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莲城公证处为丽水市司法局管理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
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办理各类公证事项。
二、根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办理有关法律事务。
三、完成市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