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MB1848572H/2024-41414 | 文号 | 丽自然资规函〔2024〕32号 |
组配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24-07-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郑荣琴委员:
您在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346号提案《关于跨乡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土地综合整治作为牵一发而动全身、落一子而满盘皆活的省、市“十项重大工程”之一,谋划做好土地整治文章意义重大。我局将土地综合整治作为高质量发展、推进共同富裕的有效路径,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切实将土地综合整治当作全域推进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载体。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高位谋划,项目扩量稳中求进。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市县高位推进,同步高规格组建领导小组,由市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担任组长,亲自研究、部署、协调、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并建立“专班统筹—市直牵头—县域推进”的工作运行机制。并坚持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定格局、土地综合整治优布局、城乡融合发展提品质”的理念,充分衔接“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开展“多规合一”实用型详细规划编制,结合土地综合整治单元谋划,科学划定整治分区,出台市级五年行动方案, 明晰整治重点任务,进一步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2023年度指导各县(市、区)新谋划土地综合整治项目17个,其中跨乡镇项目6个、单乡镇项目11个,均已经省级批准,并已全部开工实施,新谋划项目共涉及投资469亿元。
二是稳进提质,综合整治效益显现。连同经信、农业农村等部门,分主题设立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业低效用地整治、大搬快聚等专题工作组协同推进,综合运用现场推进会、工作调度会、考核督办、晾晒比拼等调度手段,实行“清单制+责任制+时限制”管理,层层压实责任。围绕“三大整治”,突出整治集约化、高效化,高质量推进城乡融合、三生融合、三产融合,全面落实项目责任制,严格把好项目谋划、报批、实施、验收等各个环节,“成熟一个实施一个”、“实施一个高标准完成一个”,滚动推进项目实施,确保工程建设“快、好、优”,切实发挥好土地综合整治综合效益。全市2023年共完成投资86.45亿元、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35022亩、高标准农田建设19816亩、垦造耕地1682亩、建设用地复垦805亩、低效建设用地整治盘活1769亩,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33%、142%、123%、165%、149%、125%。
三是提质提效,打造共同富裕样板。系统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整治,整合小流域治理、美丽河湖建设、城乡风貌提升、未来乡村、“多田合一”等工作,突出项目整体联动性,“串珠成链”,重点体现项目区内共富单元创建,按照“小而精”、“小而美”、“小而特”的要求打造丽水土地综合整治共富单元。2023年,松阳县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解锁山区县‘共富’密码”获评省级共同富裕基本单元建设优秀案例(全省10个)、莲都区以“土地综合整治推动千年古镇破茧蝶变”获评入围案例(全省20个)。莲都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在第三季度省级土地综合整治工程星级评定中获评五星级。云和县、景宁县各1个项目获评省级精品工程。
二、下步工作举措
结合代表提出的问题以及建议,我局将紧扣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这一主线,推动土地综合整治从短期指标收益向长期空间布局优化转变,积极打造空间整合、资源聚合、资金组合、政策融合、部门联合的土地综合整治模式,实现优化发展空间、保护农耕肌理、推动要素流动、修复生态基底、维护群众权益,以更高要求、更高质量、更高水平做好土地综合整治文章,在严格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改善人居环境、推动农民增收中发挥重要作用。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协同形成合力。坚持上下联动,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支持、受益主体参与的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机制,统筹抓好任务落实、资金保障、监督评价和运维管护等工作。完善协同推进机制,强化部门协作,各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财政、水利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完善建设规划、细化实施方案、强化责任落实。深化部门协同,着眼于系统治理,加强部门沟通协调,推动工程项目由“碎片化”向“系统性”转变,着力解决规划衔接、政策处理、数据共享等难点、堵点,为项目加快推进“铺路架桥”。
二是谋划储备项目,推进共同富裕。持续加力做好项目谋划文章,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指导各县在谋划新项目时全力考虑规划传导实施,加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与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衔接,推动实用性村庄规划“应编尽编”,实现乡村地区规划管理全覆盖,强化乡村空间设计和风貌管控。做好项目区内共同富裕基本单元落地,学习借鉴其他地方优秀经验,因地制宜探索“土地整治+”模式,坚持“一项目一单元”。并要求各县(市、区)建立项目储备库,滚动推进项目实施。
三是坚持跨山统筹,推进城乡融通。以优化城乡要素配置为导向,全市域统筹搬迁计划,跨区域统筹安置资源。抓好迁出地宅基地复垦和资源盘活,确保搬迁户在农村的合法权益不减少。加快宅基地复垦,健全“搬迁-安置-复垦”联动推进机制,对符合复垦条件的,搬迁一户、复垦一户,确保当年完成搬迁、当年开展复垦。对通过项目包装有复垦潜力的,充分挖掘宅基地房前屋后、院子、道路和空闲地等资源,通过多个地块整体打包的方式进行复垦。加强项目谋划,争取把更多宅基地复垦项目纳入跨乡镇土地综合整治。
四是保障资金支持,多渠道整合资金。积极推动涉农涉地资金整合,指导各县(市、区)找准政策资金争取渠道,争取中央预算资金、专项债、超长期国债等资金支持以及农发行、国开行等政策性融资支持,积极引入社会资本,鼓励国有企业等市场主体参与,完善多元投入机制,多措并举落实好项目资金。并监督各县域防范资金风险,强调“控量提质”,算好项目资金平衡账,合理确定项目范围和投入方式;分清“轻重缓急”,按照动态土地要素保障和资金平衡需要,合理安排项目时序与进度;坚持“进退有序”,建立完善动态调整和有序退出机制。
非常感谢您对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国土整治中心 兰 天
联系电话:0578-2668068 传真:0578-2668019
邮 编:323000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