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419H/2024-41046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4-06-1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数据局:
根据《关于做好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重点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丽政协办〔2024〕15号)要求,为更好地落实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24号《打造丽水未来产业阵地,抢占全省低空经济先机》重点提案办理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将低空产业作为未来新的经济增长点,创造消费新需求、提升创新能级的新赛道来推动我市低空经济发展。
二、组织领导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组织机构。成立市政协第五届三次会议第24号重点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发改委主任周和平担任组长,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经信局、市数据管理局等5个政府部门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单位处室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牵头协调相关工作,研究讨论并落实重点提案办理工作。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周和平 市政府副市长 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丁勇方 市发改委副主任
李 杰 市经信局副局长
桑文勇 市教育局副局长
叶青华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吴雄飞 市数据局副局长
成 员: 蓝 坚 市发改委基础设施发展处 处长
林 斌 市经信局人才科技处 处长
吴 蓓 市交通运输局运输处 处长
过振奕 市数据局大数据发展中心 主任
曹菁菁 市教育局职成高教处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理工作办公室,丁勇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围绕提案办理工作,建立领办领导、主办单位、会办单位、提案单位等各方面人员的日常工作情况沟通协调机制,及时做好情况汇报和提案答复内容沟通衔接等工作。
(二)组织开展调研。针对第24号提案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拟订重点提案办理调研提纲,采取专题调研、面商座谈、实地考察等方式落实调研任务,广泛听取相关意见建议,并做好上级相关单位对接汇报争取工作。
(三)纵深推进提案办理。以办理委员提案为契机,扎实做好长远谋划,规划设计低空飞行保障体系,将丽水低空经济发展融入区域协同发展总体布局,积极争取国家、省里政策支持。广泛征集各方意见和建议,积极探索各种低空应用场景,注重低空经济与其他产业的融合发展,推动形成更加完善的产业生态。
四、办理计划和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阶段(4月25日—4月30日)
与委员本人沟通,根据委员提出建议的目的和具体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成立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拟定提案办理工作方案,报领导审定后组织实施。
(二)组织办理阶段(4月30日—6 月10日)
主办单位负责联系会办单位提出会办要求,5月10日前会办单位将会办意见书面答复给主办单位,并录入系统。主办单位会同会办单位拟订建议办理调研提纲,对提案涉及的内容,组织开展一次办理工作调研。适时组织召开提案办理协商座谈会,对调研情况进行分析和讨论,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主办单位结合调研情况和会办单位意见,起草答复初稿。
(三)征求意见阶段(6月10日—7月10日)
征求政协委员意见,修改并进一步深化、细化答复稿,提升工作措施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召开由主办单位、会办单位、政协委员等参加的面商会,由主办单位汇报提案办理情况,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根据面商讨论意见,形成重点提案办理答复意见修改稿,及时与提案人进行协商,向领办领导汇报阶段性工作。
(四)正式答复阶段(7月10日—8月10日)
进一步完善答复稿,征求提案人同意后,正式行文答复建议人,并抄送市政府领办领导和市政协办及会办单位,完成系统录入。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8日
(联系人:蓝坚,联系电话:2091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