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专题 >> 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集成 >> 政策文件
丽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农业领域设施设备报废更新和建设提升任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06 16:15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生态经济处(生价试点专班)

丽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农业领域设施设备报废更新和建设提升任务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南明山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和省政府、省农业农村厅、市政府工作部署,更好地推动农业领域促投资扩消费、推动经济平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发展新质生产力;防风险除隐患、推动高水平安全;提高企业效 益和群众生活品质;现将我市农业领域设施设备报废更新和建设提升任务下达给你们。

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农业领域设施设备报废更新和建设提升工作,加大部门协同力度,结合实际,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实施方案。要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工作,加强省市县工作联动,确保行动落地见效。要加强政策支持,用足用好中央和省级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等政策,结合农业 “双强”、农业农村重大投资激励、国家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方式,统筹资金和投向,支持设施设备报废更新和建设提升。要加强监督管理,提高风险意识,规范政策实施,建立健全信息档案,认真落实风险防控和异常情形主动报告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认真受理、核查、处理群众举报投诉。要加强信息报送,认真总结农业领域设施设备报废更新和建设提升行动阶段性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及时报送有关信息。


丽水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24日


8.丽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农业领域设施设备报废更新和建设提升任务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