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MB1960337R/2024-42186 | 文号 | 丽卫〔2024〕92号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卫生健康委 |
成文日期 | 2024-09-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雷澜珺、任卫忠、游张平、林建青、雷梁燕代表:
你们在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022号《关于优化职业健康管理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收悉。我委综合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总工会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我市职业病健康管理工作依据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修改,经职责调整后,在多部门的共同努力下,逐步规范管理。在职业健康管理上,通过加强宣传、深入指导、规范执法等方式多措并举,不断提升我市的职业健康管理水平。
(一)加强培训,提升管理能力。五年来全市共派遣职业卫生行政执法骨干33名前往长兴县(省级职业卫生执法实训基地)学习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市卫健委每年举办市级职业卫生执法专题培训班,共培训卫生监督员115人次,全市职业卫生监督员执法业务培训率达100%。
(二)财政保障,确保经费落实。财政部门积极履行财政职能,加大对公共卫生的投入,对于职业病相关防治经费,市疾控中心可通过每年上级下达的职业病防治专项资金和本级财力安排的“疾控业务经费”中统筹解决。2023年,省级资金下达职业病防治专项经费375万元,本级安排“疾控业务经费”285万元。
(三)指导解难,助力企业发展。每年以全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为载体,市卫生健康委、市总工会等部门经常联合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提升企业和职工的职业病防治意识,减少危害。主要通过举办普法教育培训班、在线开展职业病防治咨询、“送法上门”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024年的普法宣传周,即会同区经开区、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医保局、区总工会等多部门组织开展宣传周宣传活动。近年来,全市共举办各类主题宣传活动和普法培训班150余次,受众企业5430家次,发放宣传资料39696份;共出动卫生监督员1880余人次,帮扶指导职业病危害重点用人单位646家;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钉钉群、地方融媒体等平台发布职业病防治法宣传作品144余篇。市经信局打造“丽即兑”政策免申即享、落实企业诉求“马上办”,出台《丽水市健全和完善精准服务企业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各县(市、区)均高规格成立企业服务专班实现实体化运作,并建立企业诉求解决机制,综合协调企业诉求办理,对企业问题诉求进行收集、分析、研判、流转、交办、回复。累计收集企业诉求4070个,办理4069个,办理率99%,其中今年收集企业诉求218个,办理 217个,办理率99%。
(四)包容审慎,指导合规经营。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在对企业的职业健康管理上,我们通过加强指导,严格落实包容审慎管理要求,降低企业负担,提升企业的自我管理能力。一是推进非现场监管。为减少对用人单位正常生产的实地干扰,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全市积极推进非现场智能监管,逐步扩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岗位在线监测监控设备安装数量,并将监控数据接入“浙里卫企”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在线监管。二是推广“浙里卫企”信息系统应用。积极向用人单位推广“浙里卫企”职业卫生管理系统。截至目前已有2218家用人单位正常使用该管理系统,有效提高了企业职业病防治自我管理效率和水平。同时在线进行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考试,2023年度已有2068人通过在线考试取得了培训合格证书,减少线下培训的时间不好把控的弊端。三是包容审慎执法。我市全面推行初次违法、情节轻微并及时改正不予处罚制度。2023年度全市共作出初次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案件260件。四是优化职业健康检查服务。为方便用人单位预约职业健康体检,全市15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均开通在线预约服务,并接入“浙里卫企”信息系统,截至2023年底接入率已达100%。通过预约,可以减少企业员工职业健康体检等待的不确定性等问题。
(五)规范执法,打击违法行为。全市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实施联合跨部门执法为常态,充分运用职业卫生分类执法成果,根据职业病危害严重程度采取“分层随机抽样”的方式抽取执法对象。2023年度全市共抽取并检查双随机执法用人单位386 家,立案处罚275家,罚款133万元。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加强领导,制定方案的建议。2015年《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通知》(丽政办发〔2015〕150号)文件,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但该文件系职业病防治法修改进行职能调整之前出台,法律修改后,文件因各类原因,未及时修改调整部分部门的职责,需要进一步调整优化。市委市政府健康丽水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健康丽水专项行动三年实施方案(2023—2025)》中,在职业健康保护行动三年实施方案内,对各项目参与部门有了一定的说明,但未具体规定各部门的职责内容。
(二)关于明晰权责,协调推进的建议。市经信局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的决策部署,不断优化“丽即兑”政策,强化重点行业监督管理,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市财政局积极履行财政职能,加大对公共卫生的投入,服务民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市总工会将一如既往地重视并做好职业病防治宣传工作。市卫生健康委持续加强职业卫生的监管,在落实企业职业病管理的主体职责上,加强指导、培训、服务;和财政、经信等部门加强协作,共同落实职业健康管理职责,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三、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计划
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动优化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实施职业病防治项目,大力推进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平衡职业健康管理和优化营商环境,更好地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毛春明(丽水市卫生健康委疾控监督处)
联系电话:2091412 传真:2091270
邮编:323000
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