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MB1960337R/2024-42207 | 文号 | 丽卫〔2024〕89号 |
组配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卫生健康委 |
成文日期 | 2024-09-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毛伟华委员:
您在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248号提案《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市传染病监测预警机制》收悉,现答复如下:
新冠疫情发生以后,在应对疫情过程中,我市不断优化完善疾控机构职能设置,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强化各级医疗机构疾控职责,督促落实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责任,健全疾控机构与城乡社区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控职责,夯实联防联控的基层基础,为有效应对传染病传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关于建立平战结合的防控机制方面。一是组建了“绿谷防疫先锋队”。充分运用跨山统筹“金钥匙”,建成一支由市、县两级疾控机构业务骨干组成的“绿谷防疫先锋队”,队伍实行全市统一管理、统一培养、统一调度,成为了全市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检验检测等疾控业务技术领头羊、培训指导员和应急先遣队,平时主要担负健康教育、检验检测业务指导,战时主要担负传染病应急处置。二是完善了“三公”融合流调机制建设。为全市组建由公安牵头,公卫(公共卫生)、工信(工业和信息化)密切协同的“三公”融合流调队伍和流调后备队,并组建覆盖全市所有社区(村)的流调协查员队伍,为疫情发生溯源工作打下扎实基础。三是建立了全市联动卫生应急协同机制。全市逐步建立应急决策协同、应急响应联动、应急力量统筹、应急资源互助的卫生应急协同机制,实现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共建共享。截至目前,已经初步建立平战结合,平时以监测为主导、战时以处置为主导的传染病防控体制机制。
二、关于理顺行政和事业管理衔接机制方面。一是基本完成疾控体系改革重塑。根据国家和省、市要求,在市、县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加挂了疾病预防控制局,市、县两级疾控中心与卫生监督所均已经完成整合,制定了“三定方案”,明确了行政人员和事业人员的各自职责。二是逐步提升编制资源统筹利用。针对我市县级疾控机构编制紧、人员少、任务重、能力弱的现况,通过协调,全市疾控系统共增加编制29名(含周转编制7名),疾控和监督合并后,编制资源统筹利用更加充分合理。三是不断强化疾控监督业务水平。积极争取省级力量支持,结合疾控监督工作基础和本地实际,积极争取将“两基地一中心”建设纳入“委市共建”重要内容,在省卫健委、省疾控中心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我市疾控条钱科研项目立项、产出逐步提升。
三、关于建立预警与处置快速转化机制方面。一是初步建立分级报告制度。探索分层级监测预警机制,制定《公共卫生监测预警工作方案》,对传染病、食源性疾病等监测项目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制定分级分类响应机制,风险等级从低到高分为绿、蓝、黄、橙、红5种颜色预警,并在报送材料中显著标识,绿色(无需关注)、蓝色(一般关注)、黄色(重点关注)、橙色(特别关注)、红色(应急响应)五个层级,明确应急处置相关要求。二是不断完善预警处置转化机制。针对公共卫生监测预警工作要求,制定《公共卫生监测预警工作方案》,组建市级公共卫生监测预警专班,开展传染性疾病及相关因素监测、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及行为监测、健康危害因素与相关疾病监测以及公民健康素养监测预警,实行公共卫生监测定期分析和通报制度,根据传染病疫情变化趋势和对人群健康影响的情况适时开展专题风险评估。三是不断强化区域协作机制。制定《大力推进跨山统筹全面加快疾病预防控制能力体系建设的意见》,按照“一带三区”布局和“跨山统筹”理念,强化疾控机构硬件、人才、科研和数字支撑,着力推动业务能力一体化、差异化发展,建立区域间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常规工作高效协同机制,构建基础能力扎实、特色优势互补、整体协同并进、合作协调有力的疾控工作新格局。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抓住疾控体系改革契机,持续强化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基层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健全完善体制机制,把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推向更高水平,进一步完善传染病监测预警,适应后疫情时代传染病防控工作需求。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毛春明(丽水市卫生健康委疾控监督处)
联系电话:2091412 传真:2091270
邮编:323000
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9日