、防治结合、行业监管”的要求,调整优化重组区域医疗资源,完善城市医联体及专科联盟网格布局。

2.资源下沉,能力提升。以实现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平可及为导向,落实城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发挥城市医联体牵头医院及专科联盟牵头医院对成员单位的技术辐射和带动作用,推进区域医疗资源共建共享,提高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能力与绩效。

3.创新机制,持续发展。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健全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和保障可持续的城市医联体及专科联盟发展机制,逐步提升医疗质量和医疗服务同质化水平,着力增强群众的健康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主要任务

(一)以城市医联体建设为载体,构建市区网格化医疗服务新体系。

1.调整优化重组,完善城市医联体网格布局。根据地缘关系、人口分布、群众就医习惯、医疗卫生资源分布等因素,对原市区城市医联体网格进行调整优化重组,新组建3个城市医联体网格(具体网格详见附件3)。网格内相关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纳入城市医联体统一管理。鼓励社会力量办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自愿原则参加城市医联体。推动城市医联体间开展业务协作。

2.组建专科联盟。丽水市中医院牵头组建中医专科联盟,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牵头组建精神专科联盟,丽水市妇幼保健院牵头组建妇幼专科联盟,实现基层医疗机构全覆盖。专科联盟与各城市医联体建立紧密合作关系,进一步提升市区医疗卫生服务的整体性、协同性。

(二)以一体化管理为基础,形成城市医联体和专科联盟建设新模式。

1.建立健全管理架构。完善城市医联体建设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市卫生健康委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莲都区卫生健康局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副主任(详见附件1)。联席会议要定期研究解决城市医联体及专科联盟建设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和困难问题等。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要继续加大对辖区内城市医联体成员单位工作的支持力度。

2.健全城市医联体及专科联盟内部治理结构。在城市医联体内牵头医院、专科联盟牵头医院和成员单位的办医主体责任、法人资格、财政投入保障机制、机构及人员性质、基本功能等原则上保持不变的前提下,牵头医院及专科联盟牵头医院应当成立专门工作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长任副组长,医务管理、护理管理、公共卫生管理、人事和财务管理等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任成员,并组织制订城市医联体及专科联盟章程和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牵头医院与成员单位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明确各成员单位功能定位,建立利益共享机制。明确牵头医院对成员单位个性化的帮扶目标工作清单,实行成员单位差异化发展。

3.医疗管理一体化。城市医联体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整合设置人力资源、财务、公共卫生、信息和后勤等管理中心,逐步探索实现城市医联体内行政管理、医疗业务、公共卫生服务、后勤服务、信息系统统筹管理,统筹城市医联体内物资采购和设备配置,主动控制运行成本。

4.运营管理精细化。依托牵头医院优质资源和管理系统,对成员单位人员开展培训,提升成员单位运营管理能力。牵头医院协助区级有关部门做好成员单位人员招聘、培训培养、考核评价和绩效分配等工作。牵头医院加强对成员单位财务预算核算、成本控制审计等工作指导。加强城市医联体内药品、耗材供应保障,推进慢性病长期处方、延伸处方,逐步统一药品耗材管理平台,实现用药目录衔接、采购数据共享、处方自由流动、一体化配送支付,同质化药学服务。

5.推进信息互联互通。切实加强市区医疗信息资源的上下联动和横向协同,优化互联、互通、互认的医疗信息一体化平台,实现预约诊疗、双向转诊等连续、高效的分级诊疗服务,充分发挥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对群众看病就医的有力支撑,提高医疗服务整体效率。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根据需要开展远程专家门诊、远程紧急会诊等远程医疗服务。持续推进中医辨证论治综合创新平台、丽水市妇幼保健信息平台、“育在丽水”信息平台建设及“云上妇幼”信息平台应用推广。

(三)以资源下沉共享为核心,构建分级诊疗服务新格局。

1.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以健共体为单位优化城市医院优质资源下沉对接机制,牵头医院长期派驻中高级医务人员、业务骨干,定期派相关医务人员进行病房教学查房、病例讨论分析,并将医务人员到基层坐诊、查房、教学情况作为职称晋升条件。牵头医院应逐步减少常见病、多发病以及稳定期慢性病患者比例,主动将急性病恢复期、术后恢复期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及时转诊至成员单位继续治疗和康复。加强与健共体的分工协作,以乡村居民需求为导向,推动全-专科联合门诊、联合病房、康复诊疗、中医药、妇幼保健等基层适宜技术在基层医疗机构的合理布局与扶持推广,统筹医联体内力量,延伸开展乡村巡回诊疗和院前急救工作。通过开展专家坐诊、临床带教、业务指导、手术示教、教学查房、学术讲座、科研项目联合,指导基层成员单位重点学科和特色专科建设,打造“一院一特色”品牌。

预约号源向基层下沉,原则上牵头医院要将至少20%的门诊号源向成员单位开放。规范基层预约转诊服务,加强预约转诊服务管理,经成员单位转诊的签约居民可优先就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规范双向转诊管理工作,制定和落实入、出院标准和双向转诊制度和绩效评价体系,畅通上下转诊通道,牵头医院要将出院患者诊治信息等及时转诊到社区,指导基层做好居家医疗等接续性医疗服务。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线上线下互动、医防融合的分级诊疗格局。

2.实现医疗资源共享。加强内部资源共享,推进临床检验、医学影像、心电诊断、病理诊断、消毒供应等共享中心建设,为各成员单位提供同质化服务。鼓励城市医联体及专科联盟内专家资源、培训资源、科研资源、信息资源、管理资源逐步共享。专业技术人员在城市医联体及专科联盟内多点执业不需办理执业地点变更和执业机构备案手续,促进人才向基层流动。开展“师带徒”基层人才培养计划,采取跟师学习、独立临床实践与理论学习相结合的学习模式,按需培养基层实用人才。探索弹性进修模式,成员单位医务人员可选择定期(如一周一、两天时间)前往牵头医院进修培训学习,直到完成进修任务,解决基层医务人员普遍不足和迫切需要提升专业技术能力之间的矛盾,既保障基层的日常诊疗,又能较快提升基层医务人员专业技术水平。

3.开展同质化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城市医联体及专科联盟内医疗质量管理,牵头医院组建医疗、护理、院感、医技等专家组,定期对成员单位进行专项检查或联合检查,提升区域内医疗同质化水平,并在专科发展、设备配置、病房建设、服务能力等方面推动成员单位达到与区域医疗相匹配的服务能力,提升成员单位医教研综合能力与管理水平。

4.加强医防协同。市、区两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主动融入城市医联体建设发展,强化公共卫生指导服务团队建设,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公共卫生职能,完善医防融合机制,推进疾病三级预防和连续管理。城市医联体内设立公共卫生管理中心,统筹协调城市医联体内公共卫生工作,全面推进慢性病一体化门诊建设,从慢病早筛、早治入手,促进健康关口前移,推进基层慢性病全周期健康管理,并逐步延伸到高血脂、慢阻肺、慢性肾病等多种慢病共管。注重发挥中医治未病优势作用,共同做好疾病预防、健康管理和健康教育等工作。充分发挥妇幼专科联盟作用,全面提供妇幼公共卫生管理和医疗保健服务。进一步加强医疗救治队伍建设,提高实验室检测能力,提高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提升成员单位发现可疑病例的能力,参与构建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

5.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发挥城市医联体和专科联盟作用,组成全专融合型家庭医生签约团队,为辖区居民提供团队签约服务,形成全科与专科联动、签约医生与团队协同、公共卫生和医疗有机融合的服务工作机制。到2025年,实现健共体内医疗机构全专融合签约门诊和全专融合家庭医生签约团队全覆盖。探索为签约患者提供适宜的远程医疗、远程健康监测、远程健康教育等服务。以居民需求为导向,推出针对十类重点签约人群和普通人群的菜单式签约服务包,提供个性化签约服务。牵头医院提供部分号源和住院床位给签约医生,签约医生要做好签约服务和规范转诊工作,对牵头医院反馈的患者要做好后期社区健康管理的工作。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城市医联体和专科联盟建设作为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构建分级诊疗制度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部门协调推进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强化政策引导。

(二)强化部门职责。市委编办、发改、财政、人力社保、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医疗保障、大数据局等部门要切实把城市医联体和专科联盟建设作为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深化“三医联动”改革的重要内容,作为高质量高水平建设健康丽水的重要基础,建立健全领导组织架构和工作推进机制,要结合各自职责,协同推进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等,促进配套政策整合衔接,切实强化改革合力。

(三)强化宣传培训。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大城市医联体和专科联盟建设的宣传力度,开展政策解读,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本单位的宣传培训工作,凝聚广大医务人员的改革共识。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广泛宣传推进医联体和专科联盟建设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和进展成效,充分调动各部门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四)加强绩效评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建立效果评估机制,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城市医联体和专科联盟建设纳入健康丽水考核范畴,考核评价结果与财政投入、医保支付、薪酬总额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等挂钩。建立健全城市医联体内部考核办法,推动牵头医院和各成员单位落实功能定位,不断提高城市医联体的紧密程度,增强医疗卫生服务连续性。


附件2  

丽水市城市医联体建设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市委编办:指导医联体开展法人治理结构,对成员单位进行人员编制分类核定,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方式,指导做好人员编制统筹使用。

市发改委:加大对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以规划为引领,进一步强化对基层医疗卫生建设项目支持。

市财政局:做好医联体建设的资金保障工作,进一步完善财政补助政策,优化财政投入方式。

市人力社保局:实施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指导医联体建立人员统筹使用机制,建立符合医联体发展要求的薪酬制度,落实自主分配权。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医联体的组织实施,将医联体建设作为推动医改的重要抓手,强化部门协调,加强指导监督,探索建立科学的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

市市场监管局:加强对医联体成员单位药品、医疗器械等监督和管理。

市医保局: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探索建立医保总额预算管理机制;发挥医保支付的杠杆作用,促进分级诊疗;推进常态化带量采购,降低药品耗材价格;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

市大数据局:加强对医联体信息化建设指导,协助建立共建共享、互联互通的统一信息运营管理系统。


附件3

丽水市城市医联体网格

医联体牵头医院

基层片区健共体

成员单位

丽水市中心医院

万象片区

万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牵头单位)

联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碧湖镇石牛卫生院

碧湖镇高溪卫生院

碧湖镇平原卫生院

峰源乡卫生院

市本级

水阁卫生院

富岭卫生院

丽水市人民医院

岩泉片区

岩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牵头单位)

岩泉街道枫树湾卫生院

岩泉街道双黄卫生院

雅溪镇中心卫生院

黄村乡卫生院

雅溪镇泄川卫生院

紫金片区

紫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牵头单位)

紫金街道水东卫生院

老竹畲族镇中心卫生院

丽新畲族乡卫生院

雅溪镇西溪卫生院

丽水市中医院

白云片区

白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牵头单位)

大港头镇中心卫生院

仙渡乡卫生院

太平乡卫生院

太平乡巨溪卫生院

备注:根据运行及政策情况可适当调整各医联体网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