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工作。负责全市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仲裁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有关工作。指导监督并实施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承担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组织法律援助资源入驻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提供服务。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受理、协调、组织办理市级以及跨市的法律援助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