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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处
发布时间:2024-05-27 11:3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司法局
部门名称 立法处 负责人 姚安魏
主要职责

负责地方立法及行政规范性文件相关工作。组织拟订市政府年度立法工作安排。承担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的组织起草、审核或起草工作,承担市政府规章解释、具体应用问题的答复工作。组织实施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清理和市政府规章立法评估工作。承办立法草案征询市政府意见的工作。承办市政府和市司法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指导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承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核。指导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