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市民政局 >> 建议提案 >> 人大代表建议
索引号 113325000026452082/2024-41282 文号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 发布机构 丽水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4-07-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民政局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1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7-01 17:07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民政局

黄加祥代表:

您在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留守老人养老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养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聚焦农村留守老人养老问题,提出具有十分针对性、建设性的意见。我局全面采纳您所提的意见建议,部分内容已在前期工作中落实,其他内容吸收到下一步工作中。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2022年专门出台《浙丽长寿 山区颐养行动方案》,聚焦困难家庭失能、失智和高龄、空巢留守老人等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开展农村养老“精准可及、均等覆盖”行动和城区养老“多元供给、品质提升”行动,努力打造全省共同富裕美好社会山区养老样板。当前,在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政策支持、模式创新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已取得明显成效,如创新提出“服务跟着老人走”理念,整合流动爱心餐车、流动智慧医院、流动供销致富车、山区养老管家等资源,扎实推进山区养老“流动十助”服务体系建设,有效解决山区老年人助餐、助医、助行、助急、助浴、助洁、助销、助购、助学、助乐等服务难题,成为市委主题教育“流动服务进乡村、万件实事惠民生”活动的生动案例。

一、关于“成立农村帮服组织”的建议。为解决山区老年人日常生活服务难题,2023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制定《丽水市山区养老管家队伍建设工作指引》,在全市范围培养一支具有山区特色的养老管家队伍,全市统一山区养老管家服务标识及LOGO,各县(市、区)实行统一注册编码、统一服装、统一工具包、统一服务流程等标准化管理,依托山区养老管家组织带动村级照料中心服务人员和各类志愿服务者形成村级服务团队,为山区老年人提供理发、代购、健康管理、探访关爱、服务转介等免费的基本养老服务和低偿的定制服务。截至2023年,全市共培育山区养老管家1989人,基本做到每个行政村(社区)配备一名,全年提供各类服务10余万人次。今年,我们将研究制定全省首个山区养老管家服务市级地方标准,进一步深化管理服务机制建设,更好为山区老年人提供多元优质服务。

二、关于“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的建议。近年来,我们以全市176个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1591个村社照料中心为主阵地,充分发挥流动爱心餐车、流动智慧医院、流动供销致富车等作用,组织开展各类集中活动及政策宣讲活动,大力宣传落实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引导老年人把老有所为同老有所养结合起来,积极参与劳养产业,让老年人“动起来”。依托基层老年教育场所开展健康知识科普、防诈骗知识宣传、政策宣讲、技能培训等教学服务,加强老年教育建设,让老年人“学起来”,2023年,全市镇街级老年学校共172所,覆盖率达到99.4%,村社级老年学堂共468所,覆盖率达23.4%。2024年,我们将为全市100家养老服务机构配置木玩产品,推进老年木玩进养老机构、进社区、进家庭,让老年人“玩起来”。

三、关于“形成尊老、爱老、养老、敬老的好风气”的建议。我们大力宣传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集中曝光一批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积极开展老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服务及志愿者活动。出台《丽水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强化居家养老主体地位,强化家庭成员赡养责任,将传统孝道作为公民道德建设、党员干部教育和村规民约的重要内容。连续多年在各级涉老部门、为老服务组织、公共服务窗口行业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目前累计创成全国“敬老文明号”单位11个、浙江省“敬老文明号”单位76个,市级“敬老文明号”单位84个;认真组织开展全省养老服务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推选活动,2023年表彰养老服务工作成绩突出集体1个和先进个人9个。精心组织开展敬老月活动,开展走访慰问、文化下乡、戏剧演出、科普宣传、涉老反诈防骗宣传等系列为老惠老公益活动,积极营造尊老、爱老、敬老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建议。近年来,我市在夯实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的基础上,创新实施“浙丽保”制度,不断完善多层次保障体系,以上医疗保障均覆盖门诊和住院的医疗费用。农村留守老人基本上为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当前我市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为69%-89%;普通门诊报销比例30%-40%,老人如患慢病就诊在此基础上提高10%,在签约家庭医生的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就诊报销比例再提高20%,最高达到70%。如所患疾病符合特殊病种认定条件,经备案后可享受门诊特殊病种待遇,在相关医疗机构就医符合特殊病种治疗范围的医疗费用按二级医疗机构住院待遇报销。针对特殊情况还给予特殊支持的,如患有大病的,一般老年人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按70%报销,最高可报销45万元;困难老年人(低保、低边、特困)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提高到80%,不设封顶线。将困难老年人的普通门诊、特病、住院以及持外配处方到医保谈判药品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发生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救助范围。

五、关于“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议。各级民政部门坚持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方针,持续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保障特殊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2024年,将进一步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加强对贫困人口精准识别,严格规范低保审批流程,充分运用家境调查和大救助信息系统核对功能,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老年人及时纳入社会救助范围,享受低保待遇。同时,根据动态调整机制,定期调整提高低保补助标准。以立法的形式,鼓励公益慈善力量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引导各类组织和个人以投资、捐赠、捐助、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六、关于“开展家庭与社会化养老相结合机制”的建议。近年来,我们按照“机构分层分类、居家社区成网、环境适老宜居”的原则,加快完善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努力做到“机构跟着老人走,让服务触手可及”。在农村突出敬老院改造提升,全市在运营的20家敬老院均转型为区域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在实现特困人员兜底保障的基础上,面向社会老人提供服务;完善村(社)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布局建设,实现村(社区)全覆盖,由村委或村老年协会运营管理,为老年人提供基础性养老服务;鼓励利用农民自建房兴办微型养老机构,鼓励低龄健康老年人帮扶高龄、失能、失智老年人,支持邻里互助等活动。如遂昌县充分发挥基层35个老年协会作用,组织健康、低龄老年人参与“银龄互助”,动员老人亲属、邻里参与互助服务,为690名空巢老人提供日常探视、生活照料、应急救助等服务。

感谢您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陈豪杰(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处)

联系电话:0578-2090990

传真:0578-2091576

邮编:323000

丽水市民政局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