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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水政事务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4-05-30 11:1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水利局
部门名称 丽水市水政事务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 0578-2802231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工作日)
办公地址 丽水市莲都区城东路99号
主要职责

(一)以市水利局名义开展执法稽查工作,承担水利领域违法行为的查处职责,实施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 

(二)指导全市水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开展对全市水行政执法办案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  

(三)负责组织查处或协调全市具有重大影响的复杂、疑难件的执法工作。牵头开展全市执法专项行动、水行政执法队伍能力提升工作,负责对各县(市、区)水行政执法稽查办案督导与考核。 

(四)承担瓯江干流市本级段水行政执法工作。 

(五)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市水利行业监管工作。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 

(六)贯彻执行上级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承担监督实施的技术支撑工作。 

(七)协助拟订全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检测的有关制度、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协助开展全市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承担市级实施监督的水利工程项目质量与安全监督的辅助工作,参与重大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八)承担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行业技术管理。开展全市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人员培训。 

(九)组织开展全市面上小型水利工程质量抽检工作,参与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考核。牵头完成水利行业质量管理的相关工作。 

(十)牵头行业部门标准的拟订和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市水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