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MB1664896E/2024-41440 | 文号 | 丽退役军人局发〔2024〕27号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4-07-0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市直属各单位: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新一届全国双拥模范命名表彰之年,做好今年退役军人工作和双拥工作意义重大、使命光荣。为体现党委政府对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关心关爱,让退役军人成为全社会尊重的人、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决定在“八一”建军节前夕,全市开展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大走访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和双拥工作重要论述,弘扬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发扬拥军优属优良传统,引导全社会形成爱军拥军和尊重退役军人的行动自觉,推动全市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机构用心用情用力做好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向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送去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主动服务、真情解难,不断增强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荣誉感、归属感、获得感。
二、活动安排
充分发挥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机构作用,通过组织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等形式,通报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开展权益代办服务,了解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心声,帮扶困难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营造拥军优属氛围,促进社会和谐。
(一)市直属各单位及在丽省部属单位认真组织本系统退役军人走访慰问活动。本单位(部门)退役军人、军烈属和其他优抚对象人数在5人以上的,以召开座谈会结合个别走访慰问、先进事迹宣讲等形式开展;人数在5人以下的可通过个别谈心谈话、上门走访慰问等形式开展。
(二)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统筹牵头辖区内的大走访活动,结合退役军人事务部和省厅工作要求,制定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大走访活动以县级为单位进行一次集中宣传报道。
(三)各县(市、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要组织召开退役军人、军烈属、重点优抚对象等代表参加的座谈会(或先进事迹宣讲会),并做好本级和辖区内重点服务对象的走访慰问工作,重点走访下岗失业人员、生活困难人员、鳏寡孤独人员、80岁以上高龄老人等对象,重点关怀模范退役军人、“最美退役军人”和荣立二等功以上功勋的对象;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开展大走访活动,及时向服务对象传达党和政府的关怀并致以诚挚问候和节日祝福;要摸清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生活、就业等现状,综合施策解决各类困难,结合实际开展优抚对象年度确认;要主动征求退役军人工作方面的意见建议;要落实好送《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入户,开展普法宣传和政策宣传。对在外地的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也应采用电话、视频、微信、短信等方式开展慰问。
三、活动要求
市直属各单位和在丽省部属单位于8月1日前完成大走访活动,并将《丽水市“八一”建军节退役军人大走访活动情况汇总表》及活动相关视频、图片、宣传报道稿等资料,通过浙政钉发至丽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人:梁翼飞)。
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于7月23日前制定大走访活动方案,8月1日前完成大走访活动,8月2日前,将《丽水市“八一”建军节退役军人大走访活动情况汇总表》及活动相关资料、工作总结等,一并报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人:梁翼飞)。
市直属各单位和在丽省部属单位、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要以此次大走访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摸清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底数,充分征求广大服务对象对退役军人工作和退役军人工作者的意见建议,努力提高服务保障水平,要做好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优待证申领发放“回头看”工作,要注重发现优秀退役军人、优秀军烈属等先进典型并对先进事迹进行发掘整理和广泛宣传。
联系人:雷丽娟,电话:2261606,手机:15268773599
梁翼飞,电话:2263573,手机:15869236748
附件:丽水市2024年“八一”建军节退役军人大走访活动情况汇总表
丽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