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MB1647295F/2024-40939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4-06-0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市发改委:
丽水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271号提案《关于加强丽水市航空应急能力建设的建议》已收悉。根据我局职责,现将有关会办意见反馈如下:
应急救援航空体系是应急救援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面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有效应对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应急管理部《应急救援航空体系建设方案》(应急〔20l9〕89号)将浙江省确定为应急救援航空体系建设试点省份。
2019年机构改革以来,省应急管理厅、省减灾委先后制定出台《浙江省应急航空救援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浙应急救援〔2020〕85号)、《关于深入推进应急救援航空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浙减〔2024〕1号),按照“着眼综合救援、完善指挥体系、统筹社会资源、融合新质力量、强化联合训练、提升救援质效”的要求,在全省范围内统一开展了“构建指挥平台”“建立航空网络”“建立救援力量”“加强保障能力”等工作,形成了“1个主运行基地(建德)+4个区域备勤基地(温州、湖州、舟山、金华)+N个临时起降点”联动的全省航空应急救援基础设施网络体系,已在应对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等应急救援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几年来,我市结合丽水实际,积极配合参与全省应急救援航空体系建设,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建设直升机临时起降点
着眼拓展应急救援航空场站保障范围,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通过实地选址、专家现场勘察、省应急管理厅确认,目前我市已建直升机临时起降点5批共33个,初步形成了覆盖县、乡、村应急救援直升机临时起降点网络。临时起降点投入使用以来,先后承担了森林灭火、应急演练、重点时段和特殊时期的备勤等任务,发挥了积极作用。
下步,根据我市山高林密、河流纵横,易发森林火灾、河流水位暴涨、山洪暴发,山体滑坡、塌方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特点,进一步加强乡镇村、医疗卫生领域、旅游景点直升机临时起降点建设(2024年度建设2个),全面打通应急救援空地衔接“最后一公里”。
二、组建地面航应急救援示范队伍
建设地面航空应急救援队伍,是充分发挥直升机应急救援优势,实现空地协同高效执行应急救援任务的有效途径。目前全市已建地面航空应急救援示范队伍3支,已经省应急管理厅发文确认,分别为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森林消防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应急救援队伍。队伍组建以来,积极开展人机协同训练和技能比武竞赛等活动,先后参加过森林防灭火、地质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置与救援行动。
下步,我们将依托重点医疗机构、专业、社会等各类救援队伍,进一步加强航空应急救援地面队伍建设(2024年度建设1支),积极开展联合训练,提升协同作战能力,形成空地一体化立体救援网络,不断提升地面航空应急救援队伍综合应急救援能力。
今后,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浙江省应急航空救援体系建设方案》《关于深入推进应急救援航空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完成省应急管理厅、省减灾委的相关工作部署,进一步拓展综合救援定位、进一步强化航空资源统筹、进一步强化空地联合训练,提升我市应急航空救援能力水平。
联系人:陈忠,联系电话:0578-2070056。
丽水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