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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002645419H/2024-41043 文号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 发布机构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4-06-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177号建议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14 11:44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办公室

市经信局、市水利局、市文广旅体局、市双招双引办、国网丽水供电公司:

根据《丽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确定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重点办理件的通知》(丽人大常办发〔2024〕37号)要求,为更好地落实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罗大红代表提出的第177号《关于全力打造“华东(丽水)绿能基地”丰富“浙江(丽水)绿谷”内涵的建议》重点建议办理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和“碳达峰、碳中和”要求,全面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立足能源资源禀赋条件,以清洁低碳为要务,以项目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推动我市绿色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全力打造华东绿色能源基地。

二、组织领导

该重点建议由市政府副市长周和平领办。成立由市发改委党组副书记、市大花园建设发展中心主任张春根任组长,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单位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77号重点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张春根  市发改委党组副书记、市大花园建设发展中心主任

副组长:余后荣  市发改委大花园建设发展中心副主任

周再荣  市经信局副局长            

卓观园  市水利局副局长

章  斐  市文广旅体局副局长

季泉泉  市双招双引办(市招商中心)负责人

潘林勇  国网丽水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成  员:程凯曙  市发改委综合能源处处长

李建敏  市经信局产业投资处处长

吴  刚  市水利局农村水利水电管理中心主任

李津德  市文广旅体局资源开发处处长

王茂兴  市双招双引办招引处处长

王笑棠  国网丽水供电公司三级职员、发展策划部主任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围绕建议办理工作,建立领办领导、主办单位、会办单位、建议人等各方面人员的日常工作情况沟通协调机制,及时做好情况汇报和建议内容沟通衔接等工作。

(二)组织开展工作调研。针对建议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拟订建议办理调研提纲,采取专题调研、面商座谈、实地考察等方式落实调研任务,广泛听取相关意见建议,并做好上级相关单位对接汇报争取工作。

(三)深入推进建议办理。以办理代表建议为契机,通过部门协同、市县联动、政企合力,进一步推动我市绿色能源产业集聚发展与业态拓展,全力打造华东绿色能源基地和华东抽水蓄能基地丽水核心区。

四、办理计划和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阶段(4月23日—5月9日)

与人大代表沟通,根据代表提出建议的目的和具体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拟定建议办理工作方案初稿,报领导审定后组织实施。

(二)组织办理阶段(5月10日—6月10日)

主办单位负责联系会办单位提出会办要求,5月10日前会办单位将会办意见书面答复给主办单位,并录入系统。主办单位拟订建议办理调研提纲,对建议涉及的内容,组织开展一次办理工作调研。适时组织召开建议办理协商座谈会,对调研情况进行分析和讨论,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主办单位结合调研情况和会办单位意见,起草答复初稿。

(三)征求意见阶段(6月11日—6月30日)

征求代表意见,修改并进一步深化、细化答复稿,提升工作措施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召开由领办领导、主办单位、会办单位、人大代表等参加的面商会,由主办单位汇报建议办理情况,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形成建议办理答复意见修改稿,及时与建议人进行协商,向领办领导汇报阶段性工作。

(四)正式答复阶段(7月1日-7月10日)

进一步完善答复稿,征求建议人同意后,正式行文答复建议人,并抄送市政府领办领导和市人大办、市府办及会办单位,完成系统录入。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8日

(联系人:程凯曙,联系电话:2091832,13957071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