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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24-04-24 16:1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有限公司

丽水市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有限公司为丽水市水利局下属单位,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企业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员6名,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具体岗位、人数和报考所需资格条件等详见《丽水市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岗位与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路线方针政策;

2.政治立场坚定,综合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未受过刑事处罚;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4.各岗位年龄要求具体见《丽水市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30周岁以下:1994年4月25日以后出生;

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25日以后出生;

40周岁以下:1984年4月25日以后出生;

45周岁以下:1979年4月25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相关要求

1.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24年4月25日,“工作经历”以工作单位证明或社保缴费记录等为准;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2.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个人有严重不诚信记录的,不得报考。

3.与招聘单位主要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等岗位,也不得报考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考录的,先行签订预录用合同,不能在2024年7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专业)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报名

1.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时间自2024年5月6日8:30至2024年5月10日17:30。

2.请按要求填写报名表(附件2),并将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有关材料)、岗位所需的职称(资格)证书和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发送至邮箱:zgsczyyx@qq.com。邮箱主题格式:“报名岗位-姓名-手机号码”。

(二)资格初审

1.经资格初审,符合报考资格的报考人员,通知参加笔试。

2.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不足1:3的岗位,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将在网上予以公布。招聘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通知后在指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并重新接受资格复审,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报名。

(三)笔试

笔试总分100分,实行闭卷考试,主要测试应考者理论基础知识、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文字综合能力等,笔试内容主要由公共基础知识、时政知识和材料写作组成。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有效身份证及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有关材料)和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一份、考生本人近期一寸彩色照片2张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复审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招聘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空缺名额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根据招聘岗位要求,注重对应试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岗位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察了解。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报考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

经笔试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则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六)体检、考察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以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有关规定执行,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聘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拟聘用对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服从丽水市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有限公司岗位安排。无正当理由逾期者或不服从岗位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予以递补。

2.招聘对象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工资待遇按照丽水市属国有企业薪酬有关规定执行,并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人才政策。

在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前,拟聘用对象需解除与其他单位劳资、社保等关系;试用期结束前,拟聘用对象需解除与其他单位的证书资质挂靠关系。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丽水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shui.gov.cn/)、丽水市水利局网站(http://slj.lishui.gov.cn/)、“就业在丽水”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供报考人员查询和社会监督,请报考人员自行留意,并保持通讯通畅。

3.丽水市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有限公司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咨询电话:0578-2076895,监督电话:丽水市水利局直属机关党委,0578-2802217。


附件:

1.丽水市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docx

2.丽水市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