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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MB1848572H/2024-41410 文号 丽自然资规函〔2024〕28号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 发布机构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24-07-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9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7-11 09:43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黄永伟委员:

您在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96号提案《加大品质农业全产业链建设用地供应》收悉,市委、市政府坚定不移走创新实践“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发展道路,以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示范区建设为契机,努力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加快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加快推动建设全国领先的品质农业示范区,市政府于,这对于推动农业现代化提升农产品质量、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具有重大意义,经我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市经信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2023年工作情况

一是市县领导牵头抓总。2023年9月我市出台《丽水市品质农业全产业链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丽政发〔2023〕29号)建立品质农业全产业链链长制,由市县政府主要领导任总链长,牵头抓总,扛起责任,有力有效提出一系列新措施、新打法、新赛道,主动融入农业全产业链建设总体布局。

二是优质要素重点投放。《丽水市品质农业全产业链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明确市财政每年专项安排2000万元,撬动县级财政投入资金19.70亿元,重点打造茶叶、笋竹、食用菌、畜牧、中药材、油料等六大产业全产业链。自然资源部门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全市六大产业链设施农用地保障面积9086亩,同比增长227%;建设用地供应面积981亩,占全市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10.64%。

三是定期会商解决问题。建立定期会商、工作提示、晾晒通报、考核评估等制度,定期听取工作推进情况、标志性成果及关键举措落实情况汇报,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和信息,研究梳理堵点难点,分析解决具体问题,通报亮点成效,分享经验做法。

二、下步举措

一是强化规划引领。加强部门衔接,进一步做好多规融合,当前,市、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已获得批准,正处于乡、村两级规划编制审批阶段,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过程中,充分吸收农业发展各类专项规划,制定详细的土地利用规划,明确品质农业全产业链各环节用地需求,合理布局农业生产空间。探索动态和差异化的用地保障机制,推行规划“留白”机制,给品质农业全产业链建设发展用地选址留有余地。

二是加大存量土地挖潜。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土地财产权益,探索闲置宅基地和农房综合利用方式,促进宅基地资源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完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机制,推动试点地区探索通过出租出让、鼓励非试点地区以合作联营等形式用好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科学规划、探索开展以乡镇为基本单元,有序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逐步解决土地细碎化、整治碎片化问题,整治出的建设用地重点用于乡村产业发展和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三是合理安排用地规模。各县(市、区)要积极支持品质农业全产业链建设发展,落实好“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的要求,原则上每年安排不低于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5%用于农村产业及配套设施建设用地。探索在县域建立乡村建设用地规模指标库,优先保障难以确定选址的乡村重点产业和建设项目。

四是创新乡村供地政策。拓展乡村用地分类体系,探索制定适用于乡村多元土地利用与经济活动的用地分类体系,提升乡村土地承载力。创新设施农业用地供给方式,针对乡村产业的分散性用地状况精准识别经营主体的共性需求;鼓励充分挖掘地上立体空间,提升设施农业用地利用效率。探索乡村产业融合用地备案制度,完善用地认定标准,简化用地审批手续,提升供地的灵活性。

非常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国土生态修复与耕保护处  周华伟   

联系电话:0578-2668083    传真0578-2668019

邮  编:323000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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