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杨瑾娜代表:
您在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096号建议《关于兑现二三产业留地指标促进民生共富的问题》收悉。我局会同莲都区政府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莲都区政府、市自然资源局、市征收指导中心等部门(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全力推进村集体留地指标消化处置工作,经过近几年的不懈努力,剩余的留地指标数量在逐年减少。截至目前,已有22个村的留地指标已基本消化(兑现),其中:已完成岩泉街道丽东村、秋塘村、冷水村、枫树湾村、天宁寺村、后甫村、九里村、社后村,白云街道丽光村,万象街道丽南村,紫金街道厦河村、城东村、金东村、开潭村、湾岙村、海潮村、黄泥丼村、河村村、塔下村等19个村的二三产业消化及兑现工作;万象街道城南村和紫金街道新建村、大众村留地指标用完但目前未办理结算。另外长岗背、青林、古城、风化等村的留地指标结算(兑现)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
一、村集体留地指标消化(兑现)方式及进展情况
(一)对二产留地指标的消化,根据被征地行政村的申请,继续采取指标回购的方式解决。
(二)对三产留地指标的消化,继续采取三产用房安置方式逐步解决,主要通过商住用地配建、安置房配建等方式取得,一直以来都得到了各村的认可。按照《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中心城区被征地行政村村集体三产用房安置及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丽政办发〔2011〕161号)的精神,对有条件的被征地行政村的三产指标采取三产用房的安置方式解决。即:通过政府组织对沿街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含土地出让后从开发建设单位回购的商业用房),再将沿街商业用房提供给符合条件的被征地行政村作为集体三产用房。近年来一是加大在商住用地出让地块的配建力度。如2019年出让的中梁天悦湾地块、2020年出让的省交投栖溪晓庐地块、2021年出让的省交投春溪晓园地块所建商业用房政府回购后将用于村集体三产指标消化;二是加快安置小区商业用房的配建力度,优先安排用于村集体三产用房安置。如城东公寓一期、城东公寓二期、望城岭公寓二期、好溪公寓、岩泉公寓、水东公寓二期、城西四期、水南公寓等。
(三)对公建留地指标的消化,结合城中村改造一并考虑,总体上要按照就近布局、集聚建设的原则,采取多村联建、多类项目共建的方式解决。根据原市国土局、莲都区政府、原市规划局、市征收办《关于要求批准村集体公建项目建设方案的请示》(丽土资﹝2018﹞80号)及市政府《同意村集体留地公建项目建设方案的批复》(丽政函﹝2018﹞112号)的精神,各村集体留地公建项目内容、规模、选址均已明确。2019年我局会同市征收指导中心、莲都区政府联合出台了《关于丽水市中心城区被征地行政村配建村集体公建项目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被征地村配建村集体公建项目的实施。各村集体留地公建具体项目根据规划选址及地块开发时序逐步落实中,且已在近几年出让的地块内统筹安排了配建。如在2019年出让的中梁天悦湾地块配建了社后村集体公建用房、2020年出让的省交投栖溪晓庐地块内配建了关下村集体公建用房、2023年出让的丽阳路与开发路交叉口东北侧(创新金融中心)地块内安排配建了九里村和凉塘村村集体公建用房等。下步计划在华东药用植物园南侧地块内配建城西村集体公建用房,逐步进行消化处置。
另外,上述文件中已明确的各村幼儿园公建项目可依据《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丽水市人民政府土地和房屋征收研究指导中心关于市区小区配套幼儿园整治工作方案的请示》(莲政〔2023〕9号)中明确的四种方案进行处置:一是采用公建项目等建筑面积置换;二是采用等值折算三产指标置换;三是采用以菜市场三产项目置换;四是采用市场评估价进行收回,抵扣后剩余公建指标可等值折算成三产指标。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二、丽华村集体公建及三产项目推进情况
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村集体留地公建项目建设方案的批复》(丽政函[2018]112号):丽华村文化礼堂建筑面积不得超过2000平方米,拟选址在花园中学西侧。根据《关于丽华菜市场建设专题会议纪要》(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55号),丽华菜市场拟选址在国安局南侧,土地面积约3.4亩。
上述公建及三产项目拟选址我局均有预留土地,前期我局与莲都区政府一直在沟通对接。今年2月26日、6月19日,张小平副区长带队到我局对接中心城区公共设施配套用地事宜,我局明确提出:拟与丽华村文化礼堂一起建设的公共设施配套项目要尽快明确推进,可结合街道、社区服务用房等一并建设,莲都区政府也明确表示进一步统筹谋划共建项目后尽快推进。待莲都区公共基础设施共建项目明确,我局将第一时间全力做好规划和用地保障服务,争取项目早日落地。
下步,我局将进一步与区政府、属地街道办事处、相关村集体(经合社)以及相关单位(部门)对接沟通,根据村集体公建和三产项目实施情况、相关村集体(经合社)意见、兑现成熟度等,积极做好留地指标结算等相关工作。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权益利用处 吕继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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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