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市生态环境局 >> 机构介绍 >> 本机关负责人
罗艳
发布时间:2024-04-24 17:0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办公室

罗艳

职务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工作分工

协助党委书记、局长工作,负责美丽丽水建设、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生态示范创建、生物多样性保护、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机动车等污染防治工作,分管自然生态规划处、大气环境管理处、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中心、庆元分局,联系开发区分局。


简历

女,汉族,1974年3月生,民建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