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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0026452082/2024-41377 文号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 发布机构 丽水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4-07-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民政局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7-09 10:27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民政局

吴瑶瑶代表:

您在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银发经济助推住房养老模式的建议》收悉,感谢对养老工作的关心关注。该建议由市民政局主办,市人力社保局会办。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前期工作情况

银发经济一头连着民生福祉,一头连着经济发展,随着老龄化社会压力不断加大,以及新时代老年人对高品质生活的需求增长,特别是在“积极老龄化、健康中国、乡村振兴和生态文明”等多重国家战略引领下,未来银发经济将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我市也在不断调整发展思路,探索银发经济新路径。

(一)加强政策规划助推银发经济发展。强化顶层设计,印发实施《丽水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发展规划》《丽水市人口发展“十四五”规划》《丽水市老龄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丽水市老龄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等系列规划方案。其中,《丽水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长三角康养产业高地”。依托长寿之乡品牌优势,积极培育康养产业,加快“银发经济”发展,结合实际构建健康产业相关标准,构建丽水山耕、森林康养、气候养生、旅居养生等健康产业链,建立健康养生产业集群,让健康养生产业成为丽水生态经济主力军”的战略定位。《丽水市老龄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要发挥区域优势壮大老龄产业。把握人口老龄化给产业发展带来的机遇,发挥“中国长寿之乡”品牌影响力和产业带动力,激发老龄产业市场活力,吸引和培育一批老龄企业,打造一批老龄产业集群和服务品牌,立足地方实际、地方资源禀赋优势,发展具有地区特色的老龄产业,推动我市老龄产业与老龄事业协调较快发展,努力打造全国知名的老龄产业高地。《丽水市老龄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提出要推动老龄产业与医疗卫生、文化旅游、互联网三大重点产业融合发展,抓好老龄健康产业、老龄宜居产业、老龄制造产业、老龄服务产业四项发展重点。

(二)养老设施布局更加优化。针对山区养老实际,我市提出“机构和服务跟着老人走”理念,从“五个维度”构建一张贯通市(县)、镇(街)、村(社)各个层级的养老服务设施网。一是聚焦失能老年人专业照护需求,每个县一所公办示范性综合养老机构全部建成使用,总投入超过12亿元,软硬件达到全省中上水平,如丽水市怡福家园、遂昌县颐养中心、青田县养老中心等,已成为全市养老机构领域的标杆和引领,机构专业护理能力不断增强。目前全市在运营养老机构69家,机构床位数9189张,其中,护理型床位占比54.1%。二是聚焦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需求,推进农村敬老院改造提升,目前全市保留运营的20家敬老院全部转型为区域护理型养老机构,达到国家养老机构二级标准,较好满足农村特困、失能、失智等刚需老年人专业照护需求。三是聚焦居家老年人就近养老需求,推进养老设施从综合性养老机构向社区嵌入式小型护理机构转型,让养老设施像幼儿园一样成为住宅小区的标配,让老人在家门口享受便利的专业化养老服务。全市已建成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25家,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81个,村(社区)照料中心1633个,实现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镇街和村社”两级全覆盖。

(三)推进公共服务夯实养老基础。近年来,我市以实施第三轮厅市养老合作为契机,全力推进“家门口”幸福养老提升行动和“浙丽长寿·山区颐养”专项行动,落实“服务跟着老人走”理念,着力构建“政策引领+要素保障+服务创新”的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山区养老服务体系和山区“流动十助”服务体系。一是不断完善培养机制,打造养老人才梯队,持续培养养老精英人才,旨在培养一批有理念、懂运营、善管理、具有引领能力的养老精英人才。不断壮大养老护理队伍。会同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养老护理员培训与考证工作的通知》,破解养老护理员培训考证受年龄和户籍等方面限制,推动全市域建立养老护理员岗位津贴制度。2023年新增持证养老护理2058人,完成率位居全省第一,其中高级护理员占比达25.24%,位居全省第四。创建山区养老管家。创新制定《丽水市山区养老管家队伍建设工作指引》,明确职责、待遇和服务管理机制,打造丽水独有“山区养老管家”服务品牌。

二、下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规划引领。将助推“银发经济”和老龄产业发展纳入全市产业规划,及时跟进政策措施等,加强政策支持、规划引领,精准把脉、“滴灌”扶持,综合运用奖励、补助、税收优惠等政策,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向老龄产业集聚,推动老龄产业健康发展。

(二)加强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百千万”工程等老龄产业相关重大项目建设。密切跟进老龄产业项目动态,加强督导服务,及时发现和协调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积极谋划“15 分钟公共服务圈”老有康养等领域补短板项目,通过更多的流动式、嵌入式公共服务供给,让服务设施更可及,让优质服务更普及,为“银发经济”发展夯实基础。

(三)聚焦五大领域。坚持需求导向,聚焦旅居康养“吃、住、行、游、购、娱”要素保障和康养产业“医、养、游、体、药、食”协同体系,结合丽水实际,重点以山字系列品牌为基础,拓展培育旅居康养特色,打造丽水旅居康养产业集群。

再次感谢吴代表对养老事业的关心,希望您持续关注丽水山区养老工作,为养老工作建言献策。

联系人:冯红线(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

联系电话:2120223

邮编:323000


丽水市民政局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