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419H/2024-41041 | 文号 | 丽发改推进〔2024〕67号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4-04-1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丽水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单位:
丽水市2024年重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责任目标计划(下称《计划》)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计划予以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推进“双五双十双百双千”行动,要像重视重点建设项目一样重视重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逐一细化明确每个项目的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落实工作机构和必需的工作经费,推动项目前期能快则快、能早则早,为形成重大项目滚动推进格局提供强劲支撑。
二、科学组织,加强协同。项目责任单位要牵头制定项目前期推进路线图,科学分解计划任务,扎实推进前期深化;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坚持系统思维,落实分工协作机制,做到各尽其责、密切配合,主动对接、提高效率,协同抓好项目争取、申报、深化及催批等工作,合力“抢时间”加快项目前期,力争加速成熟一批,提前落地一批。
三、积极协调,强化服务。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推动项目难题分类分层分级协调、及时有效破解,确保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有序推进。推行极简审批、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间、加强审批服务。审批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项目代码制度,创新推进“四个阶段”并联审批改革,限时办理审批手续,协力统筹审批流程,积极为项目前期推进创造更好条件。
四、加强调度,抓好监测。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重大前期项目的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月度信息报送制度,落实专人跟踪掌握项目进展情况,每月28日前将《计划》项目推进情况报送市发改委,重要情况做到随时专报。市发改委将定期通报《计划》执行及项目进展情况。
附件:丽水市2024年重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责任目标计划丽水市2024年重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责任目标计划.xlsx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