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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MB1848572H/2024-40923 文号 丽自然资规发〔2024〕28号
组配分类 办理情况 发布机构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24-04-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04 09:09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莲都分局,开发区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市委办、市人大办、市府办、市政协办关于交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要求,经局党委研究,现将《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19日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方案

办理建议提案是政府部门的法定职责,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今年两会交办给我局的建议提案共73件,其中建议40件(主办7件),提案33件(主办8件)。为做好我局2024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聚焦“五个重大”,打好“五场硬仗”,力争实现“五个突破”,坚毅笃行“丽水之干”,构建责任主体明确、责任层级清晰、责任落实到位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格局,不断开辟自然资源事业发展新境界,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丽水新篇章贡献更多自然资源力量。

二、办理时限

各承办处室(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限要求进行办理,避免出现前松后紧、影响办理效果的问题,涉及两个及两个以上处室(单位)共同办理建议、提案的,主办处室(单位)主动协商,会办处室(单位)积极配合。

1.建议提案会办件。主办处室(单位)须在5月10日前将答复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核后提交办公室(联络员),由办公室(联络员)通过建议提案系统发送至主办单位。

2.建议提案主办件。主办处室(单位)要按规定程序行文,由局主要领导签发,在7月10日前完成办理。

3.重点建议提案主办件。主办处室(单位)要按照重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程序办理,在8月10日前完成办理。

三、工作要求

强化责任落实。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一把手责任制”精神,明确单位“一把手”是本单位建议提案办理的第一责任人,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切实将建议提案办理与本单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严格落实“一把手”领办建议提案制度,“一把手”每年要领办1件以上建议提案。市局成立主要领导领衔的2024年度市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推动办理责任落实。

强化协调沟通。各承办处室(单位)要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认真落实“三见面”的要求,做到事前沟通,了解代表所提建议的本意,事中沟通,向代表通报建议办理的进度,答复前沟通,征询代表对答复文本的意见,形成互动、高效、闭环的办理机制。局办公室要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交办、督促、指导、协调。各承办处室(单位)要从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高度,切实强化大局意识,将建议提案办理与提升业务工作进行有机结合,积极研究,认真办理,并注意做好办理情况的档案资料整理留存。

强化办理实效。把建议提案作为送上门来的调查研究的重要课题,与本单位的重点工作一并考虑,一并一体部署,一同推进,防止代表多年重复提出。建议提案的答复行文表述应符合法律法规,要有针对性,做到有理有据、态度诚恳、文字精炼、表述准确。答复意见根据办理结果按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部分解决或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解决、因受条件限制留作参考或不可行等分别用“A”“B”“C” 进行标识,并在答复意见文件首页右上角标明。同时,实行建议提案办理结果信息公开制度,依法将可公开的内容予以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