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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丽水市转办第三十一批群众信访举报件14件
时间:2024-06-07 15:4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

6月7日,浙江省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向丽水市移交第三十一批群众信访举报件14件,其中来电举报1件,来信举报13件。水4件、气1件、土壤4件、生态2件、噪声2件、其他1件。从区域分布上看,青田县5件、莲都区2件、龙泉市1件、遂昌县2件、松阳县2件、景宁县1件、经开区1件。截至当日,丽水市已累计收到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举报件175件(其中省直交办1件),所有举报件均已及时转交相关县(市、区)处理。环境信访交办件的办理情况将按照相关要求反馈到督察组,整改和处理情况会及时向社会公开。

根据工作安排,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进驻期间(2024年5月7日—6月7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571-87666616,专门邮政信箱:浙江省杭州市A292号邮政专用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信访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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